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请审定的请示》(川建〔2019〕5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同意四川省以加快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作为着力点来开展试点工作,以此促进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
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秉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以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将解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当作首要任务。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能够如期实现。尽快探索出一套能够复制且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
要切实把组织领导加强起来,让工作机制得以完善,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依据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以及重点任务,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同时,要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在试点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要立刻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取得联系。
附件:四川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8日
附件:
四川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要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的工作部署。需加大扶持引导力度,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同时推动建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以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特此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将党的十九大对四川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深入贯彻。同时深化建筑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秉持着问题导向的原则,把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当作抓手四川钢结构检测,进而加快住宅建设建造方式的改革。加强政策扶持并加以引导,致力于打造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钢结构装配式的骨干企业,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的建设工作。从而形成可供推广的试点经验,以此促进建筑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朝着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制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发展规划以及实施路径,同时加大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构建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机制,以此来引导市场主体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开发建设工作。对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基地进行统筹建设,科学地对产能进行配置,从而带动上下游产业同步向前发展。
加快形成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发展环境。
以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作为引领,推进重点领域与优势区域率先发展,从而形成能够推广和复制的试点工作经验,进而推动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三、试点目标
在成都等 6 个市(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模式的形成。到 2022 年,全省要培育 6 至 8 家年产能 8 至 10 万吨的钢结构骨干企业。还要培育 2 至 3 个钢结构产业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且要培育 10 家以上从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新型墙材和装配式装修材料企业。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00万平方米以上。
四、试点任务
发挥应用类产业基地的带动作用。应用类产业基地每年都有新开工的示范项目,且不少于 1 项。以这些示范项目为依托,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力度,使年度研发资金投入能够达到营业收入的 1%。在整合研发、部品部件制造以及配套产品生产等相关能力的基础上,形成 1 至 2 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体系,并且形成不少于 5 项施工工法。
发挥研发类产业基地在技术方面的引领作用。针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制定相关标准,实现产品标准化等,以此开展技术攻关,从而构建出适合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技术体系。企业、高校以及研发机构应被鼓励共同组建研发中心,并且要对研发中心申报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予以支持。研发类产业基地每年都要开展不少于 3 项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研究课题。
引导制造类产业基地开发适用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产品体系,着重开发主体结构方面的产品体系,开发外墙的产品体系,开发内墙的产品体系以及装配式装修的产品体系,从而形成系统性强且相互配套的标准化产品体系。制造类产业基地每年用于研发的资金投入要达到其营业收入的 1%,并且每年新开发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专用产品不得少于 3 项。
五、重点工作
加强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保障性住房等住宅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包括保障性住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试点等。引导并推动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积极选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在凉山、甘孜等地震高烈度地区的农村农房以及民宿低层建筑中推广使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宜宾长宁地震的灾后重建农房建设过程中,进行了钢结构装配式农村住宅的试点建设。
培育产业集群。加大扶持力度并加以引导,培育出一批具备设计、生产、施工等一体化功能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骨干企业。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发生变革,积极推行运用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来进行建设。引导钢铁企业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产业转型,引导省内规模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新型墙材等生产企业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产业转型,引导建筑材料等生产企业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产业转型,引导构配件等生产企业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产业转型;开发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的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开发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的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建立建筑主体的完整产业链,建立配套产品的完整产业链。
加强科技创新方面:鼓励钢结构企业及其配套建材生产企业与设计、科研单位以及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设立钢结构产业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起钢结构科技创新产学研的联盟。对符合抗震设防、绿色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结构体系进行研究,开发设计标准化、模数化、信息化且智能化的配套软件,同时注重生产和施工技术的研发创新。试点可解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能逐步构建起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成熟技术体系。
结合国家、行业以及企业标准,同时考虑到四川省大部分地区高地震烈度的特点,加快构建起完善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标准体系,进而推动钢结构构配件朝着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制定并完善有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各个方面的地方标准和图集,包括建设设计方面、构件生产方面、装配式施工方面、装配式装修方面、钢结构养护方面、质量检验方面、工程验收方面以及评价认定方面等,以此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给予标准上的支撑。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让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切实承担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性能评价认证等相关制度,以强化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项目在防火、防腐、隔音等方面的质量管理。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同时对其进行评估,以此形成成熟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出适应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产业技能工人四川钢结构检测,从而构建起多层次的专业人员梯队。借助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多样途径,提升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
六、政策支持
土地提供支持。在土地供应方面,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建设用地纳入供地的条件之中,依据供地条件,按照项目的进度以及时序来优先保障用地。对于社会投资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项目,按照《四川省关于推进钢结构应用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来执行。
统筹协调多项专项资金,包括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外经外贸、节能减排、人才引进与培训等方面的资金。将列入科技成果转化钢结构装配式示范项目的,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项目转化支持。
财政给予支持。增加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进行统筹协调。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的关键技术攻关为重点,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科技公共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予以支持。既支持又鼓励国家钢结构技术研究中心在四川省设立钢结构研究的分支机构。大力推动和运用钒钛钢这种优质建筑钢材。
(5)对于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钢结构预制构件的投资生产纳入进度考核范畴。
要对大件特种运输企业所收取的道路损失补偿费、事故车辆拖车费、货站操作费、安检费以及码头闸口费进行清理和规范。
七、保障措施
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能促进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强化对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各项目标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进而形成可推广的试点工作经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关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的。同时,分行业设立了设计、部品、施工等专家小组。该专家委员会负责在标准编制、项目评审、技术论证、性能认定等方面进行技术把关和服务。支持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去开展行业论坛,支持其开展技术交流,以扩大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影响力。
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公众全面了解其对提高建筑安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提高其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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