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窝乡元岭村钢结构厂房公开招租公告:4557平方米厂房及临时宿舍办公用房招租详情

   日期:2025-01-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30    
核心提示: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经元岭村研究决定,报太窝乡人民政府资产管理办审核,太窝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太窝乡元岭村村集体钢结构厂房进行公开招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7、元岭村委会负责水、电到厂房门口,内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地面硬化、基本消防栓由村委会负责,环保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太窝乡园岭村集体钢结构厂房出租公告

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园岭村研究决定,并报太窝乡人民政府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太窝乡人民政府同意启用太窝乡园岭村集体钢结构厂房。就租赁而言,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拟出租集体资产情况

太窝乡员岭村集体资产为钢结构厂房一座,建筑面积4557平方米,一层,层高9米。厂房将于2020年3月底交付使用,租赁成功后报村委会审批。在不影响工厂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工厂内部可以建造适当的阁楼。阁楼只能用于堆放材料,不能用于生产。只有厂外租户才能建造一层临时员工宿舍和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宿舍。办公空间。

2. 租金确认及付款方式

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每年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租赁按照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的单价进行公开招标。太窝乡沅岭村委会确定租赁底价为8元/平方米/月。招标价格为0.5元/月。平方米/单位的数量正在增加。报名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即可到开标现场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竞拍时间、地点

本次投标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报名地点:太窝乡沅陵村委会,咨询电话: 13918635063。本次拍卖公开竞价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下午15:30在沅陵村委会三楼会议室。投标将现场开标。迟到者不得参加拍卖;如果报名人数少于三人,则该租赁无效。 ,稍后将发布公开租赁公告。

四、投标承包商现场需提供的资料

1、招聘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的单位或者组织。

2、注册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或自然人授权代理人报名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不接受法人联合体注册、自然人联合注册、法人和自然人联合注册。

5、投标租金保证金、租赁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报名需缴纳报名费500元,无论租赁成功与否,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报名前,到太窝乡沅岭村委会一楼大厅缴纳投标保证金,然后携带缴费凭证、个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明到二楼村支书办公室报名。 。中标者的押金将作为租金押金保留。若竞拍不成功,押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年租金=投标单价×建筑面积×12个月;履约保证金为租金的30%(1年租金)10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人迟延或拒绝签订合同钢结构阁楼塔建,因正当理由,合同期满不退还租赁押金,承租人无违约或其他财产损失的,履约押金不予退还,不计利息。

4、承租人在厂内搭建的阁楼和在厂外搭建的一层临时员工宿舍、办公用房的资产,如承租人违约或租赁期满5年,则归园岭村委会所有。

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因经营情况需要中途停止租赁的,承租人必须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村委会。经村委会同意后,承租人应在1个月内清理所有个人财产,不得损坏厂房。设施,否则押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腾出房屋后钢结构阁楼塔建,经村委会检查无恶意破坏设施的情况,押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

6. 租金每年缴纳一次。中途终止租赁的,当年租金不予退还。

7、园岭村委会负责送水电到厂门口,承租人负责内部事务。村委会负责地面硬化和基本消防栓的铺设。环境保护是承租人的责任。

8、承租人负责企业的环保、消防验收,与村委会无关。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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