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 王晃
设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装配式建造,投资额达到项目总投资25%以上且施工进度为零的钢结构企业开展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试点,可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降低10个百分点。大气污染二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不得停建……《关于促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给出十条扶持政策,支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生产建设。
十大支持政策包括:
(一)设区的市规划区内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周转房等项目,鼓励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相关要求应当纳入土地供应计划,并在土地合同中落实。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在农家乐新建、拆迁、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试点项目中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列入美丽乡村示范的农家乐应当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二)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生产建设相关课题研究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方向钢结构企业开展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试点,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支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标准化体系和高效连接、防渗防腐、防火防裂、隔音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符合条件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新型研发机构和工程实验室。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统筹有关资金,支持钢结构住宅技术开发和推广,对具有示范意义的工程项目、产业基地、产业园区给予优先支持。
(四)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支持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降低信贷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提供支持。
(五)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装配式外墙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制定。采购装配式构配件、部品的资金,纳入项目开发建设投资资金。投资资金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建设进度为零的,可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降低10个百分点。
(六)加快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关键技术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尚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技术产品,经省级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后,评审意见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依据。各级成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专家委员会,加强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指导。
(七)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实行生产、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总承包模式,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具有一、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经批准后,可承担相应等级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施工总承包业务。
(八)发布大气污染二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措施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不得停止施工,但不得进行拆除、土方开挖、石料切割、弃土运输、喷涂油漆等作业。
(九)同一类型的钢结构装配式房屋可以设计多种房型供购房者选择,审查后的设计文件作为工程验收、房产测量的依据。
(十)培育建设一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样板工程,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国家级、省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