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加装
低层业主已经签了同意书。
结果他们改变了主意,阻碍了施工。
其他居民别无选择钢结构工程安装合同,只能将此案诉诸法庭。
法庭将会做出什么裁决?
基本情况
黄某、荆某、詹某三人共同居住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某小区A栋2单元,其中黄某住604室,荆某、詹某分别住104室、203室。
2021年8月,大厦按照《株洲市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启动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全体业主协商同意加装电梯,并在《单元楼加装电梯意见表》上签字盖章。
2022年8月,黄某作为业主代表与一家电梯安装公司签订了《电梯定制、安装及钢结构井道施工合同》。10月,经过一系列手续后,电梯安装项目正式启动,准备开工建设。
但景某、詹某等二人出面阻止,称加装电梯需要打螺丝,会影响自己所住的一、二楼,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未果,电梯施工暂停。
业主们委托黄某作为代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阻碍公寓楼安装电梯的行为、排除阻碍电梯安装工程的行为。
法院判决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加装电梯已完成审批手续钢结构工程安装合同,并已获批准,程序合法。且荆某、詹某作为业主,均在初次协商表上签字同意,并签署了《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框架协议》。现两被告阻挠加装电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原告作为单位业主指定的诉讼代表人,有权从相邻纠纷的角度要求被告荆某、詹某排除妨碍。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荆某、詹某立即停止阻挠芦淞区某小区某单元楼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的行为,以保证某电梯安装公司继续实施上述房屋电梯安装工程。
法官意见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邻的房地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行使房地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时,相互给予或者接受便利或者限制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房地产相邻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任何一方给相邻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是政府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口老龄化需要、改善和弥补老旧住宅配套功能不足而推动的一项实事工程。加装电梯可能会对底层住户的采光、通风等造成一定影响,但本着方便生活和团结互助的原则,底层住户应在协商后为其他业主提供加装电梯的便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第二百八十八条 房地产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