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包含定州、辛集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以及雄安新区管委会的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广使用钢结构建筑的决策部署,我厅印发了《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0) 40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针对落实《通知》要求以及做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做好试点工作
沧州市要按照《通知》要求和试点工作方案,落实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项目,完善政策机制,开展技术创新河北 钢结构,培育市场主体,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引导,扎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河北 钢结构,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形成年度试点工作经验。
二、推动项目建设
其他市以及雄安新区需依照《通知》的要求,迅速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的建设。廊坊、保定、邯郸等市若有在建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就要加大指导的力度,对项目建设技术和建设模式进行创新,强化项目的监管,并且及时对项目建设经验进行总结。要发挥出示范引领的作用。
三、其他要求
我厅会在合适的时候开展调研督导工作,以此来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项目的建设。请唐山市、沧州市在 2020 年 11 月 15 日前,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年度试点工作经验报给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中心;同时,请其他有在建项目的市也将其项目建设经验报给该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耀辉 0311-8780280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