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的批复》(杭州市补充定额子项),现将杭州市工具式外墙脚手架补充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予以公布。本补充定额自公布之日起在本市试行,并与《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配合使用,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工具式外墙脚手架补充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
阐明
1、工具式外墙脚手架补充定额(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适用于采用承插式盘式钢管标准型(B型)搭设的混凝土结构房屋工程外墙脚手架,也适用于采用砌体外墙脚手架搭设的混凝土结构房屋工程外墙脚手架。凡需要搭设承插式钢管标准型(B型)的钢结构施工工程。如结构及附属工程采用承插式钢管标准型(B型)搭设的,亦可参照执行。
2、本补充定额按地脚手架、悬挑两种常规施工方案编制,包括在合理施工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外墙脚手架、坡道、装卸平台及安全网等;若实际搭设方式或施工方案有差异时,除另有规定或要求外,均按标准执行。
地上式脚手架是指从地面或地下室顶板搭设的外墙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在24米以下;若搭设高度超过24米,仍采用地上式脚手架的钢结构怎么计算脚手架,应按24米以内的定额执行。
悬挑脚手架是指采用悬挑钢平台搭建的外墙脚手架,该定额综合考虑了悬挑钢平台以下的地面脚手架部分,适用于搭建高度24米以上的外墙脚手架。
3. 承插式盘式钢管(B型)、挂钩式钢脚手板、扣件式钢管、钢管扣件、底座及平台钢材等未标价材料视为租赁材料,所列用量为搭建及拆除一次,使用量另行计算租赁费。
4、本补充定额中的未作价材料使用时间是指从脚手架开始搭设到拆除整理堆放完毕为止的时间,如无专项施工方案或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则时间按下表计算。对应时间计算:
1.上表所列使用年限及调整系数是根据外墙饰面的不同施工内容、常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以及合理的劳动力组织等综合确定的,以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使用年限为2.当调整系数与上表对应调整系数不一致时,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时间计算;
2、外墙装饰因施工内容不同需采用挂篮施工时,挂篮使用时间按经批准的挂篮施工方案规定的使用时间计算;无经批准的挂篮施工方案的,按上表相应使用时间计算钢结构怎么计算脚手架,计算时间为×(1-调整系数)×1.1。挂篮相关费用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以下简称《房屋建筑定额》第18版)第18章:脚手架工程中挂篮定额计算;
3、表中N为建筑檐高超过20米后,每增加10米的檐口数量,檐高不足10米的,按10米计算。
4、钢结构建筑混凝土核心筒需设置承插式、盘式钢管制成的标准(乙类)脚手架时,未作价材料使用时间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时间计算。
5、使用本补充定额后,房屋建筑定额18版脚手架项目中的综合脚手架定额不再适用,综合脚手架包括外墙室内装修、内墙砌筑脚手架、坡道及装卸平台,高度在3.6m以内的内墙及吊顶装修用脚手架,基础深度(距设计的室外楼面)在2米以内的脚手架,应适用房屋建筑定额18版相应定额子项,相应定额相关说明修改如下:
1、外墙砌筑、外墙装修均应使用外墙脚手架,如无法使用,需另行搭设的,应适用本补充定额相应的外墙脚手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0.8,未作价材料使用时间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不明确的,上述工期乘以系数0.5,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5;
2、内墙砌筑脚手架,应按《建筑施工定额》第十八版中内墙脚手架对应定额乘以系数0.7;
3、外墙、内墙、柱饰面或相应油漆面内侧脚手架,适用(2018版)内墙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如仅需接缝灌浆,则适用18版建筑施工定额内墙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0.3,材料乘以系数0.1;
4、高度在1.5m至3.6m范围内的吊顶装修或相应的油漆脚手架,应适用第十八版建筑施工定额中全层脚手架基础层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3,材料乘以系数0.1。在适用第十八版建筑施工定额全层脚手架基础层定额时,人工乘以系数0.2,材料乘以系数0.1;
建筑层高在1.5米以内时,砌筑及饰面脚手架不计算;
5、基础深度(距设计室外楼面距)小于2米,如需搭设脚手架,应执行第18版建筑施工定额全层脚手架基础层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3,材料乘以系数0.1;
6、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面,若室内净高超过2.1米,应分别计算内墙砌筑、外墙内侧、内墙饰面、吊顶饰面的脚手架费;若室内净高在2.1米以内,则不计算脚手架费;
7、地下室外墙砌筑、装修及防水脚手架施工,如采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应执行建筑外墙单根脚手架定额;如采用标准承插口式盘式钢管(乙类)搭设,则适用此补充定额,不计入材料使用时间。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不明确的,则相应的地下室施工工期乘以系数0.3;
6、采用标准承插式盘型钢管(B型)进行架设的城市立面改造工程,适用本补充定额,不计入材料使用时间,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不明确的,应在上述工时表中乘以系数0.5。
7、脚手架外侧采用硬质防护板时,硬质防护板按相应定额执行,外墙脚手架定额每100平方米扣除人工费2.2工日、细网片、外墙踢脚板等材料费5元。
8、以上说明中的调整系数仅适用于采用标准承插口式盘型钢管(B型)搭设的工程的脚手架费计算;其他未尽事宜,按《房屋建筑定额》第18章脚手架章节说明执行。
数量计算规则
1. 外墙
工具式外墙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结构外侧长度乘以不同搭设高度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
1. 勃起长度
1、阳台、飘窗、室外平台等,外长计算至结构外侧;
2、突出外墙600mm以上的柱,应按展开计算;
3、相邻两面外墙距离在1.5米以内时,以一侧外墙的长度计算;
4、当遇到建筑内部的天井时,应按下列换算表计算。
(二)架设高度
1.外墙不在同一立面的,应分别计算高度;
2、外墙高度按搭设面至檐口高度加2米计算:
(1)在地下室顶板上设置外墙的,其设置面应按地下室顶板表面计算;
(2)若外墙设置于地面,其设置面按原地面标高计算;
(3)地下室外墙高度,从地下室层顶至地下室顶板顶部计算。
2. 内墙
1、内墙施工用脚手架按内墙建筑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隙等面积);
2、外墙内侧的脚手架及内墙饰面,应按内墙饰面面积计算;
3、脚手架外侧硬质防护板按脚手架外侧面积计算;
4、钢结构建筑混凝土核心筒需设工具式外墙脚手架时,应按核心筒外墙面积计算,不扣除洞口面积;
5.其他未尽事宜,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建筑施工标准》第18版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