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1.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2.建市[2014]159号
3. 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4.根据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2015]154号第一次修订
5.根据2016年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2016]226号第二次修订
6.根据2018年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18]53号第三次修订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1.1 一级资格标准
21.1.1 公司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21.1.2企业关键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余年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建筑工程相关高级职称。
21.1.3 企业工程绩效
近五年来,我们承担了下列五类钢结构项目中的两项工程的施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工程质量令人满意。
(1)钢结构高度超过80米;
(2)钢结构单座跨度大于30米;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跨度大于70米;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个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21.1.4 技术装备
应提供以下机械设备:
(1)切割机3台(多头切割机、数控切割机、型材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相贯线切割机等);
(2)制孔设备3台(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钻孔深度50毫米以上的摇臂钻床等);
(3)端面铣床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齐全的质量检测设备,包括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膜、湿膜)等。
21.2 二级资格标准
21.2.1 公司资产
(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21.2.2 企业关键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建筑工程相关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1.2.3 企业工程绩效
近五年来,我们承担了下列五类钢结构项目中的两项工程的施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工程质量令人满意。
(1)钢结构高度超过50米的建筑;
(2)单跨度大于24米的钢结构建筑;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跨度大于30米;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5)单个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21.2.4 技术装备
应提供以下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一台(多头切割机、数控切割机、型材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相贯线切割机等);
(2) 孔加工设备1台(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钻孔深度50毫米及以上的径向钻床等);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膜、湿膜)等全套质量检测设备。
21.3 三级资格标准
21.3.1 公司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1.3.2企业关键人员
(1)拥有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名。
(2)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具有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以上资格技术工人不少于10名。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不少于2个符合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要求的工程项目。
21.4 承包工程范围
21.4.1 一级资质
可承接各类钢结构工程施工。
21.4.2 二级资格
可承接以下钢结构工程施工:
(1)钢结构高度小于100米;
(2)钢结构单座跨度小于36米;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跨度小于75米;
(4)单个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在6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以下。
21.4.3 三级资格
可承接以下钢结构工程施工:
(1)钢结构高度小于60米;
(2)钢结构单座跨度小于30米;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跨度小于33米;
(4)单个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在3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下。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承重梁、柱采用钢材为主要材料,在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建筑工程。
[修订]
1.修改建市[2015]154号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的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施工。
2.修改建市[2016]226号文:
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考核。
3.建办市[2018]53号修改内容:
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资质标准中对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