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队劳动合同
工程承包商:
劳务分包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木工服务分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遵守。
1. 项目概况
2、项目名称:龙里县廉租住房四期
3、项目地点:龙里县环南路
4、项目结构:框架结构、砖混结构
1.承包方式及单价
1. 计价依据建筑面积:框架结构每平方米 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 元。计价包含制模、安装、修补、拆模、场地清理、钉子、电线等所需辅助材料。
1.1基础木板安装、拆除:按展开面积计算钢结构劳务承包合同,元/平方米。
2、本单价包含劳务分包商为实施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所需的一切木工工程费用。
3、付款方式:以单栋楼为付款单位,主体结构二层完工后开始付款,按已完工量的80%付款,此后按月进度的80%付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40天内支付。
2、承包范围:组织劳动力及专业木工生产人员。
3.进度管理
1、班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高素质技术工人进驻施工现场,确保在保证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周、月计划和总体进度任务。
2、若班组因用工不足或人员素质低而不服从管理,屡屡影响其他工序施工或拖延工期,项目部的警告无效,项目部有权采取措施,组织人力突击,直至责令班组限期撤离,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金额的两倍从结算中扣除,并责令班组撤离。
3、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安排的施工进度进行,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处以罚款 万元。
4.质量管理
1、本工程为优质工程,质量验收以项目部、施工单位验收结果为准,并纳入结算依据。
2、质量标准:工程各部分必须经甲方、监理一次性检查验收。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进行,若擅自决定,造成质量返工事故,将追究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工程验收过程中,如不密切配合,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又不及时整改的,将按照项目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管理
1、按公司统一格式填写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钢结构劳务承包合同,交项目部备案。如有人员增减,须及时报告调整。如非在册人员发生事故,后果由团队负责。
2、本队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若劳务组织中有违规用工,一经发现,本队应承担相应责任。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赤膊上岗、穿拖鞋上班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每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罚款金额从各队工程款中扣除。
3、经事故分析,认定为施工不当或指挥失误,违章操作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6、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法律保护。
工程总包商: 劳务分包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