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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送审稿陆续通过,如今《组合结构通用规范(送审稿)》也顺利通过审查钢结构设计规范 强条,工程建设领域38部全文强势规范终于来了!
9月3日,由中国冶金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合结构通用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全文审查会在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王伟、二级巡视员王国英,工程质量安全监察司司长周小杰,标准定额研究所所长李大伟、副所长姚涛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标准审查专家及标准起草组成员60余人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评审会现场
审查会议由中国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岳庆瑞院士主持,会议成立了以中国工程院徐建院士、张希刚院士为组长的审查专家组,审查专家组听取了编制组聂建国院士、侯照新大师的汇报,对规范内容进行了全面的审查。
审查专家组认为,《规范》内容齐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反映了组合结构工程建设在目标、性能、设计、施工、验收、维护、拆除再利用等方面的关键技术要求,各项技术要求合理钢结构设计规范 强条,内容符合标准体系改革精神,凸显了《规范》的技术法规性质,各项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一致。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规范》通过审查。
《规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标准体系框架》中全文强制性标准之一,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涉及建筑、公路、市政桥梁工程全寿命周期的广泛环节,促进高性能材料及其高效组合技术、高性能结构体系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推动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的可持续发展。该规范由来自高校等29家单位的67位专家历时三年多编写完成。
随着新型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的不断涌现和结构体系的不断创新,灵活运用不同材料、结构构件、结构体系之间的组合理念,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材料、构件或体系的长处,避免其弱点,从而获得一系列性能优越的产品。组合构件或组合结构体系统称为组合结构。组合结构在我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本《规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组合结构编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涵盖了各种组合结构构件和体系,也涵盖了组合结构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钢、混凝土、木材、复合材料等各种组合、混合结构;建筑与桥梁组合结构中的组合梁、组合板、钢管混凝土柱、钢混凝土梁柱墙、钢板组合剪力墙等;包括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拆除等环节。
《规范》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实现与国际主流复合材料结构标准体系的协调和技术接轨,提升了我国复合材料结构技术的国际竞争力,反映了我国复合材料结构工程的系统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以及国际复合材料结构技术的最新进展,总体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参加现场审查的领导、专家及编写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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