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版施工质量验收表格详解及填写指南

   日期:2024-12-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17    
核心提示:检验批质量验收表格新旧对比:分项工程名称:按检验批所属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规定。例2:模板安装检验批,验收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版)GB50204-2002未给出明确限值。

自2014年6月1日起,受理相关信息表将采用新表格。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提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

新增:现场验收原始记录。

首先有:现场验收检验的原始记录,然后汇总形成:检验批次质量验收记录。

新旧检验批质量验收单对比:

新的子部分对应于专业代码章节 - 示例:

新增分项与专业验收规范章节的对应关系详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解读及数据编制导则》。

受理表详细说明:

检验批验收数据表形成流程: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检验批施工完毕,建设单位自检合格后,工程专业质量检验人员应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照《统一标准》的规定,检验批次的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质检人员和施工单位工程专业工长进行。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必须根据《现场验收原始记录》填写。对于检验批中的非现场验收内容,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填写依据的数据名称和编号,并给出结论。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作为检验批验收结果的凭证,没有《现场验收原始记录》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视为虚假。 。

检验批号:编号规则详细如下:

第1、2位为分支项目代码;

第3、4位为分项项目代码;

第5、6位为子项目代码;

第7、8位为检验批代码;

第9、10、11位为各检验批的验收序号。

钢结构检验批划分标准_划分批检验钢结构标准的依据_钢结构检验批次

同一检验批单适用于不同部门、分部门、子项目时,应分别编号。填写表格时,根据实际类别填写序号,以区分;编号基于大类、细类、子项和检验批序列号。按顺序排列。

分部(分部)工程名称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划定的分部(分部)名称填写;

子项目名称:填写检验批次所属子项目名称。子工程名称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的规定执行。

检验批容量:指本次检验批的项目数量,根据实际项目填写,计量项目和单位按照专业验收规范中检验批容量的规定。

检验批次容量一般分为两类:限量值;无限的价值。

检验批容量限制值,例如:

例1:砖砌体检验批次,限值250m3砌体

根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例2:屋顶分项检验批次,限值为1000㎡。依据:《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例3:一般抹灰检验批次,室外限1000平方米,室内限50间。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例4:木门窗安装检验批次,限值为100台。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检验批容量-无限值,例如:

例1:素土和石灰土地基检验批,验收依据:《建筑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没有给出明确的限值。

例2:模板安装检验批次,验收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GB50204-2002没有规定明确的限值。

例3:给水管道、管件安装检验批,验收依据:《建筑给水、排水与供热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没有规定明确的限值。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填写“最小/实际采样数量”栏

(1)材料、设备和工程试验规范及非抽样项目直接写“/”;

(2)对于抽样项目但样本为总体的,写“全/实际数量”,如“全/10”,“10”是指本检验批次实际纳入的样品总数;

(3)对于抽样项目和按工程量抽样,写“最小/实际抽样数量”,如“5/5”,即按工程量计算的最小抽样数量为5,实际抽样数量是 5。

钢结构检验批次_划分批检验钢结构标准的依据_钢结构检验批划分标准

(4)本检验批的验收不涉及本验收项目时,本栏目填“/”。注:实际采样数量应≥最小采样数量。

最小采样数算法-示例:

例1:非抽样项目,素土和灰土地基检验批,验收依据:《建筑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不需要采样,直接写“/”即可

例2:现浇结构全检、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验收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GB50204-2002

写“全/实际数量”,如“全/10”,“10”是指该检验批次实际包含的样品总数。

例3:容量*百分比,并规定了最小抽样数量、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验收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GB50204-2002

...

子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说明:

子工程竣工后(即子工程所包含的全部检验批次均已完成),建设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子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无专业技术负责人的,由建设单位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 )和其他。

子工程质量验收备案编号:编号按照《建设工程子工程、子工程划分》(《统一验收规范》附录B)规定的子工程、子工程、子工程划分确定。标准》(GB50300-2013))项目代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对于一个工程,一个子项只有一条子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因此不写序号。编号规则详细如下:

第1、2位为分支项目代码;

第3、4位为分项项目代码;

第5、6位为子项目代码;

分部(分部)工程名称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划定的分部(分部)名称填写;

子工程数量名称:指该子工程的数量,根据实际工程填写。计量项目和单位按照子工程量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验批数量是指本子项目包含的所有实际检验批数量。

填写“检验批次名称、检验批次容量、地点/路段、施工单位检验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

(1)填写本子项目汇总的所有检验批次的顺序,并填写其名称、检验批次容量和部位/部位,并务必填写完整;

(2)“施工单位检验结果”栏由填表人根据检验批次验收记录填写,并填写“符合要求”或“验收通过”;

(三)“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由填表人根据检验批验收记录填写。约定项目应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如有不同意见,应予以标记,但暂不填写。

填写“描述”栏

划分批检验钢结构标准的依据_钢结构检验批划分标准_钢结构检验批次

(1)如有异议事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予以受理;对于分歧事项,监理工程师应指出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

(2)应说明纳入检验批次的质量验收记录是否齐全。

表底“施工单位检验结果”栏填写:

(1)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填写“符合要求”或“验收合格”,并填写日期;注:分项验收记录,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无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的,则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或代表建设单位参加分项验收

(二)接受分包单位承建的分包工程时,不得由分包单位人员签字,而应写明分包单位名称、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分包单位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应进入相应单元。 ;

7、在表底“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中,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填写“验收合格”,并在确认每次检验合格后填写日期。

分公司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分部或分部工程竣工并建设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当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支工程由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质量总监的总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地基及基础分项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主体结构及节能分项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备案编号:按照《建设工程分部工程及子项目划分》(《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规定的分部工程代码书写,写在桌角的右上角。一个项目,一个分公司只有一条分公司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所以不写序号。它的编号是两位数。

填写单位(子单位)项目全称。如果是团体项目,则填写团体项目名称-单位项目名称。标记子单元项目的零件位置;

分部项目数量:指本分部项目中实际发生的所有分部项目的数量。

子项目数量:指该子项目中实际发生的所有子项目数量的总和。

填写“分项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次数量、施工单位检验结果、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

(1)按顺序填写本分部项目汇总的所有分部、子项目,并填写其名称和检验批次数量。请务必填写完整;

(2)“施工单位检查结果”栏由填表人根据子工程验收记录填写,填写“符合要求”或“合格”;

(3)“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由填表人根据子项目验收记录填写,同意事项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

质量控制信息:

(一)“质量控制数据”栏目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数据核查记录》核对,但各专业只需核对本专业对应表中相关部分即可,不需要全部检查 分公司项目验收时,表中所列内容不需填写。

(二)核对时应逐项核对信息,核对以下项目:

① 检查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有遗漏; ②检查信息是否有不合格项; ③ 信息之间是否横向协调,是否存在矛盾;

④材料分类、排列是否符合要求,案卷目录、份数、页数、装订等是否有空白;

⑤ 所有文件的签名是否齐全。

“安全及功能检查结果”栏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划分批检验钢结构标准的依据_钢结构检验批划分标准_钢结构检验批次

安全和功能检验是指按照规定或协议要求竣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的项目。这些项目能够在分(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检测的,应当在分(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检测。具体检查项目可在开工前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查数据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的相关内容确定。设计有要求或者合同有规定的,按照要求或者规定。

“感知质量验收”栏的填写应与工程实际情况一致。

仅进行定性判断,不进行定量评分。视觉质量等级分为三个等级:“好”、“一般”和“差”。 “良好”和“一般”均合格; “差”是指不合格,需要修理或返工。

填写《综合验收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将与各方协商确认是否符合规定。达成共识后,填写表格各栏项目。您可以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填写“××分公司工程验收合格”。

出现分歧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各方协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待问题解决后填写表格。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单位(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建设工程的最后一份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填写。

1、单位工程竣工并建设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将工程报监理单位预验收。工程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等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记录。各单位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名并加盖公章。验收签字人应当有相应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

2、建设单位在进行本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时,还应当填写下列内容:

《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文件检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及功能检查数据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记录》

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附录。

3、“分部工程”栏根据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纳入的各子工程由竣工验收组成员逐项检查。对表中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或试验。

监理单位核实确认合格后,应在“验收记录”栏注明已验收的分支数以及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分支数,并填写右侧“验收结论”栏。输入具体验收结论。

4、“质量控制数据核查”栏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数据核查记录》核查结论填写。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成员,或委托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数据核查记录》的内容逐项核查数据。 。确认符合要求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右侧“验收结论”栏中填写具体验收结论。

5、“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栏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及功能检查数据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核查结论填写。已在分支项目验收时进行过安全性和功能性测试的项目,在单元项目验收时不再进行安全性和功能性测试。但请检查以下事项:

(一)单位工程验收时,所有需要进行的安全功能随机检测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协议或者设计要求进行检测;是否有遗漏的具体检测项目。

(二)抽查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3)随机试验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经核实符合要求的,将符合要求的结论填写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验收结论”栏中。如果发现某些随机检验项目不齐全,或者随机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可以进行返工,使之符合要求。

6、“透视质量验收”栏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目视质量检验记录》检验结论填写。

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在施工单位的主持下,对视觉质量进行了抽查,并共同做出评价。如果确认不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项目,且满足或基本满足规范要求钢结构检验批划分标准,则应评定为“良好”或“一般”。如果某件物品的视觉质量被评为“差”,则应对其进行修复。如果修复确实有困难,只要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可以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注明。

钢结构检验批次_钢结构检验批划分标准_划分批检验钢结构标准的依据

7、“综合验收结论”栏应由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商定,并由建设单位填写。主要评价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整体质量水平。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数据核查记录填写说明: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信息是单位工程综合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验证的目的是强调对建筑结构设备性能和使用功能等主要技术性能进行检验。

每项信息包含的内容是对单位项目所包含的相关子项目中的检验批次主要控制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求的汇总。

对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可以防止局部错误和遗漏,从而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控制。

单位项目安全及功能检查数据核查记录填写说明:

1、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时,最重要的是保证安全和满足功能要求。涉及安全和可用性功能的分支项目应有检验数据。施工验收将加强对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的验收。对重大工程进行抽查和记录,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及功能检查资料》主要功能核查和抽查记录。

2、抽查检验项目由参与验收各方在核实资料和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然后按照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安全性和功能性的主要测试项目如下表所示。设计或合同中如有其他要求,经监理批准后可补充。

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分支工程验收时进行安全和功能测试。分支项目验收时已开展的所有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在单元项目竣工验收时不再重复。仅检查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单位工程目视质量检验记录:

1、工程目视质量检查是工程竣工后开展的一项重要验收工作。综合评价单位工程的外观和功能质量,促进施工过程的管理和成品的保护,从而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益处。目视质量检查绝不是简单的外观检查,而是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2、《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单位工程目视质量验收分为“良”、“一般”、“差”三个等级。目视质量检验的方法、程序、评价标准等与分项目相同。不同的是,检查项目较多,而且是综合验收。主要内容包括:验证质量控制数据,核对检验批次、分项、分项目验收的正确性,检查分项目中不能检验的项目,核对各分项目验收与验收的时间间隔。完成单位项目。时间、项目视觉质量是否有变化、损坏等。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及组织:

6.0.1 检验批由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质量检验人员、专业工长检验验收。

6.0.2 子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6.0.3 分支工程由建设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地基及基础分项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主体结构及节能分项工程的验收。

6.0.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竣工后,分包单位应按ᴀ标准规定的程序对分包工程进行自检并验收。验收时钢结构检验批划分标准,总承包商应派专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当完善分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并移交总承包商。

6.0.5 单位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查。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竣工质量进行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应当由建设单位予以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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