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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自检见证检测
20% (100%) 3% (不少于3个地点)
子项目检验批次
有些单位对焊缝无损检测20%(100%)和3%(且不少于3个)抽样量的实施实体不是很清楚。
由于配套规范的变化,现行验收规范对焊缝内部缺陷检测的合格要求不明确。
共约2700字,建议阅读时间10分钟
01
验收规范第5.2.4条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以下简称《验收规范》)第5.2.4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检查内部缺陷,……,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探伤结果分级方法》GB 11345的规定……
圆管T型、K型、Y型节点的焊接球节点桁架焊缝、螺栓连接球节点桁架焊缝及相关线焊缝的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球节点钢槽式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方法》JBJ/T 3034.1、《螺栓连接球节点钢槽式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方法》JBJ/T 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 81的规定。
一次焊缝和二次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类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检查次数: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检测记录。
注:探伤率的计算方法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对于工厂化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不应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小于200mm时,应检查整条焊缝;
(2)对于现场安装的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焊接条件下的焊缝数量计算百分比,检查长度不应小于200mm,且不应少于1条焊缝。
02
验收规范附录G
钢结构工程安全与功能验收规范检查及见证试验项目附录G
G.0.1 钢结构型材(节段)涉及安全和功能检查及见证试验项目应按表G的规定进行。
注:5.2.6、5.2.8为外观缺陷质量验收标准,5.2.9为焊缝尺寸质量验收标准。
03
接受程度
《验收规范》“5.2.4”条为钢构件焊缝分项工程中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批级(表J.0.1等)
验收规范附录G为钢结构分项工程安全、功能检查及见证试验项目(第15.0.2条)
请参考此公众号文章:
04
抽样检验对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第2款第3.0.3条规定:各施工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查钢结构焊缝外形,并做好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术语:
2.0.4 证据检测:建设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样品,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的活动。
验收规范5.2.4规定的抽样数量为施工自检的数量要求。
验收规范第5.2.4条规定,验收的检查方法是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即20%和100%探伤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并出具探伤记录。焊缝质量批量验收时提供探伤记录,与监理单位共同验收。
《验收规范》“附录G”中的抽样数量为见证检测的数量要求,按照见证检测的要求,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见证检测报告。
行业专家袁海军教授曾在一个PPT中提出过这个问题
注:见证检测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也可委托第三方检测。《验收规范》规定自检不需检测报告,仅需记录。
05
焊接质量验收中的其他问题
由于验收规范还未修订,其他配套标准、规范也陆续更新,导致焊缝质量验收流程出现不一致。
05-01
规范更新
《验收规范》规定必须符合《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方法》GB 11345、《焊接球节点钢框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方法》JBJ/T 3034.1、《螺栓连接球节点钢框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评定方法》JBJ/T 3034.2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 81的规定。
GB 11345更新为《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波检测技术、检测级别与评定》(GB/T 11345-2013),该标准取消了验收和评定级别内容,取消的内容由GB/T 29711和GB/T 29712标准进行规范。
JBJ/T3034.1、JBJ/T3034.2更新为《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定方法》(JG/T 203-2007),该标准扩充了网架钢结构(圆管)焊接接头、建筑钢结构(平板)两类节点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定方法,覆盖了GB 11345-89、JGJ 81-2002(GB50661-2011)的要求。
JGJ 81-91已更新为JGJ 81-2002,随后更新为《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
04-02
法规不一致
由于规格更新,检验级别不协调
GB/T 11345-2013、JG/T203-2007、GB 50661-2011对检验水平和方法均有规定,相互之间不一致。
验收时如何执行?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请仔细看看这些标准和规范。
《验收规范》与《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的合格条件不一致,这个在两个规范中都是强制性条款的合格条件该如何执行呢?
验收规范“5.2.4条”为强制性条款的主控项目、验收规范“3.0.5条”为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要求的主控项目;
验收系列规范(包括GB 50300-2013、GB50205-2001等)要求主控项目全部合格钢结构焊缝外形,不允许有任何不合格。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规定的合格条件:
8.1.8 抽样检验结果按以下规定判定:
1.当抽检焊缝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2 抽检焊缝数量不合格率大于5%时,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3.除本条第5款情况外,当抽检焊缝数量不合格率为2%~5%时,应加倍抽样检验,并在原不合格位置两侧增加一条焊缝延长线。当全部抽检焊缝的不合格率不大于3%时,该批验收合格;当不合格率大于3%时,该批验收不合格;
4 当该批验收不合格时,应对该批剩余的所有焊缝进行检验;5 当检验中发现一条裂纹缺陷时,应进行双倍取样,双倍取样焊缝均未发现裂纹缺陷,则该批验收合格;当检验中发现一条以上裂纹缺陷或双倍取样均发现裂纹缺陷时,该批验收不合格,应对该批剩余的所有焊缝进行检验。
即《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在主控项目中允许不符合规定。
验收不应过于复杂,试验方法和合格条件应明确。
强烈建议加快修订《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明确焊缝质量相关的检验方法和评定条件。
06
参考
[1] 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3]国家标准《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波检测技术、检测级别与评定》(GB/T 11345-2013)[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4]国家标准《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定方法》(JG/T203-2007)[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5]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6]国家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 81-200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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