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获批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动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

   日期:2024-12-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40    
核心提示:湖南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方案

近日,住建部办公厅批复湖南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为期3年(2019-2021年)。

试点范围

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娄底市、邵阳市、吉首市、岳阳市湘阴县、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被确定为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房试点市(县)。

具体实施

行业现状

2018年,全省粗钢产量达到2308万吨。钢结构产业链现有企业50余家,其中国家级产业基地3个,省级产业基地6个。

力争用三年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湖南省实际的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标准体系,培育5家以上大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10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示范项目。

原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同意湖南省

批准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建设

建办市函[2019]41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收到“提交信”。现同意答复如下:

一、同意贵省重点加快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开展试点工作,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落实《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推进中的实际问题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实现,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广模式。

三、你们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和做法。试点过程中如有任何情况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湖南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 年 7 月 12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附录

湖南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列为全省“十三五”期间发展的十大新兴产业和20条优势产业链之一。经过五年的努力,装配式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年生产能力和综合实力已跻身全国前列。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3748万平方米。目前,湖南省钢结构产业已具备较为雄厚的基础。 2018年,全省粗钢产量达到2308万吨。钢结构产业链现有企业50余家,其中国家级产业基地3个,省级产业基地6个。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湖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湖南省实际,装配式房屋施工结构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生态文化绿色发展要求,以建设为主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发展新建设方式以此为重点,稳步推进湖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湖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标准体系,提高钢结构装配式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推动建设转型升级 行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技术领先、创新驱动。加快湖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制、机制、模式创新,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功能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中推广应用,探索新型钢结构建筑的成熟方法结构预制房屋。技术体系、材料体系、产品体系,在设计、生产、施工、管理、运维过程中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整合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全流程集技术研发和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监理为一体的湖南省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统一管理将推动湖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逐步实现智能化建设。

2、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针对目前湖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存在产业链不配套、技术体系不成熟、标准化程度低、质量差、建设成本高、市场认可度低、各类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聚焦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协调解决湖南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瓶颈和共性问题,力争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取得突破(县)。

3、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基础和基地分布,以及原材料供应和钢结构装配式企业技术体系特点等,结合区域优势和项目需求,动员钢结构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统筹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链协调发展。

4、坚持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各试点市(县)要出台配套政策,在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农村搬迁和集中安置工程中优先应用钢结构装配式住房,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投资商品房。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逐步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鼓励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区域和龙头企业试点,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房试点建设。

5、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严格落实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标准体系,推进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质量安全。试点项目。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2019-2021年)通过试点初步建立符合湖南省实际的成熟的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标准体系,培育5个以上大型钢结构活动板房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10余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项目实践湖南株洲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重点解决困扰钢结构活动房屋“三板”配套、产品功能、系统集成、成本过高、质量差等突出问题。通过技术推广应用树立标杆、积累经验。形成湖南省绿色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二、试点范围

我省已确定长沙市、株洲市、娄底市、邵阳市、吉首市、岳阳市湘阴县、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为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房试点市(县)。各试点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须于7月底前将本地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试点项目报送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实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各试点市(县)要制定推进本地区钢结构装配式住房试点三年行动计划,规模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农村搬迁扶贫住房、社会保障房等中选择规模。 ——投资的商品房住房项目。以较大的统规建设项目作为试点示范项目,推动装配式轻钢结构农房纳入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试点。每个试点市(县、区)每年开展不少于2个试点示范项目。

(二)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标准体系。梳理现行钢结构活动板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加快编制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装修设计标准和施工验收标准以及通用技术体系导则,鼓励行业协会编制团体标准,不断完善湖南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施工技术标准体系,统一编制相对固定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施工技术标准。常用结构构件通用设计标准化图集,促进钢结构构件标准化、通用化,促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筑、结构、设备管道、装饰等专业化集成协同设计。

(三)推广适用技术,促进技术创新。结合湖南省正在研发建设的全省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加大BIM技术在试点全过程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技术和水平。提高钢结构预制件企业管理水平,鼓励钢结构企业与大专院校合作。高校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用技术。重点推广BIM全专业正向设计、工厂数控自动加工焊接、施工现场智能施工、全流程信息管控等新技术应用,提升行业高端智能制造水平钢结构行业。

(四)加快形成完整的全产业链。各试点市(县区)要加快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产业配套设施,引进国内钢结构装配式设计、施工龙头企业。引导钢材生产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研发生产建筑用标准化钢材,加强与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总承包企业的合作联动。重点支持新型预制集成复合板专业生产企业,鼓励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企业与当地其他建筑企业联手建立上下游产业协作关系。充分发挥产业联盟优势湖南株洲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的钢结构住宅建筑产业集群。

(五)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施工组织模式。钢结构活动板房试点建设中,各试点市(县)应采用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方式,采用全装修成品房交付,改变目前分段项目建设的组织模式。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成品交付标准和质量维护体系。支持钢结构企业转型为总承包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钢结构施工总承包试点。

(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各试点市(县)要加强钢结构装配式房屋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形成有效机制,重点培养设计人才、工匠技术人员,重点引进土木工程人才技术人才,不断提高产业工人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厂化生产、建筑安装、管道设备、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技术技能和检验质量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日常工作。各试点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领导、制定全区发展目标,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加强试点管理,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支持政策。各试点市(县)要制定支持本地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政府投资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搬迁扶贫集中安置项目、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县(市、区)、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试点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法。试点地区采用总承包方式的钢结构活动板房试点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程承包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符合法定不招标条件的项目,经建设工程招标部门认定后,可直接进入项目建设审批流程。

2、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住宅项目确定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可按项目总建筑面积奖励容积率3%。项目完成±0.000以下的基础工程后,即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纳入住建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地区的试点项目,如果采用的技术体系暂时缺乏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可采用团体标准作为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初步指导意见。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备案的依据。

4.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内的钢结构企业或在试点地区承担试点项目并具备相应技术和管理能力的钢结构企业,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按相关要求取得钢结构施工师傅执照。承包试点。

5、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地区的试点项目,优先享受各级政府对装配式建筑的鼓励和补贴政策。对在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中推广使用钢结构活动板房的项目,由省确定,市、县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湖南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加强质量监督和服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试点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管。湖南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会、钢结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信息交流、团体标准编制、技术咨询服务、产业工人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发挥组织全省钢结构装配式设计、生产、总承包企业参与试点地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建设,为钢结构装配式企业解决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作用。

(四)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各试点市(县区)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展钢结构活动板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泛宣传相关基础知识,逐步提高社会和市场对钢结构活动板房的认知,营造良好的环境。共同关注和支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氛围。试点工作完成后,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市(县)进行评估。通过评估试点效果,总结各地经验,解决试点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形成可复制、可重复的体系。推广的模式为湖南省全面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培训通知(7月2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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