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探讨

   日期:2024-06-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411    
核心提示:01费率下浮计价模式下的材料认质核价难点及要点(2)费率下浮计价模式下,施工中材料不是暂估材料,没有法律、合同依据需要进行招投标,因此只能进行材料认质核价;但是建筑工程中材料价格占造价比例达到60-70%,大量的材料价格通过认质核价确定,显得非常不合理,在费率下浮计价模式中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

介绍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项目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是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核心内容。目前EPC工程计价模式主要有三种:总价计价模式、基于固定价格计算和浮动费率计价模式的计价模式、模拟清单计价模式。

每种计价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在实际工程中也有各自的应用。目前,在大量的政府投资项目中,由于建筑专用性、建设工期紧迫、前期研究时间不足、不能及时完成初步设计、确定投资预算等各种原因,不采用包干计价模式和模拟清单计价模式,而往往采用按定额计算的浮动费率的计价模式。采用这种计价模式,在实施过程中难免需要对大量的材料设备进行识别和计价,给成本控制和管理带来新的困难。本文就EPC项目实施中材料计价的难点和要点进行分析和阐述,以供参考。

01 浮动定价模式下物资品质核定及定价难点及重点

EPC总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总承包商承担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与传统工程模式相比,EPC总承包模式具有诸多应用优势:首先,建设单位只需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相对简单;其次,业主管理团队较平行承包模式简单,无须面对多家平行的施工单位、设计、勘察单位;还可以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主动性,整合设计、采购、施工资源,实现主动成本控制和成本优化。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大量采用定额计价、下浮计价模式,合同约定一般为“结算按XX定额组价,按投标下浮比例下浮。原材料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工程造价资料中已有的材料以信息价为准,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以发包方核实的价格为准。”基本约定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材料质量核查和价格核查。

1.1 EPC工程降低报价的主要难点有:

(1)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品牌、种类、规格、参数多种多样,这些材料的品牌、参数、规格对材料价格有实质性影响。但造价信息不可能也不可能把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的所有材料设备全部列出,特别是公共建筑,特别是体育馆、展览馆、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由于建筑的特殊性,施工中会用到很多新材料、新工艺,而这些新材料在其他工程中很少使用,这给材料定价带来了很大麻烦。

(2)需要计价的材料价值在所有项目中都较高(占工程造价的40-60%),市场上的材料价格不透明,很多知名品牌只有一个区域供应商,价格查询困难;

(3)由于降低费率的EPC项目均为总承包,没有临时的材料价格估算,业主没有办法自主投标材料。造价顾问在询价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厂家不报价或者报价不准确(严重偏高)的情况,给询价和核实价格带来困难;

(4)在询价过程中,厂商很容易确定咨询方和业主只是询价,并不会采购材料和设备;因此,厂商给出的报价只是初步报价,与实际的市场成交价存在差异;实际成交价与材料供应距离、发货方式、保修时间、付款方式等息息相关,由于是询价,没有办法进行进一步的谈判,因此很难判断询价结果高于成交价的比例,给询价和价格核实带来困难;

(5)造价顾问及业主合同管理部门一般都积累了一些材料价格数据库,但受材料品牌、参数、规格及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在实践中以类似工程价格来判断价格评估的合理性仍存在局限性。

(6)价格查询平台提供的报价不准确,非常规材料报价不能满足价格核查要求,价格查询、核查困难;

(7)由于价格确定不是依据市场竞争定价,而是协商定价,在定价之前就已经选定了承包商,成为了发包人/咨询人与承包商之间的博弈,价格确定变得困难。

1.2 EPC工程降费评估要点:

(1)询价准备:列出询价物料的规格、参数、供应地点等;

(2)通过多种渠道询价,包括询价平台、厂家询价、电话询价;价格询价以厂家报价为主,电话询价和平台询价只能作为参考;

(3)分析问询结果,采取加权平均数,并进行合理调整;

(4)在价格制定过程中,要公平公正,不能轻易让步;

(5)争议无法解决时,应以同类工程的投标价、评估价作为处理争议的佐证,如争议无法解决,应要求承包商提供购货合同、发票等资料。

1.3 公共场馆工程材料价格核定步骤

本项目为成都市标志性公共建筑,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四环路以内,地上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为场馆类大型公共建筑,承包模式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结算时,工程费按实际工程量计量,价格按照四川省15个建设工程定额组价核算后按投标定额折让。

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结算材料价格为“材料价格以施工图行政审核完成月份成都市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当地市场综合价为准,可调整的材料价格按合同中“16.1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执行。除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钢筋、型钢、管材、电线电缆等以成都市市场信息价为结算价外,其余材料均以承包商出具的材料价格核定单为准结算”;本工程涉及大量需要进行价格核定的幕墙材料、钢结构、金属屋面、安装材料、总体规划绿化材料等。

本项目为地上全钢结构,共涉及钢结构约1.5万吨,材料价格约1亿元。因此,钢结构价格合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投资控制和顺利推进。本项目钢结构价格询价及价格核实流程(以下价格均为不含税价)如下:

(1)承包商于2020年11月下达钢结构订单,预计2020年11月至12月到场安装,钢结构工期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因此,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造价顾问要求承包商以2020年11月为基期提交价格核算表;承包商于12月初提交了钢结构核算价格,具体如下:

(2)在承包商准备下钢结构订单的同时,造价咨询单位于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对成品钢结构市场进行了价格询价,询价单格式如下:

(3)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7家钢结构厂家的报价,这些报价均来自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其中,3家国内知名钢结构厂家报价较高,未提供报价明细,且距离生产现场较远(超过1000公里),因此被排除。经过筛选,剩下4家报价相对合理,分析如下:

(4)成品钢结构价格构成及合理价格区间分析:

通过市场调研,成品钢结构价格构成主要如下:

钢结构成品现场价=原材料价+加工损耗费+制作费+深化设计费+防锈底漆费+运输费+装卸费+厂家管理费,利润+(管材采购费)。管材采购费一般占1.5-3%左右。本项目询价单中未列出管材采购费,厂家未单独报价管材采购费。

据Mysteel 2020年11月份西南地区钢铁原料价格统计,Q355B钢板均价为3826元/吨(以报价不含税+钢市到厂运输费140元计算),Z15/Z25钢材价格普遍比同等级钢材高出200元/吨。

根据钢结构价格构成,分析成品钢结构合理的价格范围:

(5)比较询价的综合平均价、价格区间、相关物料价格:

成都造价信息中没有成品钢结构价格,但有四川省部分地区造价信息,其中包含部分同类钢结构的信息价格,综合平均价、合理价格范围、信息价三个价格来源对比:

经分析,该综合平均价较成本信息中价格略低,位于合理价格范围中值,价格水平适中,因此以询价的综合平均价作为本次估价的建议价格反馈给业主。

(6)向业主报告后,与承包商核实价格:

向业主反映后,业主以询价依据充分、价格与同期同类工程价格水平一致为由,同意按此价格给承包商报价。核实过程中,建设单位经反复协商,提出价格过低,且承包商的采购及管道费用未纳入咨询方的询价结果中。

经过反复谈判、解释,造价顾问与业主要求建设单位说明价格偏低的原因,或提供同期其他工程的价格核查资料,或本工程钢结构订货合同。造价顾问向建设单位提供了同期其他地区信息价格对照表,证明核查后的价格是较为合适的价格;同时解释称,顾问公司的询价价格为厂家报价,实际签订的合同价格应该低于报价,管道采购费应计入合同价格低于报价的部分,不应另行计算。建设单位不能提供合理资料证明核查后的价格过低;

经过反复核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承包商同意以顾问公司建议价格作为成品钢结构计价的基期(2020年11月),钢结构计价工作顺利完成。

02 总结与思考

近年来EPC项目越来越多,在按费率浮动计价的模式下,需要核定的材料价格非常多,按照目前相关法律和合同条款,这些材料价格不是暂估价,也没有办法拿出来由总包商和承包商联合招标,因此在施工过程中给造价站顾问和业主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四川钢结构专用底漆,如何有效控制投资,顺利推进项目是摆在造价站顾问和业主合同管理部门面前的新课题。

2.1 作者总结了几个步骤和要点,供参考

(1)大量常规材料,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安装管线、开关插座、水暖元器件等,都可以按照同期的工程价格来定价。在市场上查询价格也比较容易,承包商也没有能力封锁询价渠道;这些价格也比较透明,通过网上询价平台或者电话查询都可以得到比较准确的价格。

(2)对于大宗材料,如钢结构、金属屋面、特殊尺寸玻璃等,询价平台网站价格相差很大,且每种材料涉及的金额很大。施工时核价不能使用询价平台的报价,应电话联系厂家,要求厂家或供应商提供密封的报价单。此类材料在询价过程中,承包商可能会通过通知经销商的方式封锁报价渠道,但这可以通过使用其他项目名称或从其他省份的经销商处获取报价来解决。承包商也不具备封锁全国所有询价渠道的能力,因此询价还是可以解决的。

(3)对于新材料、特殊材料,如蜂窝铝板、特种门、大型暖通设备、特殊规格定制电梯、屏蔽体等,此类材料在同类工程中应用较少;且蜂窝铝板需要按照曲面定制,曲面弧度、安装精度、板厚对价格影响比较大。特种门的安全等级、认证情况对价格影响也比较大。该类材料价格查询难度较大,各厂家报价差异较大,属于价格核查比较困难的一类。

对于此类材料设备,咨询方应提前按照合同列出品牌及详细参数,必要时提供详细图纸,并以业主名义向厂家询价,避免承包商下单后厂家不报价。此类材料价格核实难度较大,往往相差较大,如最终无法达成一致,可要求承包商提供购货合同、发票等证据进行核实。

(4)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询价、定价,在定价时都必须分析定价的合理性,定价必须与同类工程投标价格、质量评标后的定价价格、同期同类信息价格进行比较,询价合理后方可定价。

(5)询价时应采用电话、网络、厂家报价、现场询价等多种渠道四川钢结构专用底漆,每个规格的询价渠道不少于3个,并进行算术平均、加权平均、综合平均,以达到使询价建议价合理的目的。

(6)咨询人员制定价格应当遵循专业、公平的原则。

(7)在询价过程中,咨询人员应加强对询价价格的分析。一般采用多种渠道进行询价,对询价结果进行分析,根据询价结果的可信度、可信度、不可信度等确定权重,并进行加权平均,提出建议价格。

(8)对于咨询顾问来说,积累材料价格数据以供价格核实也非常重要。

2.2 以上总结了质检核价的要点,但质检核价是一项比较难顺利开展的工作,如何避免大量的质检核价呢?笔者进行了几点思考:

(1)在浮动费率计价模式下,承包商和咨询方在进行询价、核价时,实际上询问的都是市场的平均价格水平,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给承包商定价,无法体现出招标过程中择优选择承包商的优势。虽然中标承包商整体浮动费率可能较高,但合同中一般约定核价材料不会降低,因此大量材料价格都是按照市场平均水平核定的,无法实现市场竞争中择优选择合理低价的原则;

(2)在折价计价模式下,工程所用材料不是暂估材料,也没有招标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因此,材料质量和价格的确定只能通过材料核查来确定。但工程项目的材料价格占工程造价的60-70%,大量的材料价格是通过质量核查和价格核查来确定的,这显得很不合理。折价计价模式下,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3)从招标阶段开始,预留充足的前期调研时间,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再进行招标。计价模式采用包干计价或模拟清单计价,初步设计完成后编制模拟清单,建筑装修工程主要材料可以列出,很多安装材料也可以列出,减少质量核查、价格核查的工作量;

(4)EPC项目需要采用较低费率的计价模式的原因还有多种,能否通过合同改进来解决这一问题?

合同中能否规定,对于“钢结构、幕墙型材、玻璃、金属屋面、石材、高低压配电箱、机柜、空调及暖通设备材料等”等大宗材料,承包方必须通过招标向供应商采购,价格由发包方确定=(承包方采购价)*(1+承包方采购管理费率%+承包方管理费、合理利润率%)?

如果从法律角度可行,那么承包商和分包商都可以从此协议中获益,价格审核也能顺利进行。虽然这种将管理费和利润纳入材料价的模式与目前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不一致,但对所有项目而言,承包商的利润大多是通过采购材料价与投标材料价/信息价的差价获得;如果材料价无法获得正常利润,承包商的项目就会亏损,按定额计算的人工成本和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就会与市场成本倒挂。

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就看合同里能不能写清楚,如果能写进合同协议里,应该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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