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智能化钢结构生产车间、信息研发中心、配送中心等,计划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6、建设工期:24个月
2、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长江精密智能制造产业园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通过该项目打造集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为一体的智能建筑产业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向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提高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 风险警告
1、本投资项目尚需履行环境影响审批等程序,若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导致项目核准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项目可能面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本项目部分建设用地需解决拟购置土地存在的抵押、担保问题,上述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投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19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交易内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集团”)购买工程施工及劳务、提供钢结构制作及安装服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2021年。
● 关联董事回避: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福先生、邱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孙国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回避。
●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正向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目前正在向EPC总承包转型,在原有钢结构分包业务基础上,将施工范围拓展至土建、机电、装饰等涉及施工的专业。精工建设集团在建筑工程土建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优势。为加快公司业务转型,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精工建设集团采购工程施工及劳务、提供钢结构制造及安装服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2021年。
由于精工建设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邱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孙国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张武江先生、方尔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世纪西街1号,法定代表人:韩光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主营房地产开发、销售。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6.45亿元,净资产6.8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交易方: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和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2、交易内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精工建设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购买工程施工及劳务、提供钢结构制造及安装服务,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定价政策: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并在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中具体约定。
4、交易生效时间及期限:经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期限为2021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转型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及控制的企业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业务合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发挥对方土建优势,促进公司项目实施,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张武江先生、方尔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2021年度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5亿元的工程建设业务合作。本次合作有利于充分利用浙江精工建设集团的土木工程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认为: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邱建华先生、孙国军先生、陈国栋先生回避审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8.备查文件清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4、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20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 被担保公司名称:上海精瑞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 累计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控股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拟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表所列担保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号楼,法定代表人:汤浩俊,注册资本:1692.8万美元,主营业务为建筑金属瓦楞单板、金属复合板、金属屋面及墙体系统辅助材料、建筑光伏一体化屋面及墙体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限分公司经营);钢结构工程安装等。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76,554.28万元,净资产48,031.2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超出上述金额的其他担保,将按照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认为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21年3月18日,公司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为234393.18万元,其中对关联公司担保合计195.00万元,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对上海地产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新增担保金额1000万元,担保总额为235393.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2%。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3、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21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会议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在保证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以传真方式经监事签字确认,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督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15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会议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以传真方式经董事签字确认,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福先生、邱建华先生、孙国军先生、陈国栋先生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张武江先生、方尔先生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长江精密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张武江先生、方尔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67.47亿,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及开立银行票据56.59亿(新增主要为战略及业务发展等并购贷款),工程担保10.88亿。为保证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并同意可在借款银行或新增银行之间进行调整。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18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公司计划完成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投资项目,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752.2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数额以资金划出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工钢结构”)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00,000,000股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3.1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7,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300,000.00元。 2018年4月19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汇字(2018)第3556号《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及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和确认。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发起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督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督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进行规范。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根据《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改稿)》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定的情形,截至2021年3月18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752.22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计划结束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752.2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数额以资金划出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为17,752.22万元(含利息收入)。主要原因是:本次募投项目中的乌鲁木齐宝能城项目、乌兰察布市游泳馆及网球馆主体工程因业主及总包商减少合同额,导致工程建设投资减少。同时公司重视成本控制,部分子项目实施实际投入小于预算支出,因此投资较原募投项目规模有所减少。
四、审查程序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束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投资项目,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7,752.2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17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将使用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人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关于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部分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及使用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16
长江精密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工”)以3,299万元收购关联方146,112.3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其全资子公司安徽精功为实施主体,在安徽生产基地投资建设长江精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鉴于公司安徽生产基地剩余土地无法满足建设需要,为保证项目快速建设、尽快投产,公司拟购买控股股东精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安徽强皇彩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强皇彩铝”)持有的部分土地。拟购买的土地位于安徽生产基地所在园区内,总面积为146,112.37平方米。
根据格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市值资产评估报告,按照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确定的评估价格,146112.37平方米土地的成交价格为3299万元。
由于精工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强皇彩铝为其子公司,因此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构成关联交易。
该公司在2021年3月18日举行的第七董事会举行的第二次大会上审查并批准了上述相关的派对交易。九名董事应该参加会议,九名董事实际上参加了上述董事的司机,Sune guan guanfue sunfue juanfue,Sune quanfue sunfue sunfue。 ODONG不受投票,其余的董事一致审查并批准了该公司的独立董事Shao Chunyang先生,Zhang Wujiang先生和Fang Er先生表达了他们的独立董事意见。
ii。
Seiko Holdings Group Co.,Ltd。拥有3556万元的注册资本,在1楼,第1楼,第1858号建筑物,Keqiao Road,Keqiao District,Shaoxing City,Zhejiang省,其商业范围包括设计,建筑和钢制材料范围(运营)。截至2020年9月30日,金属材料(珍贵的金属)和相关零件;
Anhui Qianghuang Color Aluminum Technology Co., Ltd., with a registered capital of RMB 200 million, is registered at Changjiang Precision Industrial Park,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Lu'an City, Anhui Province. Its business scope includes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color-coated aluminum plates, color-coated steel plates and their extended products, food packaging materials, PE coatings, exterior wall insulation materials, bonding mortars and other new building decoration materials; installation of building decoration materials sold by the company; export of the company's self-produced products and technologies and import of machinery, equipment, parts, raw and auxiliary materials and technologies required by the company, general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except for commodities and technologies that the state restricts the company from operating or prohibits from importing and exporting. (Projects that must be approved according to law can only be carried out after approval by relevant departmen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0, the company had total assets of RMB 518 million and net assets of RMB 50 million (the above data have not been audited).
III。
1.交易主题
2.交易价格:
According to the asset appraisal report issued by Gelu (Shanghai) Asset Appraisal Co., Ltd. (Gelu Shanghai Appraisal Report No. (2021) 005 and Gelu Shanghai Appraisal Report No. (2021) 006), based on the appraisal price determined by the benchmark land price coefficient correction method, the transaction price is determined as follows:
3.其他
目前,Jinggong Holding Group和Anhui Qianghuang颜色铝的总计146,112.37平方米的土地打算在抵押下转移,主要是为Anhui Qianghuang颜色铝和Qianghuang New Material Co.的银行贷款提供了一定的释放,以释放其限制,以释放其限制的时间,以便将其释放到一定的范围签署协议后的3个月,该公司在土地转让协议中明确表示,它不会支付土地转让费,直到它消除了所有外部资产抵押和保证。
iv。
1.转移器:jinggong Holdings Group Co.,Ltd.,Anhui Qianghuang Color Aluminum Technology Co.,Ltd。(以下称为“政党A”)
2.受让人:吉安格·朱贡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党B”)
3.交易主题和价格
4.付款方式和时间:
A党A和党B党同意,受让人应支付土地转让费(为95.9万元人民币向Seiko Holdings Group支付,向Anhui Qianghuang Color Aluminium rmb支付2340万元人民币,以一次性向ANHUI Qianghuang Color Aluminium支付,以一笔款项向Target Company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的银行帐户中,该银行账户是在目标公司在目标公司中取消所有外部资产资产抵押贷款和保证。
5.双方同意在党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房地产所有权转移注册变更程序。
6.协议的有效性:本协议应双方盖章并获得主管当局的批准后,应生效。
V.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Shao Chunyang先生,Zhang Wujiang先生和Fang Er先生批准了相关的派对交易,并随后表达了他们的独立董事的意见,认为对上述相关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该公司的企业,该公司的企业既可以融合了公司的企业,又可以实现该公司的行动遵循公平,正义和开放性的原则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型股东的利益。
vi。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Ltd。是Jinggong Steel结构的持续监督的赞助商,他认为:
2021年3月18日,该公司在2021年举行了第七届董事会会议,并批准了“购买土地使用权和相关交易的提议”。法规和“协会条款”。
总而言之,发起人不反对公司的相关党交易。
vii。
该公司的相关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开发策略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来满足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8.风险警告
这次购买的土地目前处于抵押贷款和其他担保下,并且在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中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