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
承包商:
日期:年月日
钢结构工程承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三、项目内容及合同范围:
4、建筑规模:
5.项目成本: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须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并由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的变更通知书。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施工准备
1、本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部品由乙方制造并提供,并负责供应油漆及其他配件。
2、安装所需的设备包括起重机生产车辆等由乙方提供。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住宿所需场地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 双方主要职责
1.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开展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
(3)在指定地点安排施工人员宿舍。
(4)统一审查工程预、决算。
2. 乙方的责任
(1)确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质量、安全和竣工日期。
(2)进场前七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项目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5)安装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且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工、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离开、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施工工期
1.建设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有效施工工期为 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各分项工程施工进度以甲方批准的总进度计划为准。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内进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工施工。
3、当乙方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及机械加班作业。乙方接到指令后,必须加班作业,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城市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进行,认真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标。
2、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标准,不予奖励或处罚。
3、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相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免费进行修理。
5、乙方所承接的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建设和管理。如工程在验收时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或监理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返工,情节严重的每次处以人民币1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确保施工工期、质量和安全。任何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施工期间及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照施工现场所在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及评分规定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劳动法规。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项目资金支付与结算
1. 双方同意
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用电
甲方负责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调平全部到位。
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分包商生活用水、电费由分包商承担,乙方按实际费用收取)。
第八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按时开工,则工期可以顺延。当甲方具备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完工时,退还%的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条件满足时,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垫付工程款后,甲方核实确认工程数量及价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竣工工程款%的款项。
2.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指派合格的专职工程会计人员积极配合审计结算工作,结算周期为2个月,工程结算审计应在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验收后,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备案完成后,支付工程结算款的%;
4.工程余款的%为保修款钢结构安装施工合同,该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约定支付,直至整个工程款结清为止。
第八条 材料
1、工程所需材料及装修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按工程管理规定要求经监理、甲方认可、签字盖章后,方可用于工程。
第九条 付款违约条款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工期延长的,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竣工后,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解决。
第十条 质量保证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钢结构安装施工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未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安排他人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单方解除本协议,或单方导致另一方解除本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的%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且未按时完成工程,则乙方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按每提前一天向乙方支付奖金 元。
3、乙方应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交,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每提前提交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奖金 元。
第十二条 其他
1、施工开始前,双方应签订钢结构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3、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纳入合同管理,本协议条款与一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6、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建设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人A人B: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