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吊装
1.专业工程特色
主结构中钢柱及相应节点附件除图中另有说明外,均采用现行国家标准(GB/T 1591-2008)中规定的Q345B型钢,次结构(设备挂梁、吊车梁、墙体及屋面檩条及相应节点附件等)均采用Q235-B型钢。钢格栅钢管、锥头、封板、套管均采用Q235-B型钢,所有圆钢拉杆均采用现行国家标准(GB/T 700-2006)中规定的Q235-B型钢。图中除特殊说明外,结构钢板均采用Q235-B型钢。
柔性直阀厅钢结构柱、柱支撑、设备挂梁、吊车梁连接采用10.9级扭剪高强摩擦螺栓,当安装空间较小,难以采用扭剪高强摩擦螺栓时,也可采用大六角高强摩擦螺栓。屋面檩条等二次辅助结构连接采用6.8级普通螺栓。普通螺栓为C级螺栓,性能等级为6.8级,采用单螺母、平垫圈、弹簧垫圈。垫片采用热镀锌防腐。
阀厅钢柱与基础的连接方式采用杯口基础刚接,阀厅钢柱共计52根,其中1/2单元柔性直阀厅共用12根柱。
柔性直阀厅体系空间结构布置复杂,跨度大,高度高,阀厅内重要电气设备挂梁位于屋架下弦处,对其上布置的设备挂点位置精度要求高,整个结构空间网架体系施工难度大,连接节点大多采用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工作量很大,质量控制难度大。
钢网架结构是一种立体结构,由许多杆件按一定的规律组成,每端都有螺栓,用螺栓旋入球内,形成螺栓球节点网架。这种结构形式稳定性好,整体自重轻,抗震性能非常好。另外,采用螺栓球钢网架的建筑具有造型简洁,外形美观,施工周期短等特点。
2. 编制依据
(1)渝鄂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南通道换流站工程监理计划
(2)《国家电网公司基础设施质量管理规定》
(3)《国家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4)《送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定第3部分:变电站(换流站)站房工程建设》(Q/GDW 10248.3-2016)
(5)《国家电网公司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6)《国家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8)《国家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移动红旗竞标管理办法》
(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过程管理办法》
(1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求及技术措施
(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建设技术管理指南》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1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
(14)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2002
(15)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16)钢筋焊接及验收技术规范,JGJ18-2012
(1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1-2002
(18)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
(19)门式刚架轻钢结构技术规范(2012版)CECS102:2002
(20)《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5-2002
(2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23)《耐热钢焊条》GB/T5118-2012
(24)《工程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2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6)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27)建筑起重与提升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12
(28)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
(29)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30)其他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
(31)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四、督导工作重点
4.1施工前质量检查
(1)组织图纸交接、审查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
(2)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
(3)检查现场人员、施工机械、材料等。
(4)施工前应根据现场坐标、高程控制网对轴线、高程进行复核,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钢结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参与作业人员和专用工具、设备的资质已经提交审查。
(6)基础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7)收集钢结构制造厂家提供的技术质量资料,对钢构件进行检查、评审、计数和验收。
4.2施工过程检验项目:
结构工程主要包括:钢结构工程。
(1)检查钢材表面质量,钢材表面防腐层不应剥落。
(2)检查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普通螺栓、铆钉、自攻螺钉、拉铆钉、钉子、地脚螺栓(机械型、化学试剂型)、锚栓等标准紧固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附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附有扭矩系数、紧固轴力(预拉力)等检验报告。
(3)检查金属波纹板及制造所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检查波纹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涂镀层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5)检查钢板的厚度及允许偏差。每种型号、规格的钢板取样5块,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6)检查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对每种型号、规格的型钢随机检查5处,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7)螺栓连接与固定
①钢构件装配前应检查并清除毛刺、毛刺、焊接飞溅物等,摩擦表面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得在雨中作业。
②大六角头上部安装规格、螺栓号的高强度螺栓时,其规格、螺栓号必须与设计图上要求的一致。螺栓应能自由穿入孔内,不得强行敲击,不得用气割扩孔。穿入方向必须符合设计图要求。
③从构件组装到螺栓紧固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为防止高强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标高偏差、预拉力及变异系数发生变化,严禁将高强螺栓用作安装螺栓。
④为使连接板件叠合紧密,螺栓拧紧时应由中心向外,即由中心向约束边方向拧紧。为防止高强螺栓连接副表面处理镀层发生变化影响预紧力,终拧应在24小时内完成。为减少先拧紧后再拧紧的高强螺栓预紧力的差异,拧紧必须分为初拧和终拧两个步骤。对于螺栓数量较多的大节点,还需增加一道复拧紧工序,复拧紧扭矩仍等于初拧扭矩,保证所有螺栓均达到初拧值。
⑤ 待一个施工节段吊装完毕,钢结构形成稳定的框架单元后,开始安装高强螺栓。
⑥螺栓插入方向应以施工方便为准,各节点应整齐一致。高强度螺栓插入后用扳手拧紧,拆除临时螺栓,换上高强度螺栓。
⑦ 高强度螺栓的紧固必须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为初紧,初紧力为螺栓标准轴力(即设计预紧力)的60%~80%,第二步为终紧。
⑧已初拧的螺栓应做好标记,以便确认。为防止漏拧,当天安装的高强度螺栓应当天拧紧。初拧和终拧均应从螺栓组的中心向四周对称进行。
⑨ 由于空间狭小,高强度螺栓扳手不宜操作,可使用加高套筒或手动扳手进行安装。
(8)扭剪型高强螺栓施工扭矩检查:观察尾部梅头扭断情况,若尾部梅头扭断,则视为其终拧扭矩已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若尾部梅头未扭断,则应按大六角头高强螺栓扭矩法进行终拧。
(9)二次灌浆检查要点
①灌浆前应用水冲洗灌浆区域,清除油污、浮锈等,保证新浇混凝土(或砂浆)与原混凝土粘结牢固。
②灌浆工作应连续进行,不得间断,并应一次性完成。灌浆过程中不允许搅拌灌浆料,但可以排水,并应保持钢柱与安装平面垂直。
③灌浆完毕后应铺垫、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一周。待混凝土达到70%以上强度后方可拆除钢楔。
五、督导工作方法与措施
5.1 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审查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当根据各单位(分部)工程的特点、特点、难点和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关键节点,编制单位(分部)工程施工计划,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监理项目部审查内容:①方案内容是否齐全钢结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手续是否合规,编制质量好坏;②施工方案中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措施、作业指导书)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恰当、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③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④方案的技术性质(计算步骤、方法、结果)是否合理、正确;⑤安全危险点分析或者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准确、全面,应对措施是否有效;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有针对性,是否落实工程卓越措施,是否优先采用典型施工方法;⑦专项施工方案应附有安全核查结果。
施工总体方案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施工方案目录》执行,填写《施工总体方案(措施、调试)报送表》报送监理项目部。
专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基本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2)173-2015》附件5、附件6的要求。专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基本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2)173-2015》第七章的有关规定,并填写《专项施工方案(措施、调试)报送表》报监理项目部审核。
5.2 见证程序
5.2.1见证原则及送样要求
5.2.1.1施工单位应对进场原材料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在自检的基础上,将检验结果连同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抽样的方式,对进场实物进行抽检。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必须运出现场,不得用于工程。
5.2.1.2 对涉及结构安全钢材、焊接材料的取样,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试验委托书》,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后,在监理人员见证下,现场随机取样。
5.2.1.3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于重要材料,由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送样化验;对于一般材料,由施工单位在现场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后送样化验。
5.2.1.4 实验室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检测范围;检测单位授权检测任务时,送检样品单位应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在委托单上签字盖章。样品交付后,样品接收方应出具样品回执。
5.2.2见证抽样范围
材料检测部分:高强度螺栓。
6.2.3 原材料入厂见证抽样及随机检验要求
序号 原材料名称 主要检验控制项目 检验批次及试件取样要求 依据文件
1高强度
螺栓1、螺栓最小荷载试验;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试验;
3、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扭矩系数复检;
4、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 每批送检8套高强螺栓(3000套/批) GB/T 1231
—2006
2 二次灌浆材料
5.3 隐蔽工程验收
建设项目部应在隐蔽施工48小时前通知监理人,监理项目部应在隐蔽施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并签署意见。工程质量隐蔽验收签证结论应明确,要有是否同意隐蔽的结论。
对已同意遮盖的隐蔽工程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建设单位私自遮盖隐蔽工程的,应当要求建设项目部重新进行检验。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及检验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1、螺栓连接质量:初拧应拧至螺栓标准轴力(即设计预紧力)的60%~80%,第二次拧紧为终拧,应在24小时内完成。
2、钢梁安装质量1、屋架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位移≤15㎜,垂直偏差≤h/250,且≤5㎜,弯升≤L/1000,且≤10㎜。
2、吊车梁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差≤5㎜,接头偏差≤3㎜,任意截面跨度偏差±10㎜,相邻两柱间吊车梁顶面高差≤L/1500且≤5㎜。
3、钢柱安装质量1、钢柱中心线偏离定位轴线≤2mm,标高偏差±2mm。相邻柱间间距偏差±4mm。
2、垂直度:H∕1000,且不大于25mm
5.4 并行测试
监理项目部要做好平行检查工作,工序检查量不低于所检工程质量检验项目的10%,重点工序均匀覆盖,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要发出监理通知书,及时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平行检查是在建设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开展的,监理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应当出具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或者监理检查记录,督促建设单位闭环整改。
5.4.1平行检查工作内容
根据换电站土建工程项目特点,在日常检查验收工作基础上开展平行检查工作,实施关键环节控制。工作内容包括:①关键工序;②主要原材料/部件的检验。
5.4.2 平行测试的组织
5.4.2.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确定工程平行检查的具体范围和工作流程,并落实相关工作职责。
5.4.2.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开展平行检验工作,签署检验批及隐性验收记录,填写平行检验记录表,并及时组织监理人员或文件记录员形成监理平行检验统计表。
5.4.2.3 平行检查在建设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理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应出具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或监理检查记录,监督建设单位整改闭环。
5.4.2.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检验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检查平行监理检验资料。
5.4.3 并行测试工作流程
5.4.4 工作流程及要求
5.4.4.1 关键流程
①工程测量:检查内容包括基础轴线、标高验证;
②对钢梁、钢柱的安装质量进行平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轴线偏差、垂直度、螺栓紧固度等,并做好记录。
5.4.4.2主要原材料/部件的检验
①对需要进行尺寸检验的钢构件、钢材等主要原材料/部件,检验时应进行平行检验,检验比例不小于10%。对镀锌件,还应抽查镀锌层厚度。
②监理项目部对现场材料质量有疑虑时,可按有关规范要求取样,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实施前最好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5.5 质量检验
根据施工进度,每天到现场进行检查,填写监理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主要内容为:
5.5.1检查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措施)进行施工。
5.5.2 检查投入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5.5.3 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5.4 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计量、计量器具状况,确保检验有效、状况完好、符合要求。
5.6 工程质量检验与评价
监理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部提交的初检申请,审查建设项目部三级自检验收结果,编制初检计划,下发监理工作联系单(明确初检内容、组织机构及时间安排),组织开展初检工作。对初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责成建设项目部消除、整改。建设管理单位协调责任单位消除、整改设计、设备质量问题及缺陷。
监理单位初检合格后,出具初检报告,并向建设管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中期验收或者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申请,请建设管理单位组织进行工程竣工中期验收或者初步验收。
参与中期验收、竣工预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施工项目部责任的,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监理项目部组织评审;属于监理项目部责任的,自行整改,竣工后报业主项目部评审。
土建基础验收完成后,督促施工项目部填写《土建工程交付安装中间验收移交表》并签字确认。
收到《子项目质量检查申请表》后,组织开展子项目质量检查及评定工作。
收到《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申请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在分项工程检查过程中,总监理应组织对建设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建设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检查表》(JXM19)中。
监理项目部收到《单位(分包)工程质量验收表》后,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报业主项目部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由业主项目部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应填写审查意见,同时进行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在监理初检的同时,开展整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汇总工作,填写工程检查评定记录统计报表,在竣工预验收前形成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报业主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