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
某工程包含钢棚施工子工程。图纸《钢结构设计通则》对此部分有防火要求:防火等级为二级拱形钢结构雨棚图纸,钢构件耐火极限为:钢柱2.5小时,钢梁1.5小时,其他次要组件为 1.5 小时。但大样图并没有说明如何进行消防施工。施工方认为,施工图纸中没有明确与防火相关的施工措施,因此结构设计仅要求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除锈、防腐施工。设计本身就考虑了防火,满足了防火要求。但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该部分钢结构并未进行防火处理,不符合该部分的防火要求。要求建设单位进行防火处理并符合设计要求。该项目钢结构雨棚施工已完成,钢结构大部分被铝板和干挂花岗岩覆盖,无法进一步喷涂防火涂料。因此,该工程竣工验收未通过。
施工单位随后向甲方反映,由于图纸中对钢结构的描述仅简单提及二级防火,且图纸上无二级防火材料、施工措施或工艺说明,施工方无法做好下一步消防工作。建造。工程已经竣工,不可能再次移交进行消防施工。这并不是乙方的过错,而是因为设计需要设计院明确这一部分,提出更明确的施工方案和希腊人使用的材料,然后才能进行。一步施工。 。设计院设计师强调,图纸中已明确说明,钢结构的防火必须按照常规施工进行。一切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其他措施也由建设单位负责。如果双方均表示此事非自身原因所致,则该事项无法进行下一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相关图如下:
钢结构设计说明书中有关防火要求的部分内容
钢结构设计说明书中的一些大图
案例分析:
根据设计院图纸规定的相关设计规范,查找该钢结构防火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结构设计标准[附加规定]GB50017-2017》已明确:
18 钢结构防护
18.1 防火设计
18.1.1 钢结构的防火措施和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考虑结构类型、耐火极限要求、工作环境等因素,并按照安全的原则确定,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
18.1.2 建筑钢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8.1.3 当钢构件的耐火时间不能满足规定的设计耐火极限要求时,应进行防火设计,并按现行国家标准计算建筑钢结构的耐火性能。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
18.1.4 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标明结构的设计耐火等级、构件的设计耐火极限、所需的防火措施和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
18.1.5 当构件采用阻燃涂层保护时,高强螺栓连接处的涂层厚度不应小于相邻构件的涂层厚度。
解决方案
根据规范要求,要求设计院明确结构类型和工作环境(无火灾条件),看是否需要进行防火设计。必要时按《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进行耐火性能计算拱形钢结构雨棚图纸,得出可行的补充设计方案,满足现有条件下的防范要求,且不损坏整体结构和成品表面。
我只是有意见,不知道处理是否合适。欢迎大家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