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两会
胡淑娥代表:
“好房子”让我第一时间想到了钢结构住宅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适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的需要二手钢结构市场,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具备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特性的“好房子”。这使我在第一时间联想到了钢结构住宅。全国人大代表,山钢日照公司科技质量中心以及钢铁研究院的专家胡淑娥,在接受《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安全、舒适、绿色、智慧这些特点,恰好与钢结构住宅相契合。
钢结构住宅的抗震性能良好,这保证了房屋的安全;它具有大开间的特点,能够自由进行设计,也能自由分隔功能区,居住起来很舒适;钢材可以回收利用,在全生命周期中降碳效果较为明显;钢材的生产过程可以实现模块化离线生产,属于智慧制造。胡淑娥表示,钢结构住宅很符合“好房子”的理念。目前国内广泛接受了第四代住宅的概念,并且这种住宅很适合采用钢结构住宅的形式,其应用前景良好。
目前,钢结构住宅存在价格高的问题,隔音效果差,防火性也不佳等不足,这些不足都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解决。胡淑娥认为,现在限制钢结构住宅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缺少设计、施工的专业化队伍。另外,普通老百姓对钢结构住宅优势的直观感受不够也是其中一个因素。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胡淑娥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广钢结构住宅的建议。她提出了 5 个方面的发展建议,之后也收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回复。针对这些限制因素,胡淑娥再次向《中国冶金报》记者举例,强调应加强钢结构住宅相关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设,同时要加大宣传普及的力度。此外,可以在税收政策方面为企业减轻负担;可以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着力推广轻钢结构住宅,尤其是在地震多发的地区等。“如今政府工作报告提及要建造‘好房子’,并且国家层面坚决稳定楼市,这对于钢结构住宅的推广而言,是一个良好的契机。”胡淑娥说道。
袁斯浪代表:
加快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法律法规
在国家“双碳”战略的引领之下,同时处于建筑业绿色转型的背景当中,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凭借着自身低碳环保的特点、高效集约的特性以及抗震安全的显著优势,已经变成了推动建筑工业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突破点。当下,我国已经构建起了“由国家战略来进行统筹,依靠技术标准给予支撑,通过地方进行创新实践”这样一种协同推进的格局。
当前,我国钢结构住宅市场的渗透率还不足 1%。同时,发达国家的钢结构住宅市场渗透率在 40%以上,两者之间的差距非常显著。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袁斯浪认为,法律适用存在滞后情况,监管机制出现脱节现象二手钢结构市场,激励约束处于失衡状态,央地协同方面存在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阻碍钢结构住宅高质量推广的瓶颈,迫切需要通过系统地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来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方面的保障。
对此,袁斯浪提出5方面建议。
一是加快专项立法的进程,构建起全周期的法律支撑体系。可以以顶层设计作为突破口,在对《建筑法》进行修订时增设“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这一专章,明确其作为新型建筑工业化核心载体的法律地位。同时推动《绿色建筑促进条例》《建筑产业现代化条例》等配套法规的制定,从而形成“专项立法+行业标准+地方细则”的三级法律体系。
一是建立穿透式监管体系,以达成全链条闭环管理的目标。因为行业存在监管碎片化的状况,所以构建了“机构重组+技术赋能+协同治理”这样的新型监管框架。在机构改革方面,于住建部设立了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监管司,从而构建起垂直化的专业监管体系。在技术支撑方面,强制推行预制构件唯一性编码制度,并且要求构件嵌入可追溯的电子标签。在协同治理方面,要建立起由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审查机制。
三是对市场激励机制进行优化,并且建立了双向调节制度。构建出由“靶向激励”与“刚性约束”相结合的政策组合,以此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在激励端进行创新,设立了国家级的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基金;对绿色金融工具进行完善,开发出了“装配率挂钩贷款”等产品。在质量约束方面,推行产业链质量联保制度,规定设计、生产、施工企业都要共同承担终身保修的责任;还建立了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于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采取“一票否决”的措施等。
四是在标准统一层面,组建全国钢结构住宅建筑标准化委员会,着重推进跨区域构件认证互认、产业工人技能证书互通以及工程验收流程互信等。在利益协调方面,构建跨省项目的税收共享机制,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推广指标纳入到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五是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深化,并创新全生命周期的治理。把钢结构住宅纳入到循环经济的立法框架之中,从而构建起“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这样一个全链条的治理体系。例如在设计的源头端,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进行修订,强制规定施工图设计必须包含构件的拆解方案以及材料回收率的测算。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建筑垃圾的分级管理制度,并且推广“零废弃工地”的认证制度。在拆除再生方面,制定了《建筑拆除再生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要求 90%以上的钢结构构件必须进行强制回收;在雄安新区等试点地区推行“碳积分”制度,把建筑拆除阶段的资源化利用率和企业的碳配额联系起来。法律强制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市场激励推动建筑行业转型,技术支撑推动建筑行业转型,从而促使建筑行业从“线性消耗”向“循环再生”模式转变。
张谨代表:
要鼓励钢结构在优势场景中的推广应用
钢结构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本身具备装配式的特性,并且工业化水平较高。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钢材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绿色低碳建筑材料。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时要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3 月 9 日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谨表示,市场的选择就是方向。他是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衡设计)的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在接受《中国冶金报》记者连线采访时,他指出要鼓励钢结构在高烈度设防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及以上的地区)、大型公共建筑、多高层建筑等优势场景中推广应用,同时要改进和完善现有抗震设计方法,以实现好钢使在刀刃上。
张谨认为,在我国,钢结构目前主要是在工业建筑以及大跨度空间结构等领域得到应用。在量大面广的多高层民用建筑中,其应用比例相对是比较低的。这一现象,一方面受到钢结构自身经济性的影响,另一方面还与现行的设计方法有着密切的关联。
张谨是钢结构设计行业的专家,他深耕于钢结构抗震设计领域。他多次在重要学术会议上,针对多高层钢结构建筑的工程应用以及钢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方法等课题,作专题报告。这些报告为钢结构的抗震设计与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推动了该领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