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中钢支撑构件应力比上限为何不是 1?

   日期:2024-09-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41    
核心提示:Q1:三维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中,钢支撑构件的“构件的应力比上限”为何不是1?Q5:钢结构二维设计模块,结构重要性系数如何体现?Q1:三维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中,钢支撑构件的“构件的应力比上限”为何不是1?所以勾不勾选主要看墙梁是否有构件阻止其扭转变形,不能阻止其扭转变形则需要勾选。Q5:钢结构二维设计模块,结构重要性系数如何体现?

问题摘要:

问1:三维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中,钢支撑构件的“构件应力比上限”为什么不是1?

Q2:钢结构工具箱中设计简支墙梁时,选择“薄钢规范”GB50018,请问下方“计算弯扭双弯矩的影响”是否勾选的依据是什么?

Q3:在建立三维工厂模型时,工厂整体信息中单方向工况的数量是如何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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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钢结构模型中,对于钢材等级为Q235(钢材厚度小于16mm)的轴力构件,为什么当净截面系数设定在0.83以上时,强度-应力比不发生变化,而只有当净截面系数设定在0.83或以下时,强度-应力比才会发生变化?

Q5:钢结构二维设计模块中,结构重要性系数是如何体现的?

Q1:三维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中,钢支撑构件的“构件应力比上限”为什么不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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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V5版本开始,程序对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支撑构件的应力比限值进行了调整。当结构体系为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且钢柱计算长度系数选择为“无侧向位移”时,支撑的应力比限值将按照《高钢规范》第7.3.2条第4款自动调整。此时支撑的应力比限值是1-3*二阶效应系数。当二阶效应系数不为0时,支撑构件的应力比限值不为1。

Q2:钢结构工具箱中设计简支墙梁时,选择“薄钢规范”GB50018,请问下方“计算弯扭双弯矩的影响”是否勾选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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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GB50018《薄壁型钢规范》第8.3.1条规定,两侧带墙板的墙梁和一侧带墙板另一侧带拉杆的墙梁,可以忽略弯扭力矩的影响(即B=0),防止发生扭转变形。所以是否勾选此选项取决于墙梁是否有防止扭转变形的构件。如果不能防止扭转变形,则需要进行检查。

注:只有当检验规范选择为“薄钢规范GB50018”时,“计算弯扭双弯矩影响”选项才可以勾选。

Q3:在建立三维工厂模型时,工厂整体信息中单方向工况的数量是如何选取的?

答:单向工况数属于风荷载信息参数,只与风荷载值规定及结构封闭形式有关。选择“闸门钢结构代号”时,封闭式、半封闭式有2种工况钢结构设计,敞开式根据坡度最多有3种工况,详见闸门钢结构代号表4.2.2-1;选择“荷载代号”时钢结构设计,单向工况只有1种,详见荷载代号表8.3.1。程序采用默认值即可,无需修改。

问题4:钢结构模型中,对于钢材等级为Q235(钢材厚度小于16mm)的轴力构件,为什么当净截面系数设定在0.83以上时,强度-应力比不发生变化,而只有当净截面系数设定在0.83或以下时,强度-应力比才会发生变化?

答:对于轴向受力构件,程序在计算强度和应力时会按《钢材标准》7.1.1条规定分别计算总截面和净截面的强度,计算书会输出应力较大者的结果。当构件钢级为Q235,强度设计值f=215,抗拉强度fu=370,若设定净截面系数为α,则按总截面计算的强度-应力比为γ1=N/(Af),按净截面计算的强度-应力比为γ2=N/(αA*0.7fu)。显然当Af小于αA*0.7fu,即α大于0.8301时,按总截面计算的强度-应力比较大,所以当设定净截面系数大于0.83时,输出按总截面计算的结果,强度应力不会发生变化;当α小于0.8301时,按净截面计算的强度应力比较大,因此当净截面系数小于0.83时,输出按毛截面计算的结果,修改净截面系数时强度应力自然会发生变化。其他情况同理。

Q5:钢结构二维设计模块中,结构重要性系数是如何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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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钢结构2D模块中,结构重要性系数在程序的“参数输入-总信息参数-总体参数”中,默认值为1.0,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通过修改结构重要性系数,程序在对构件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时会考虑重要性系数的影响(乘以系数),而对于挠度计算,程序按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不考虑重要性系数的影响。

贡献者:王建新;审稿人:朱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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