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本规则的制定依据
1.1 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方案。
1.2 *****设计院*****项目设计图纸
1.3 规范和程序:
1.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3.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3.3 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1.3.4 各分公司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下:(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增删)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GB50301-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
1.3.5《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指南》
1.3.6《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宁建工字[2007]32号)
**************
1.4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项目招标文件
《深基坑支护结构平面、监测方案及施工说明书》;
《第二层钢支撑平面图、剖面及节点图》;
《支护结构截面及节点图》;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2、专业工程特点
2.1 ******项目位于****省****市****,总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层,* *地下楼层,主要由*****组成。地下为***,地面以***为主,建筑高度为米,结构形式为**,基础形式为****。耐火等级为****,抗震设防烈度为****。
2.2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单位为***,设计单位为***(简要说明)
三、监理工作流程如下:
4、监管目标值
*********项目*********分局(分项)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制度,抓好管控,协调推进各方关系,确保子项目达到****级。
五、监管要点和方法
基坑开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
①大量地下水渗入基坑,导致砂土涌入基坑。
②基坑开挖面积和深度较大,软土层易发生坑底大隆起和边坡失稳,对邻近道路和建筑物造成危害。
因此,基坑开挖设计考虑采用全封闭止水帷幕和支撑式钻孔桩支护结构。
5.1 本项目建设重点、难点分析
5.1.1 对于混合填土、夹土粉质粘土和粉砂等富水地层的支护,且基坑位于************处,宜进行施工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确保止水桩的止水效果。
5.1.2 支护桩为混合填方土、粉质粉质粘土、粉质细砂,施工易发生缩颈、塌方。
5.2 施工过程监测要点
5.2.1 支撑桩和柱桩
按照钻孔灌注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5.2.2 双竖井深层搅拌桩监测要点
5.2.2.1 施工质量监控
(一)严格控制外购水泥质量标准,对质量保证数据进行检查和复核,坚持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监理人员应重新测量搅拌桩的轴线和导槽边缘,检查并复核打桩机和桩架的位置、钻孔的深度和速度,检查搅拌作业规范和水泥浆的水灰比。要求施工单位在深层搅拌机后台明确标注单桩水泥用量和单桩搅拌浆桶数量加用量,并按说明操作。监理人员应经常使用泥浆比重计检查水泥浆搅拌质量,以保证桩质量。
(3)监理人员应对打桩机的移位、钻孔、提升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并经常检查桩架的垂直度,确保搭接质量。
(4)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钻杆的钻进和提升速度。若发现注浆孔堵塞或浆液破裂,应及时停泵。故障排除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重新注浆,严格防止断桩、空桩。
(5)为保持工作连续性,要求施工单位在钻杆钻进、吊装过程中严格禁止换班,并建立交班记录制度。若因特殊原因出现施工缝超过12小时,必须采用定驱或后排填桩止水。
5.2.2.2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监测
(1)切土、提升搅拌时钢结构监理规划,深层搅拌机负载过大,电机工作电流超过额定值时,应减慢提升速度或供给清水。一旦钻机卡住或停止,应切断电源,强制搅拌机运转。提升后才能重新启动电机。
(2)深层搅拌机电网电压低于380V时,应暂停施工,保护电机。
(3)砂浆泵及灌浆管道
①泵送水泥浆前应保持管道湿润,以利于浆体输送。
②水泥浆中不应有硬块,以免被吸入泵内损坏缸体。
③砂浆泵应定期拆卸清洗,并注意保持齿轮减速机内润滑油的清洁。
(4)当施工现场不能满足深层搅拌机械和起重设备施工需要时(例如土质松软,钻机无法定位等),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加固压实;或应添加或添加石头。枕木保证钻机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倾斜等安全隐患。
5.2.2.3 深层搅拌桩施工完毕后,不得在其附近随意堆放重物,以防桩体变形。
5.2.3 降水井施工
5.2.3.1 本场址共布置脱水管井********口。井深为********米,井直径为********毫米,管井有孔***。 ******毫米。管井施工完成后,沉淀井立即抽水进行预沉淀,以利于土方开挖施工。
5.2.3.2 管井施工监测
(1)根据现场含水层的特点,成孔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泥浆性质和泥浆比重。
(2)安装井管前要求稳底、换浆。
(3)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和地表水量,要求将滤管用80目尼龙网包裹一层半,并用铁丝扎紧,用扎带固定。间距20mm。
(4)井管之间要求严密焊接,防止渗土、渗砂。
(5)井底要求用3mm钢板密封。
(6)管井要求严格对中,保证碎石填充层厚度和碎石填充高度达到滤管上方1000mm。采用2-4毫米绿豆砂作为碎石材料。
(7)要求清井后、正常抽水前,将井口填满粘土。
(8)要求管井水通过主管管集中排入场外沉砂池。沉砂后应排入下水道。严禁向任何地方排放,防止其返回地面。
5.2.4 土石方施工监测
5.2.4.1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并要求在土方工程施工前提前申报。
5.2.4.2 支护桩施工完毕后,必须对支护工程资料和成品进行认真验收,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分析论证。只有没有问题才可以进行土方挖掘。
5.2.4.3 监理人员应对排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基坑内外排水排水工作正常。
5.2.4.4 检查土方施工单位证件是否齐全。
5.2.4.5 检查垃圾场。
5.2.4.6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备有开挖应急设备和材料,如铺路用的钢板、草捆、粗钢丝绳、照明灯等。
5.2.4.7 土方开挖过程中,进行基坑内外排水工作,配合土建单位处理支护桩间土,同时对基坑进行监测,注意周围环境、地下水位和支持。桩的变化,根据基坑监测方案和监测数据指导土方开挖施工;
5.2.5 圈梁和混凝土支撑的监测
5.2.5.1 检查圈梁和混凝土支撑的定位和布置。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准确测量放置中心位置,准确定位支撑节点。
5.2.5.2 检查圈梁和混凝土支架的钢筋绑扎质量。各接头的绑扎和预埋件的预埋、焊接必须按图纸进行。各绑扎、焊接接头和保护层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绑好后请勿踩踏。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模板加工。浇筑混凝土前还应对钢筋稳定性进行检查。
5.2.5.3 圈梁和混凝土支撑模板必须坚固,不得有明缝。要求双面模板除支撑和加固外,还应每隔2~3m设置一根Φ8拉杆,用于固定两侧模板。模板被主管接受后,才会进入下一道工序。
5.2.5.4 预留浇筑混凝土的位置。混凝土必须按要求运输、浇筑、振捣和养护。进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需要进行目视检查并取样,按要求制作试块。根据规范,每100m3圈梁应制作一组试件。
5.2.5.5 只有当混凝土支架需要保持设计强度时,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5.2.5.6 此外,施工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要求:
(1)支撑结构的施工和拆除顺序应符合围护结构的设计条件。
(2)支护施工应与土方开挖密切配合。土方开挖达到支护设计底标高后,应及时进行支护施工,发挥支护作用。土方分层开挖时,支护施工必须及时跟上,这对于控制基坑位移、防止事故发生至关重要。
5.2.6 钢支撑监测
5.2.6.1 要求支护安装应与土方开挖密切配合。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主底板达到设计强度后,应及时安装施工,以增加应力,起到支撑作用。
5.2.6.2 检查钢结构支架端部与圈梁的连接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支架端部应安装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板作为头端板,端板与支撑杆应满焊,焊缝厚度和长度应能承受全部支撑力或与支撑强度一致。必要时应设置加强板;筋的数量和尺寸应满足支撑端的局部稳定性要求和传递支撑力的要求。当支撑端面与支撑轴线不垂直时,可在檩条上设置预埋铁件或其他结构措施,以承受支撑与圈梁或檩条之间的剪力。
5.2.6.3 检查预应力钢支撑结构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情况。预应力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预应力同时施加在支撑的两端。它是对称进行的;不同等级的预应力反复施加。当预应力加到设计值后,应重新检查各连接点的连接情况。必要时应在额定压力稳定后对节点进行加固和锁紧。
5.2.6.4 当立柱穿过主体结构底板、支撑穿过主体结构地下室外墙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止水措施。
5.2.7 支持更换监控
在需要拆除支撑之前,应安装替换系统。更换支撑的横截面和布局应由设计计算确定。为加快进度、保证工期,可采用爆破拆除混凝土支架。在采用爆破拆除混凝土支撑结构前,必须对周围环境和主体结构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应按照断面和顺序拆除所有支撑(各层),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拆除顺序和时间。使用主体结构更换支撑时,应检查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5.2.7.1 主体结构楼板或底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
5.2.7.2 主体结构与挡土墙之间设置可靠的支撑传力结构;
5.2.7.3 当主体结构楼板部分缺失时,宜在主体结构内适当位置设置临时支撑系统。支撑面应根据计算确定;
5.2.7.4 当主体结构底层分块施工或设置后浇带时钢结构监理规划,应在后浇带适当部位设置传力构件。
5.3 钻孔灌注桩监测要点参见钻孔灌注桩实施细则。
5.4 深层搅拌桩
5.4.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督促施工方组织相关人员在施工前认真讨论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提供质量保证并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讲解。
5.4.2 值班技术人员必须先自查并通过各工序要点,然后由监理人员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不遵循设计要点和规范要求的施工将不符合质量要求。对于工程,必须采取补救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4.3 进场原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日期、标签等必须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送样送检。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使用。材料进入现场后必须妥善保管。
5.4.4 打桩机必须垂直安装。搅拌桩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桩位偏差不得超过50mm。
5.4.5 搅拌桩采用单头深层搅拌机施工时,与桩的搭接水平应为200mm,垂直应为300mm。重叠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4小时。若超过时间,应增加水泥用量并延长搅拌时间或加桩。处理。
5.4.6 混合头第一次下沉时,严格控制机器的工作电流。搅拌头的下沉速度应小于1m/min,以保证土体充分破碎,不允许水随意混入。
5.4.7 搅拌桩注浆在第一次提升搅拌时一次完成。整堆必须喷涂均匀,不得有未喷砂的夹层。搅拌头第二次提升速度不得大于50cm/分钟。
5.4.8 前后端作业应紧密配合,联络信号清晰,后台供浆连续。一旦因故停止制浆,必须立即通知前台。
5.4.9 每桩在桩体搅拌过程中必须连续施工,不得停工、交接。特殊情况停机时,建议将搅拌机下沉至注浆停止点以下0.5m处,待机器重新启动后,再进行喷涂和提升。
5.4.10 砂浆搅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注浆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注浆速度。
5.4.11 严格控制浆液水灰比。施工所用浆液水灰比控制在0.55m以下,浆液比重大于1.8。
5.4.12 每班应指定专人保存每根桩的原始施工记录,并在竣工图上标注桩号。
5.5 沉淀井和观测井
5.5.1 根据设计要求,用测距仪将脱水井均匀布置在井盖与平台之间的间隙处。
5.5.2 钻机必须停放在脱水井指定位置。定位后必须水平且居中牢固。
5.5.3 钻机开始钻进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将脱水井所需的井管、绿豆砂等材料运至现场),确保不间断地完成建井工作。
5.5.4 检查清孔质量。钻到预定位置后,用钻机空转,不用井尺清理孔。
5.5.5 检查下管质量。起钻后,待泥浆密度降至1:1且粘度不超过16英寸后,方可下管。下管前应检查花管外滤网的包裹情况。过滤网必须完好无损。下花管底部密封必须焊接,井管必须采用电焊连接。同时,井管必须笔直并位于孔的中心。
5.5.6 为检查填料的质量,需将绿豆砂填入井外至孔口的间隙中。
5.5.7 机器移动后,进水泵开始抽水,直至井清为止,停止抽水,然后转为正常脱水井抽水。
5.6 基坑开工及地下室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测
由于本项目基坑施工风险较高,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跟踪施工活动,测量周围地层的位移以及附近建筑物、地下管道等保护物体的变形和应力显得尤为重要。尽快进行基坑施工。附近建筑物地下管线安全。
5.6.1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可由基坑支护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共同商定。具体项目包括:
5.6.1.1 基坑挡土桩的水平位移包括桩的倾斜测量和桩顶的升沉和水平位移。
5.6.1.2 地层沉降(或回弹)。
5.6.1.3 各柱桩的拔升和水平位移。
5.6.1.4 支撑系统的变形、弯矩和支撑桩的弯矩。
5.6.1.5 基坑周围地下管线、房屋的沉降及水平位移。
5.6.1.6 基坑内外孔隙水压力和水位。
5.6.1.7 结构底板反力和弯矩。
5.6.1.8 基坑内外水、土压力值。
5.6.2 监测项目警戒值。
在工程监测中,各检测项目应根据实际客观环境和设计计算,提前确定相应的预警值,以确定位移或应力是否超出允许范围,以及工程施工是否安全、是否必要。调整施工工艺或优化原设计方案。
监测项目由专业队伍按时间要求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必须及时汇总并报告给监理和施工单位。如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安全措施。
5.6.3 施工单位必须提前提出救援方案,并提交基坑支护设计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商定的救援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准备救援器材。基坑施工过程中,救援队伍必须严阵以待,做好检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避免险情扩大。
5.7 基坑监测
本项目基坑监测单位为********************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计划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情况或者危急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并采取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