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东部新区A、B区钢结构停车棚询价函
宁津诚润置业有限公司现就宁津县东部新区A区、B区钢结构停车棚采购及安装进行询价,欢迎有能力的投标者参与报价。
1. 项目描述及询价内容
东部新区A区位于宁津东部宏图路以东、黄河大道东侧北段。棚户区改造B区位于辽河东街以南、文德街以北、工业二路以西、华富路以东。投标人需对东部新区A、B区已建成的室外停车位进行钢结构停车棚基础(含混凝土、钢筋)、植草砖路面开挖修复、车棚主体、张拉膜采购安装等工程进行报价。棚户区改造A区约1000平方米,棚户区改造B区约600平方米。
二、报价说明
1、投标人须在中国注册钢结构车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班子结构完善、人员配备齐全,班子成员须具备相关施工能力。施工人员应熟悉土建工程施工,熟悉相关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要求,具备安全保密管理能力,加强项目过程监控,项目竣工后满足宁津县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3、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方的时间安排及时开展项目建设服务,并及时回复询价方的业务咨询。
4、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合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出现以上两种情况,视为投标无效。钢结构雨棚施工所需的混凝土基础、原有草砖路面开挖、恢复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单价内,不再另行结算。
5、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支付的购置、安装施工、利润、费用、税金及其他费用,并应考虑投标人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产生的成本。棚户区改造A区和棚户区改造B区投标分别报价,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项目报价。工程量按实际水平投影面积结算,投标金额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6、投标人应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并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报价。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对项目情况不了解等理由向投标人提出额外工期、费用等额外要求。投标人应承担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一切风险。投标人不得因投标人信息不充分等任何误解而调整合同价格、工期等。
7、投标人应根据询价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如在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投标人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已严格按照本文件进行报价,并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
8、中标人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工作,或违反施工程序和规范,询价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解除合同或酌情给予罚款。
9.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要求和规定。
10、投标人应根据承包方提供的大样图设计钢结构悬臂车棚施工图、基础施工图,并依据自行设计的图纸进行报价,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3. 保修期限及付款方式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如因非人为因素造成材料、施工等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及时免费修复或更换。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支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结算金额的60%;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结算金额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保修期满后,余款无息支付。
四、报价文件要求及提交
1、投标人如满足本询价函相关要求并愿意响应,请于2022年7月30日上午10:00点前将加密签名的投标函扫描件及所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报价邮箱:)。逾期收到的任何报价均视为无效;解密密码请于2022年7月30日下午2:30至3:30点之间发送至同一邮箱,如未按时发送密码,无法解密打开投标,则该报价视为无效(以上时间以邮件到达报价邮箱时间为准)。
2、邮件标题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名。
3、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投标人可补充其他能证明其水平、能力等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
5. 询价与交易原则
在招标文件符合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报价、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合理低价的投标人(按含税单价比较)。我单位将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审核,2日内确定中标人,并电话通知成交结果。询价人经调查发现投标人无法按要求完成询价工作,可取消其中标资格;询价人经调查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存在恶意报价风险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作任何解释。
6、本项目控制单价为:270.00元/㎡。
7、中标人确定后或签订委托合同后但在合同开始履行前,如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更而需要取消询价任务的,宁津城润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将书面通知中标人钢结构车棚,取消成交结果。中标人应承担投标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
8、关于本次询价的所有澄清及疑问解答均在宁津诚润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发布,一经在本平台发布即视为已发送给各位投标人,各位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宁津诚润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公众号,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本询价函最终解释权属于询价人。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