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规定
1、钢桁架板底模板施工完毕后如需永久保留,底模板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5mm。 施工完成后如需拆除底模板,可采用非镀锌板,净厚度不应小于0.4mm。
2、桁架节点与底模板的接触点应采用点焊,测得的点焊承载力不应小于下表要求。
3、钢桁架构件的钢筋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但弦杆直径不应小于6mm,腹杆直径不应小于4mm(图1) )。
4、当钢筋桁架高度不大于100mm时,支撑的水平钢筋和垂直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和12mm; 当钢筋桁架高度大于100mm时,直径不应小于12mm和14mm(图1)。 施工阶段考虑竖向承重钢筋的承载反力时,其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
5、两根钢桁架相邻下弦之间的距离以及桁架上两根下弦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m(图2)。
2、加固要求
1、两块钢桁架板纵向连接处,应在上下弦处布置连接钢筋,连接钢筋应跨过支撑梁并伸入板内。
(1)当组合楼板在支撑处设计为连续板时,支撑的负弯矩钢筋应根据计算确定,伸入跨内的长度应覆盖负弯矩图并满足钢筋的锚固要求;
(2)当组合楼板设计为支撑处简支板时钢结构楼承板图集,钢桁架上弦宜设置结构连接钢筋,其裂缝宽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规范》的裂缝宽度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GB50010规定钢结构楼承板图集,配筋不应小于Φ8@200(图3),连接钢筋从钢桁架端部伸入板内的长度l不应小于1.6La,且不应小于小于300mm。 La为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计算的钢筋锚固长度。
(3)钢桁架下弦宜配置不小于Φ8@200的连接钢筋(图3)。 从钢桁架端部伸入板内的连接钢筋长度l不宜小于1.2la,且不宜小于300mm。
(4)钢桁架组合楼板底部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在垂直于下弦方向配置结构分布钢筋。 2、集中(线)荷载较大区域的组合楼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增设钢筋。
3、钢桁架上下弦杆(不含底模板)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4、组合楼板的温度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3. 端部结构
1、桁架下弦钢筋伸入梁边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下弦钢筋直径的5倍,且不宜小于50mm。
2、组合楼板剪力连接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合楼板与梁之间宜设置剪力连接件。 一般可采用螺栓连接,螺栓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螺栓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
(2)螺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沿梁轴线的立柱间距不应小于立柱直径的6倍,不应大于楼板厚度的4倍,不宜大于400毫米; 垂直于梁轴线的螺柱间距不应小于螺柱杆的直径。 的4倍,且不应大于400毫米;
b. 螺柱中心距钢梁上翼缘侧或预埋件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35mm,距有预埋件的混凝土梁上翼缘侧的距离不应小于60mm ;
C。 螺柱顶面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螺柱头下表面高出异型材底部钢筋顶面不应小于30mm铁盘子;
d. 当螺栓位置不面向钢梁腹板时,在钢梁上翼缘受拉区内,螺栓杆直径不宜大于钢梁上翼缘厚度的1.5倍。 在钢梁上翼缘非受拉区,螺栓杆直径应不大于钢梁上翼缘厚度的2.5倍; 螺柱杆直径不应大于压型钢板槽宽的0.4倍,且不应大于19毫米;
e. 螺柱的长度不应小于其杆直径的4倍。
3、当组合楼板支撑在混凝土梁上时,混凝土梁上可采用预埋件。 组合楼板端部剪力连接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不允许使用膨胀螺栓。 固定嵌入部件。 4、当组合楼板支撑在砌体墙上时,可在砌体墙上设置混凝土圈梁,并在圈梁上设置预埋件。
5、组合楼板在剪力墙一侧支撑。 建议剪力墙内预留钢筋并与组合楼板连接。 剪力墙侧面的预埋件不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剪力墙预留钢筋和预埋件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
6、组合楼板与钢柱相交处截断,柱边板底部应设置支撑,板内应增设钢筋(图4)。
7、在组合楼板开孔及剪断桁架上下弦钢筋时,孔周围应设置钢筋。 当孔侧面有较大集中荷载或孔边长大于1000mm时,应在孔周围设置边梁(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