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制定分项工程及检查批的划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涉及的分项工程及检查批,建设单位可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此条规定,分项工程及检查批的划分方案,可由各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在开工前确定,报监理单位批准。
根据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次的划分方法如下:
地基和基础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没有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基础、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边坡等分项一般划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较大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分段施工时,可按施工工段划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3.0.13条规定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次及抽样数量如下: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细部结构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工段划分检验批;
特殊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照隧道区间、伸缩缝等施工区段划分检验批次;
排水工程、灌浆工程为一个检验批;
每检验批抽检数量:细节结构应全检,其余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主要结构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没有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预制结构等的检验批应按施工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料应按现场发货计划划分检验批。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3.0.20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次的划分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用材料种类、同一类型材料强度等级相同;
不超过250m³的砖石;
主体结构砌体为一层(基础砌体可算一层);当填充墙砌体量较少时,可合并多层。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规定如下: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地下不同层位划分检验批。
多层、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分段划分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地下不同层位划分检验批。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波纹金属板制作安装可按伸缩缝、楼面、施工段或屋面、墙体、楼面等划分一个或几个检验批,其它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一致,或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调整。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规定如下: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伸缩缝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建筑段划分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铝合金空间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铝合金板制作、安装应按伸缩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几个检验批。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以下规定划分检验批:设计、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100㎡至少检验一次,每个检验批不得少于10㎡;同一单元工程中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划分为单独的检验批;特殊形状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会同施工单位根据幕墙工程的结构、工艺特点、规模等确定。其余子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与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一致,或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调整。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28-2010中未对检验批的划分规则作出规定,应根据施工经验,参照混凝土、钢结构验收规范及现场施工工段制定检验批划分方案。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规定如下:
材料、构件质量控制宜以一方木结构或原木结构房屋为一个检验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宜以整栋房屋的一层或变形缝间一层为一个检验批。5.1.4 材料、构件质量控制宜以一栋胶合木结构房屋为一个检验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宜以整栋房屋的一层或变形缝间一层为一个检验批。
轻型木结构材料、构件质量控制应以同一建设工程中建造的轻型木结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m2的轻型木结构建筑为一个检验批,面积在3000m2以下的为一个检验批,单栋建筑面积超过300m2时,应单独作为检验批。轻型木结构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应以建筑一层为一个检验批。
木结构保护工程的检验批次可按照本规范第4章至第6章对应的方木结构、胶合木结构或轻型木结构的检验批次划分。
建筑装饰及改造: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第3.0.21条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层(各结构层)及各面层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或每个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标准层可按每三层划分检验批(不足三层按三层计);
每个检验批按各分项工程的基层(结构层)及各面层按自然间(或标准间)进行检验,抽检数量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的,全部检验;楼道(过道)按10延伸米计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按2条轴线计1间;
对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房间总数计算,且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的,应全部检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规定如下:
抹灰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次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的也为一个检验批;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过道按30个抹灰面积计为一个房间)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个自然间也为一个检验批。
门窗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下列规定划分:同品种、同类型、同规格的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门窗玻璃每100门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门也为一个检验批;同品种、同类型、同规格的门、特种门每50门为一个检验批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不足50门也为一个检验批。
吊顶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类型的吊顶工程,每50个房间(大面积房间、走廊)应按吊顶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房间数不足50个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7.1.5轻质隔墙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类型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个房间(大面积房间、走廊)应按轻质隔墙墙体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房间数不足50个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饰面(砖)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下列规定划分: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室内饰面(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过道按建筑面积30计为1间)为1个检验批,不足50间者也为1个检验批。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室外饰面(砖)工程,每500㎡~100㎡为1个检验批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不足500㎡者也为1个检验批。
幕墙工程各子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设计、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单元工程中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分别划分为单独的检验批。对于特殊形状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工程的结构、工艺特点、规模等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商定。
涂装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按下列规定划分:室外涂装工程,每栋建筑涂装同种涂料的墙面每500㎡~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为一个检验批。室内涂装工程,每50间房间(大面积房间、走廊按涂装面积30间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为一个检验批)。
墙纸或软装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类型墙纸或软装工程,每50间(大房间、走廊按30m2建筑面积计为1间)为1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1个检验批。
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下列规定划分:同类型产品每50间(位)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位)也应为一个检验批。每部楼梯为一个检验批。
屋顶: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第3.0.14条规定,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应按屋面面积每500㎡~1000㎡划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的应划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本规范第4章至第8章的规定执行。根据施工经验,不同标高的屋面应划为不同的检验批进行验收。
检验批划分完成后,需要确定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由数值和单位组成,根据施工实践,检验批容量的填写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检验批容量为本施工段主要工程量,具体为:混凝土浇筑时检验批容量以“m³”为单位,钢筋安装时检验批容量以“t”为单位。
检验批容量就是当前施工段的施工范围,可以理解为当前施工段的水平投影面积,具体来说,混凝土浇筑、钢筋安装、模板安装时检验批都是以“m²”为单位的。
检验批容量就是当前正在施工的构件数量,具体来说,框架柱浇筑混凝土时检验批容量为“根”,门窗安装时检验批容量为“框”。
最小抽样量的确定及填报要求,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为例,大致可分为以下七种情况。
检查所有项,如下所示:
钢材及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的质量应当符合设计和合同标准的要求。
检查次数: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检验报告等。
需通过检测报告及材料证明书、隐蔽验收记录、施工记录、检测记录描述的项目如下: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当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当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混批钢材;厚度40mm以上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大跨度钢结构主要承重构件使用的钢材;有设计复验要求的钢材;质量存在疑问的钢材。
检查次数: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复检报告。
固定数量或百分比抽样如下:
钢板的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次数:每种型号、规格的钢板随机检验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测量。
经过充分核对数据,确定样本数量如下:
T型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全焊透的对接接头和角接接头的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焊脚尺寸允许偏差为0mm至4mm。
检验数量:全部材料均应检验;对同类型焊缝随机抽检10%,检验数量不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用焊缝量规随机测量。
固定数目采样的限制方法有两种,如下:
防腐、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封后不得有结皮、结块、胶凝等现象。
检查数量:随机抽检5%桶,数量不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白色背景上批准的黑色印章
抽检的有限方法有多种,同一检测项目内有多个零部件,具体如下:
二级、三级焊缝的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的外观质量检验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检验数量:每批同类构件应检验10%,且不得少于3件;检验的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检验5%,且不得少于1条;每条条检验1处,总检验位置不得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放大镜、焊缝量规、钢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