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作为多年从事建筑工程领域的技术及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及时了解、梳理各规范间的变化是从业者应具备的基本意识,本篇文章聚焦介绍建设工程领域中土建工程比较特殊的一员:钢结构工程。
一、材料阶段新旧规范的变化分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新规,现行)与GB50205-2001(旧规,已作废)比较】
1、关于钢材复验问题:(1)新规范在旧规范基础上增加了各类钢材进场进行抽样检验的要求;(2)新规范相较于旧规范增加和细化了钢材复验的检测项目、检验的批量、检测的方法。同时增加了结构安全为二级的一般建筑,大跨度、超高层或承受动力荷载的钢材需要进行复检。
2、关于焊材检验问题:关于焊材检验问题:新规范相较于旧规范更加清晰明确了(1)焊材的检验问题,明确要求焊接材料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检验;(2)新规范对旧规范定义的重要钢结构进行了释义,约定了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一二级焊缝;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需要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所使用焊材需要进行复检的要求,同时也新增了对材料混批或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焊材复检要求。
二、材料阶段现行规范废止替代主要情况分析【《钢结构工程通用规范》(GB 55006-2021)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
1、关于钢材的约定:GB55006-2021明确废止了GB50205-2020条第4.2.1条、4.3.1条、4.4.1条、4.5.1条、4.7.1条的约定,重新回归GB50250-2001相应条款要求。
【注:《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主控项目4.2.1条、4.3.1条、4.4.1条、4.5.1条、4.7.1条 各类钢材、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钢板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厚度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2、关于焊材的约定:GB55006-2021明确废止了GB50205-2020条第4.6.1条的约定,对焊材的要求调整为由原先的焊材进场时进行抽样检验更正为只需要提供焊材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重新回归GB50250-2001以及GB50661-2011相应条款要求(注:GB55006-2021虽然也明确废止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第4.0.1要求,但实际还是回归原来的定义)。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钢结构通用规范》
3、关于高强螺栓的约定:GB55006-2021明确废止了GB50205-2020条第4.7.1条的约定,并用7.1.2条与7.1.3条进行相应替代。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钢结构通用规范》
三、制作阶段新旧规范主要变化分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新规,现行)与GB50205-2001(旧规,已作废)比较)】
1、关于零部件加工阶段钢材切割问题
旧规范将大于1mm的切棱作为主控项目进行控制,新规范将此检查项调整为一般项目。
【注:旧规范关于此处作为主控项的约定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原因是一定厚度的钢板超过1mm的切棱在可控范围内是不会存在影响钢板结构强度问题的,新规范的调整充分考虑了上述相关问题,也有利于减少降低材料浪费】
2、关于钢材组装阶段钢材部件拼接与对接问题
(1)新规范除继续沿用旧规范中关于焊接H型钢对接/拼接焊缝位置、焊接长度要求外,还增加并明确了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小于2倍翼缘板宽旧钢结构旧钢结构,且不小于600mm以及箱型构件、热轧型钢、钢管接长和位置的要求。(2)新规增加了并明确约定了“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熔透焊缝,对直接承受拉力的焊缝,应采用一级熔透焊缝。”
【注:原先旧规范只约定了组立焊接H型钢的拼接与对接位置要求,却对轧制型钢、管材、箱型等拼接、对接要求并未约定,仅在一些图集上以推荐性方式进行约定,这增加了验收执行标准的难度,新规范的调整也是居于这一点进行了考虑】
3、关于焊接问题
(1)主控项中新规范在沿用旧规范要求的同时,对于一二级焊缝的无损检测手段由原来的当不能采取超声波探伤时方可采用射线探伤的约定放宽为两种方式均可采用。(2)新规范调整了旧规范涉及一二级焊缝的要求,将一二级焊缝外观质量以及焊肉尺寸由旧规范约定的主控项目要求,统一归入一般项目中,并根据焊缝所处构件受力情况,即是否考虑疲劳验算进行了明确的区别划分。
【注:需要注意,不考虑疲劳验算构件焊缝检查标准沿用旧规范。考虑疲劳验算构件焊缝,其质量标准要求提高。】
4、关于防腐涂装问题
(1)新规范中在继承旧规范基础上,增加了对涂装间隔时间的主控要求。(2)新规范增加了金属热涂涂层厚度和检查方法要求。
【注:金属热涂涂层无损测厚方法采用磁性测厚仪。】
四、制作阶段现行规范废止替代主要情况分析【《钢结构工程通用规范》(GB 55006-2021)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
1、关于焊接问题:GB55006-2021废止了GB50205-2020第5.2.4条关于一二级焊缝探伤及检测比例的要求以及一般项目各等级焊缝检查比例的要求。第7.2.3条约定要求为:“全部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全焊透的一级、二级焊缝应进行内部缺陷无损检测,一级焊缝探伤比例应为100%,二级焊缝探伤比例应不低于20%。”,同时针对各等级焊缝质量验收标准用第7.2.4条约定进行了替换。
《钢结构通用规范》
【注:关于二级焊缝探伤的比例的计算方法,GB55006-2021规范并未明确,我的理解是探伤比例还是照旧】
2、关于焊接问题
GB55006-2021废止了GB50205-2020第8.2.1条的约定,并规定了焊缝等级由设计根据构件所处环境进行确定的原则,详参第4.4.5条。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钢结构通用规范》
3、关于钢管桁架结构问题
GB55006-2021废止了GB50205-2020第11.4.1条的“钢管(闭口截面)构件应有预防管内进水、存水的构造措施,严禁钢管内存水。”约定,需要注意的是GB55006-2021中未有明确可替代条文,需要对整本规范进行理解。
【注:虽然GB55006-2021废止了GB50205-2020第11.4.1条的约定,但我认为被废止的该条款约定其实是有道理的,该要求可避免构件加工制作过程中未有效封口所导致的雨水等腐蚀性介质渗入导致钢材锈蚀情况发生,现实制作及验收过程中,虽已无规范约定要求,但秉持“料敌从严”的态度,对于钢结构工程质量来说依旧是利大于弊】
4、关于涂装问题
GB55006-2021废止了GB50205-2020第13.2.3条的约定,取消了涂装间隔时间主控的要求,重新回归GB50205-2001对应规范要求。详参7.3.1条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钢结构通用规范》
5、关于探伤比例问题
结合GB55006-202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以及《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相关约定,二级焊缝探伤的计算方法为:“工厂制作焊缝按照焊缝长度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小于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探伤;现场安装焊缝应按照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且不应少于3条焊缝”。而《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13.4.3条相关约定与之相反,结合现场安装焊缝环境进行分析,可以认为该条约定是错误的。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
6、关于需要进行疲劳验算构件的探伤问题
GB50661-2011第8.3.2条在GB55006-2021以及GB50205-2020规范的基础上额外提出了“对接焊缝除应用超声波探伤外,尚须用射线抽探其数量的 10%(并不得少于一个接头)”的要求。
《钢结构焊接规范》
总结,总的来讲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在旧标准GB50205-2001基础上根据构件形态、结构重要性以及所处环境进行了明确的细化和约定,更加贴合钢结构工程实际和复杂性,有利于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有标准可以执行。而新颁布实施的《钢结构工程通用规范》(GB 55006-2021)又对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中的部分主控条款进行了废止和替代,总体来讲是好的,纠正了现行标准中过于严苛和不必要的约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