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重大塌陷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4月17日上午9点45分左右,肥城市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水车间接施工项目施工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63.6万元。
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4月17日,莱庄施工队开始第四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配φ4@200×200mm钢筋网)施工,计划工期1天。
7时29分,来创施工队、一辆运送细石混凝土的商品混凝土车、一辆商品混凝土泵车协同作业,开始浇筑保护层。来创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周某安排8名工人上屋面(见图1)进行摊料、整平、找平、压光作业。商品混凝土泵车司机遥控泵车将物料卸载到屋面上。浇筑作业从屋面最南侧开始山东钢结构施工,沿东西方向来回摊料。浇筑的保护层平均厚度为42.25毫米(拆除违章建筑屋面后测得的样品平均值)。
约9时45分,浇筑至屋面东北角靠近②轴钢梁处(见图2)时,屋面突然发生局部坍塌,坍塌面积约324平方米,作业人员坠落。事故最终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直接原因
长盛石墨公司擅自确定钢骨架轻板屋面施工方法,导致屋面钢梁严重超载;来创施工队浇筑细石混凝土过厚,进一步加大屋面荷载,导致屋面钢梁跨中连接处高强螺栓承载力严重不足,螺栓丝扣滑脱,钢梁跨中连接处断裂,屋面局部坍塌(见图3)。经调查,事故当天肥城市气象数据为气温18-28℃,南风3-4级,无降水,排除了事故因地震、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可能。
间接原因
1、来闯施工队为个体工商户山东钢结构施工,无施工资质和专业施工能力,违法承接工程,在没有正规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下,冒险组织人员作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非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严重缺失。
2、长盛石墨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未履行建设项目规划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2)工程承包管理混乱。一是违法将建筑工程分为土建、钢结构两个部分;二是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
(3)盲目指挥施工队施工。没有正式的设计图纸,擅自确定屋面施工方式,指挥施工单位违规施工。
3、中智设计公司超出资质要求与长盛石墨公司签订设计合同,约定为其设计化工水车间改造工程施工图,包括钢结构、土建设计内容,超出了中智设计公司的资质要求。
4、恒悦建筑公司不具备钢结构承包专业资质,违法承担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屋面板安装施工任务。
......
建议
(一)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2人)
1、来闯施工队现场监理周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于2023年4月25日被肥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曹某某,长盛石墨公司基建部副科长。因涉嫌责任重大事故罪,于2023年4月25日被肥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分的人员(13人)
1、韩先生,中共党员,石横镇规划站、城建办主任,建议肥城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肥城市化工发展中心产业发展促进科副科长、石横镇民营经济办公室主任宋某某,建议肥城市监委给予严重行政警告处分。
3、张先生,中共党员,石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建议肥城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李某,中共党员,石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建议肥城市纪委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5、刘先生,中共党员,石横镇副镇长,分管镇私营企业办公室,建议肥城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王先生,中共党员,石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根据《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建议其辞去职务。
7、李先生,中共党员,石横镇党委书记,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建议其辞去职务。
8、索某某,中共党员,肥城市建筑安装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科级干部,建议肥城市纪委监察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职务降级处分。
9.赵某,中共党员,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建筑安装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根据《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议肥城市纪委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刘先生,中共党员,现任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根据《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建议其辞去职务。
11、李某,中共党员,现任肥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安全生产科科长,建议肥城市纪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李某,中共党员,肥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级正科员,建议肥城市纪委给予警告、训诫谈话。
13、张先生,中共党员,肥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建议泰安市纪委监察部对其予以警告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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