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司钢构质量验收资料编制的管理制度

   日期:2024-06-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56    
核心提示:鸿路钢构质量验收资料管理制度以上12项为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的一套完整的文件和资料,但由于鸿路公司为钢结构制作单位,只能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并结合业主的要求,编制并整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5、钢结构质量验收资料编制:6.4钢结构质量验收资料是钢构制作过程中一部分,应纳入质量管理工作并与

宏路钢结构质量验收文件管理系统

为了规范统一公司钢结构质量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保证出厂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钢结构制作质量验收及资料准备依据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是指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在可靠性(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功能使用、理化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13)进行检验、验收,并作为编制资料的依据。

2.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划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为分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查批。

2.1分项(分部)工程: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之一,应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当主体结构全部为钢结构时(即分部工程全部为钢结构时),钢结构工程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2子工程:钢结构子工程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专业体系分为焊接工程、扣件连接工程、钢件及钢构件加工工程、钢构件装配工程、钢构件预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波纹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等10个子工程进行验收。

2.3检验批:将各分项工程划分为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利于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体现过程控制,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检验批的划分原则为:

2.3.1 单层钢结构按变形缝划分检验批;

2.3.2多层、高层钢结构可按楼层或施工分段(轴线、楼层、立面)划分检验批

2.3.3 钢结构生产可按制造工厂的生产能力、建设工期等划分检验批;

2.3.4 钢结构按安装形成的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检验批;

2.3.5材料现场验收可根据工程规模、来料实际情况,合并为一个检验批钢结构安装隐蔽验收资料表格,也可以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3.6 金属波纹板工程可按屋面、墙面、楼面划分检验批。

检验批是最小的验收单位,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验收工作内容,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均以检验批合格为验收依据。

3.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应以建设单位自检为基础,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分)项工程进行。验收规范将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主控制项目——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起决定作用的检验项目。

“一般项目”——对工程质量不起决定作用的检验项目。

3.1检验批次合格质量标准:

3.1.1 主控制品必须符合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

3.1.2 对于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验点(值)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偏差值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得超过偏差限值的1.2倍。

3.1.3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

3.2子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3.2.1 每批检验产品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3.2.3 每一检验批次的质量记录及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

3.3 分段(子段)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3.3.1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3.3.2质量控制资料及文件应符合要求、齐全;

3.3.3 与安全和功能相关的检验和见证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规定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3.3.4 相关外观质量应符合规范及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4.钢结构分项工程验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4.1钢结构工程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4.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4.3 安全性、功能性检查及见证试验项目的检验记录;

4.4 外观质量检验项目检验记录;

4.5该子项目所包含的各子项目的质量验收记录;

4.6该分项工程各检验批次的质量验收记录;

4.7强制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及证明文件;

4.8 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4.9 原材料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中文标签及性能检测报告;

4.10不合格品的处理记录、验收记录;

4.11 重大质量技术问题的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4.12 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以上12项是钢结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的全套文件资料,但由于宏路公司为钢结构制造单位钢结构安装隐蔽验收资料表格,因此只能根据工程实际,结合业主要求,整理相关文件资料。

5、钢结构质量验收资料的准备:

5.1 数据内容:

根据钢结构型材工程生产所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结合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工程及其他强制性规定,进行整理归纳为三大类。

5.1.1报告:UT探伤报告、原辅材料复检报告、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报告、高强螺栓扭矩系数报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量具检验报告;

5.1.2证件:特种作业证、产品质量证、零部件制造厂证、原辅材料质量保证证、量具证;

5.1.3 格式:钢结构截面强制性条文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钢结构检验批次质量验收记录。

5.2钢结构质量验收文件文本

钢结构质量验收文件文本应按照业主、监理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如无明确规定,则应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参考公司统一的文件版本。可结合业主(监理)的要求,合理删除文本。

5.3 质量验收资料编制应注意的事项:

5.3.1《质量保证文件目录》必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及每份文件的份数、页数,如有特殊原因,请在备注中填写表格,写清楚。按客户要求删除的事项,应仔细核对后方可作废。

5.3.2 产品出厂前应有专职质量检验员、厂长签署《出厂部件质量证明书》。

5.3.3 合格证必须包括零部件编号、零部件名称、规格、数量、材质。

5.3.4原(辅)材料质量证明书:

5.3.4.1 质量验收资料材料质量证明书应为复印件,加盖红章并填写工程名称、本次发证数量、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5.3.4.2 在本次使用的炉批号(检验批号)上标记“√”。

5.3.4.3 特殊岗位证件目录中应认真填写岗位名称、工作类型、证件号码并应与岗位证件相一致。

5.3.4.4 超声波探伤报告必须包括探伤自检记录表上焊缝位置的示意图。

5.3.4.5 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可按本条2.3的规定执行。

5.3.4.6 除次要工程外,还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完成钢结构尺寸、焊缝尺寸、涂漆、预组装、隐蔽工程等的检查记录。

5.3.4.7 钢结构分节(子节)工程安全功能、外观质量及强制检验项目的检查记录必须认真填写,确保资料完整可靠。

6.品质验收资料审核及归档:

6.1质量验收单据所需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由单据员凭工程材料清单向公司原材料验收中心申请领取。

6.2钢结构质量验收竣工资料应采用碳素墨水等耐用材料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资料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业主、监理的要求书写,应真实可靠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6.3钢结构质量验收文件应由文件员对照《质量保证文件目录》核对各项证件、报告、表格、安全知悉无误后,方可加盖红章,如有缺漏、记载不全或错误,应予以修改、补充后方可加盖。

6.4钢结构质量验收资料是钢结构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质量管理工作,并

工程生产同步进行,公司质保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定期将重大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移送集团档案室归档。

标准钢结构竣工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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