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认可的施工组织。 设计、施工图等技术文件。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使用经过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
结构工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所使用的原材料和成品应当进行现场检验。 凡涉及安全性、功能性的原材料及成品均应按规定进行复验,样品的取样和送样应有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竣工后均应进行检验。
(3)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批准。
2、原材料及成品到货
钢结构使用的焊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其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取样复验: 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结构安全一级和二级焊缝2处; 1级焊缝,结构安全等级为2级; 需要疲劳验证的部件焊缝:材料批次混杂或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焊接材料; 设计文件或合同文件中要求复验的焊接材料。
钢板表面存在锈蚀、麻点、划伤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钢板厚度允许负偏差的1/2钢结构挠度检测怎么检钢结构挠度检测怎么检,且不得大于0.5mm。 钢板不应有分层、端部夹渣或断裂等缺陷。
型材、管材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符合设计要求。 型材、管材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试件,并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厚度偏差。 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铸钢件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符合设计要求。 铸钢件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试件,并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和端口尺寸偏差。 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铸钢件表面应清理干净,纠正飞边和毛刺,清除补贴、粘砂、氧化铁皮、热处理锈斑、清除内腔残留物等,不得有裂纹、未熔合气孔、冷绝等现象超过允许的标准。 缩松、缩孔、夹砂、明显凹坑等缺陷。
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剥落或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钢结构连接所用高强螺栓连接副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附有扭矩系数检验报告,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附有紧固轴向力(预拉力)检验报告。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进入现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张力)应分别检查。 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上述原材料进场时,可通过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全面检验或根据来料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计划进行抽样确定检验数量。
3、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
焊缝应冷却至环境温度后才能进行目视检查,目视检查合格后应进行无损检测。 焊接完成后,应按焊接工艺规定在相应的焊缝和零件上作出标记。
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其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烤和储存。 全面检查质量证书和烘焙记录。
设计要求的一级、二级焊缝应进行内部缺陷无损检测。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和检验要求应符合表15-10的规定。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类:
焊缝质量等级、一级、二级:
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缺陷评定等级II、III级;
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检验等级,B级,B级;
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检出率,100%、20%;
内部缺陷射线照相检验,缺陷评定等级II、III级;
内部缺陷射线照相检验,检验等级,B级,B级;
内部缺陷射线探伤,检出率,100%、20%;
注:二次焊缝探伤比的计算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出厂焊缝按焊缝长度计算,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 当焊缝长度小于200mm时,应对整个焊缝进行探伤。 ; 现场安装的焊缝百分比应按同类型、相同焊接条件下的焊缝数量计算,且不应少于3焊缝。
对于需要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预热温度或焊后加热温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 施工单位应对所使用的螺柱和钢材焊接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螺柱焊瓷环存放时应采取防潮措施。 湿焊瓷环使用前应在120℃~150℃范围内烘烤1h~2h。
钢结构制作、安装单位应对高强螺栓连接的摩擦面(含涂层摩擦面)分别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 现场加工的部件摩擦面应单独测试摩擦面的防滑系数。 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对于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除非因结构原因无法用专用扳手拧开梅花头,否则当螺栓末端的梅花头折断时,即完成最终拧紧。 最终拧紧时未拧出的梅花头螺栓数量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量的5%。 所有未旋出梅花头的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均应采用扭矩法或角度法进行最后拧紧。 来标记。
机械剪切零件的厚度不应大于12.0毫米,剪切面应平整。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时不应进行剪切或冲压,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直或冷弯。
焊球的半球是由钢板压制而成。 钢板压成半球后,表面不应有裂纹、皱纹。 焊球两半球连接处应加工坡口,对接焊缝表面应打磨光滑。
铸钢件可用机械或加热方法进行校正,校正后的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凹痕或其他损伤。
根据钢结构制造项目检验批次的划分原则,钢结构预装工程可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预装配所用的支撑台或平台应进行测量和调平,检查时应拆除所有临时固定和拉紧装置。
当使用计算机模拟来模拟预装配时,所模拟的部件或单元的外部尺寸应与物理几何尺寸相同。 当计算机模拟模拟的预装配偏差超出本标准相关要求时,应按本章要求进行物理预装配。
钢结构安装检验批按照原材料、构件现场验收和紧固件连接、焊接连接、防腐等分项工程验收进行验收。 对结构安装测量与校正、高强螺栓连接副及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冬季阴雨施工及焊接等,实施前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或方案。安装偏差的检测应在施工前进行。在临时支撑结构被拆除之前,结构形成一个空间稳定的单元并被连接和固定。 空间稳定单元形成后,应立即对柱底板与基础顶面之间的间隙进行第二次浇注。 安装多节立柱时,各立柱的定位轴线应从基准控制轴线向上引,不得从下立柱轴线向上引。
预应力索杆、膜结构生产安装检验批次可与相应钢结构生产安装子工程检验批次合并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空间结构的安装检验应在原材料及成品验收、构件制作、焊接连接、紧固件连接等分项工程的基础上进行。 钢网、网壳结构的挠度值应在拼装完成后和屋面工程完成后分别进行测量,且实测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荷载条件下计算挠度值的1.15倍。 钢管(封闭截面)构件应有防止管内进入和积水的结构措施,严禁钢管内积水。
压型金属板工程安装时,压型金属板、防水板、角板、屋脊盖应固定可靠、牢固,防腐涂料和密封材料应敷设良好,数量、规格、间距连接器数量应该足够了。 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钢结构通用防腐油漆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构件拼装、预拼装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安装分工程检验批和钢结构防腐涂料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采用涂料防腐时,表面应在除锈后4小时内涂漆。 采用金属热喷涂防腐时,在晴天或湿度较低的气候下,钢结构表面处理与热喷涂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h、在阴雨、潮湿、盐雾气候条件下不应超过2小时。 当采用防火防腐一体化系统(含防火防腐双功能涂料)时,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可以同时接受。
防腐涂层、涂装道数、涂装间隔、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涂装产品标准的要求。 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干漆膜总厚度室外不应小于150μm,室内不应小于125μm。
膨胀型(超薄、薄涂)防火涂料和厚涂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和隔热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耐火极限要求,且不应小于-200μm。 采用厚涂防火涂料时,80%以上的涂层面积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耐火极限要求,最薄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85%。
4、钢结构分部竣工验收
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之一,应作为分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当主体结构均为钢结构时,竣工验收应按分项工程进行。 大型钢结构工程可分为若干分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钢结构分支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各子工程质量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齐全; 与安全、功能相关的检验、见证测试结果应当符合标准要求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相关视觉质量应符合标准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钢结构分支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记录: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与安全、功能相关的检验记录及见证测试项目; 相关目视质量检验项目检验记录; 分部工程各子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子项目各检验批次的质量验收记录; 强制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及证明文件; 隐蔽工程检验项目验收记录; 原材料、成品质量证明文件、中国产品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 不合格项目的处理记录和验收记录; 重大质量技术问题的实施方案和验收记录; 其他相关文件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