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中,混凝土结构实物检测已经开展多年,早已深入人心。但对于基础混凝土结构是否需要实物检测,业内还存在争议。@土木三师曾发文探讨过这个问题。今天我们再进一步钢结构实体检测,聊聊砌体结构实物检测的问题。
在对砌体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时,主要执行的标准自然应该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配套的专业验收规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GB50300-2013第3.0.6条第6款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项工程,验收前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另外,第5.0.3条第3款规定,对“涉及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其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这里的“有关规定”应该是指以《GB50300》这个“统一标准”为基础编制的专业验收规范,对于砌体工程来说,自然就是GB50203-2011。
但GB50203-2011并没有像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那样明确规定实物检验的要求,唯一类似的规定是第4.0.13条:“施工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现场检查的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物检验,判定其强度: ①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②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存在疑问或争议; ③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④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谈论一项职业,要抱着科学、严肃的态度,不能只知道一面而不知道另一面,不能只知道结果而不知道原因。
该规范其实只是基本要求,也可以理解为最低要求。从专业角度来说,建筑结构无疑对整个工程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建筑结构除了最常见的混凝土结构外,还包括砌体、钢结构等结构。因此钢结构实体检测,砌体结构毫无疑问应该属于GB50300-2013规定的“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分项工程”,因此也是“验收前应按规定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然而,在更为具体的砌体工程专业验收规范GB50203-2011中,这一要求居然被降低了!
那么,砌体结构是否需要进行物理结构检查?请参阅以下问答:
问:“我们对砖石结构进行物理检查”
答:“没有。”
问:“你们甚至没有一个标准的系统吗?”
A:“那么有没有呢?”
问:“你能有吗”
答:“我确实没有。”
问:“是吗?那你们的标准体系要尽快完善啊,没关系,以后也许会有的。”
A:“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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