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南
为加快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明确电梯加装各业务环节,方便广大业主办理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电梯加装暂行办法》的规定, 《东营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东营市政府办公厅发[2020]1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理指南。
1、与业主洽谈
现有住宅安装电梯的,发起业主应当征求该单位全体业主的意见,并征求占该单位专用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二人以上的业主的意见。 ——三分之二的业主参加投票。经参与投票业主及四分之三以上专属区域及参与投票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签署书面同意后,启动加装电梯的条件为:遇见了。对有异议的个体业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牵头组织协商,妥善解决异议。如果仍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达成协议
凡是本单位投资安装电梯的业主均为电梯安装工程的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建设单位根据业主协商情况就加装电梯达成下列书面协议:
(一)委托实施单位办理电梯安装工程相关审批手续的委托协议;
(二)电梯安装工程的成本预算及资金分摊和筹集方案;
(三)电梯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计划,以及相关费用分摊计划;
(四)利益受到损害的业主的补偿方案;
(五)业主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3、方案设计与宣传
(1)委托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既有居住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JGJ/T390-2016)、《电梯现有预制住宅的安装。”第1部分:技术条件(DB3 7/T4020.1-2020)、《既有住宅建筑电梯附属建筑安装技术标准》(DB37/T5156-2020)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做到整体协调、美观、风格一致,减少电梯对公共空间的影响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前资料准备及补充检验要求
(1)收集原建筑勘察报告、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证书等原始资料。当数据不完整时,应进行补充实测。若同一实施单位在同一建筑物的不同单元安装电梯,则仅在安装第一个单元时才可提供原建筑物的上述原始数据,在安装其他单元时可使用原始数据。
(2)检查建筑物现状,匹配原始数据、施工质量、维护安全条件、地基变形等,从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变形三个方面分析安装电梯的可行性。当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未经鉴定和加固,不得直接安装电梯:①施工较早,未进行抗震设计,未采取抗震措施; ②砌体结构承重墙拆除改造严重,未采取加固措施; ③砌体结构承重墙最小尺寸、圈梁、结构柱的设置等主要抗震措施不符合现行抗震标准的; ④地基变形导致房屋整体坡度超过规范标准或承重墙出现裂缝,沉降尚未稳定。
2、建筑方案设计要求
(1)电梯安装方案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在通风、采光等方面的影响、阳光、通道、消防等不良影响,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居住空间。
(2)增设电梯的位置应因地制宜,底层进场方式应精简、简洁,避免走弯路。加装电梯进户的方法包括利用楼梯中间的休息平台错开半层进户和平层直接进户。对于直接进入平层住宅,入户门一般应设置在靠近可进入住宅(卫生间除外)的电梯一侧的第一个房间(卫生间除外),电梯结构宜采用安装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原建筑主要结构构件实现可靠、有效的软连接。距离。走廊净宽不应小于1.2米。原建筑的悬挑梁不应作为电梯结构与原建筑的连接点。
(3)安装电梯时应考虑居住空间的安全、防盗和私密性,井道检修构件应以透明为主。
(4)同一社区、同一住宅类型安装的电梯,在结构形式、电梯井道尺寸、位置、走廊长度、建筑风格等方面应尽可能一致。
(5)安装电梯的总体设计方案必须明确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的整体关系,避免对通风、采光、日照、交通、消防等造成不利影响。
(六)沿城市主次干道沿线的建筑内设置电梯的,电梯安装后退后距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3、消防及应急设计要求
(1)电梯不应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道净宽和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米。消防通道的确定应当根据房屋原设计图纸进行。原设计图纸标注不清晰或图纸丢失的,增设电梯位置与消防车道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80米,才能满足消防要求。
(2)安装电梯后,应保证多层住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米。
(3)增设电梯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设计标准。原设计图纸标注不明确或图纸丢失的,电梯井道墙、走廊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小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小时。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小时。
(4)电梯井道与疏散楼梯相邻时,多层住宅宜采用封闭式楼梯间。当门采用B级防火门时,开放式楼梯间仍可使用。封闭式楼梯间的使用应满足现有的防烟、排烟要求。最高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洞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楼梯间外墙上还应设置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宜超过3层。
(5)安装电梯后,应保证疏散楼梯能有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楼梯间外墙上的窗户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米。
(6)安装电梯后,应保证住宅一层疏散外门扇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1米。
(7)电梯安装工程应保证建筑物内救援通道畅通,使相关人员能够无障碍地到达进行紧急作业的地点和层站。
4.安装电梯的设计和技术要求
(1)加装电梯的基础应采用完整性良好的基础型式。基材强度不应低于C30,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若采用地脚螺栓与轴连接,则地脚螺栓的数量不应少于24个。地脚螺栓应采用Q355钢材,并应有可靠的防雷设计。
(2)钢结构井道的立柱宜采用H型钢等开口型材,屈服强度不应小于355N/mm2。柱、梁连接处应设置加强板或腰部等加强措施,并采用刚性连接。若采用方管等封闭型材,应出具探伤检测报告,内外热镀锌,并保证完全封闭。
(3)钢结构井道地段宜采用连接板,走廊与原建筑之间不宜采用刚性连接。
(4)外防护部件应耐腐蚀、耐老化,不宜采用树脂等易燃、易腐蚀、缺乏强度的材料。若外防护采用不锈钢材质,则不应与钢结构主体结构焊接。外防护玻璃宜采用明框结构,不应采用隐框结构。钢结构井道的外防护玻璃宜采用干式夹层玻璃,不宜采用湿式夹层玻璃。
(5)钢结构的井道、走廊、轿厢设计应适合老化,走廊地面应装饰并保持平整。各层走廊楼层的活荷载应符合相应设计规范的要求。
(6)钢结构电梯宜采用预制式安装。为减少对居民的干扰,满足环保要求,应减少现场焊接等施工方式。若确实需要现场焊接,则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的要求,并做好防腐蚀工作。
(7)电梯井道、机房、滑轮室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的要求,并符合电梯制造单位的设计要求。
(二)设计方案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公示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公示文字应当注明提出异议的渠道(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公示期限应当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公示内容: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意见(签字表或书面协议)、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及有关情况说明。安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效果图等。平面图应明确与周围建筑物的关系以及电梯的尺寸。每幅公共绘图不应小于A3。相关说明应包括增设电梯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材料等。
2、公示地点:设计方案应当在拟安装电梯的物业区域的显着位置以及单位现有楼梯出入口的显着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宣传期间应每天保存宣传照片。物业区域的显着位置是指物业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公告栏等。
3、异议表达: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向异议人作出解释和解答,并对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建设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减轻相关问题负担。对业主造成不良影响。
4、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有异议并协商一致的,公示机构可形成公示结果报告。仍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寻求调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公示过程热镀锌钢结构检验标准,收集公示过程和公示结果的证据。
4、工程程序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运营单位积极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各县区(市级开发区)积极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受理窗口,建立审批程序联合审核制度,加快审批程序。
(一)电梯加装方案审查
1、办理部门:各县(市级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3、处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请材料:
(1)东营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提供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2)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原件)、授权协议(提供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原件)、承诺书(提供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原件);
(三)至少一名业主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业主无房屋所有权证明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业主购房合同等涉及建筑年限、主体结构、业主构成等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情况的描述。等(核对原件,保留复印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电梯安装建筑设计方案2套,同时提供电子格式(CAD、JPG)设计文件;
(五)加装电梯书面同意协议(提供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六)设计方案公示结果报告及《东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东政办发[2020]17号)第九条所列业主同意方案的证明材料;
(七)设计单位签署的关于现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行性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
1、办理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3、处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请材料:
(一)现有住宅加电梯方案审查意见(副本1份,原件待核实)。
(2)按照施工图审查相关要求提交专业设计图纸(涉及原主体工程变更的,须提供原工程评估报告);
(3)建筑物原始勘察报告(如无原始工程勘察报告热镀锌钢结构检验标准,须提供加装电梯范围内的勘察报告)、主体工程竣工图(如无主体工程)竣工图,需提供原设计图);
(四)设计单位出具的现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行性的证明文件。
5、施工图审查费:政府购买,按改扩建工程计算,建筑面积按安装电梯的单位总层数计算。
(三)建设项目备案
1、办理部门:各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3. 处理时间:2个工作日
4、申请材料:
(一)东营市现有住宅电梯加装登记申请表;
(2)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审查意见(副本1份,原件待核实);
(三)施工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需验证);
(四)监理合同、方案、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需验证);
(5)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相关建筑、结构施工图及电梯安装计算数据等,已上传至数字化审图系统截图打印件(1份);
(六)代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需验证)、授权协议及承诺书。
(四)特种设备安装注意事项
1、通报部门:各县(市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3. 处理时限:收到后立即处理
4、申请材料:
(一)特种设备安装通知书;
(2)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五)电梯安装监督检验申报
1、办理部门:东营市特种设备检验院
2、申请地点:东营市大渡河路231号黄三角质检中心西楼102室
3、咨询热线:13918635063
4、处理时限:收到后立即处理。
5、申请材料:
(一)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申请书;
(二)电梯制造单位出厂时提供的中文说明文件;
(三)电梯安装单位提供的安装许可文件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通知书;
(四)建设方案;
(五)电梯机房、井道布置图或者土建测量图;
(六)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审查意见及施工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需验证);
(7)《电梯安装施工前文件审核确认表》、《电梯施工前土建检验记录》和《电梯施工前制造质量确认记录》。
五、施工组织及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信誉良好、实力雄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安装施工应符合《装配式住宅电梯安装第二部分:安装技术规范》(DB37/T4020.2-2020)要求,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受委托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不应超过90天),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工期。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对地面、墙面、绿化等工作面进行修复,以达到和谐美观。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废弃物、噪声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对现有住宅及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尽量减少各种不利影响。
各县区(市级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电梯安装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报送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发改委)。区)依法备案。
6. 文件传输
建设单位应当自电梯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并监督检查合格后30日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1、办理部门:各县区(市级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3、处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请材料:
(一)电梯安装工程的准备及验收文件;
(二)电梯安装工程监理文件;
(三)电梯安装工程施工文件;
(4)电梯安装竣工图。
7. 注册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县(市级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登记为委托人代表或者委托管理单位。
1、办理部门:各县(市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3、处理时限:收到后立即处理。
4、申请材料: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在系统中录入并打印);
(二)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拥有的电梯);
(三)电梯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四)电梯监督检验证明等;
(五)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及备案证明。
八、政府资金补贴
符合《东营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规定的加装电梯条件。已批准安装的电梯可享受财政补贴,先建后补。具体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等以《东营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意见》为准。
九、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
拥有住房公积金并缴存专项住房维修资金的业主安装的电梯,符合《东营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并在实施期间经批准安装的,可在以下区域使用电梯:注册的第一天。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 业主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或使用专项住房维修资金,但申请的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费用(扣除财政补贴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后的账户余额不得低于初始存入金额的30%。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1、办理部门:由全市统一办理。您可以到就近的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二、各公积金服务大厅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3. 处理时限:收到后立即处理
4、申请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为房主配偶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2)从一级银行账户提款;
(三)有电梯的房屋房产证;
(四)电梯安装费用预算及资金分配方案;
(五)电梯安装财政补贴申请表(需批准);
(6) 加装电梯付款发票。
投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及其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有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禁止提取情形的,不能办理此项业务。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办理部门:各县(市开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3、处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请材料:
(一)东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登记表
(二)电梯安装费用预算及资金分配方案(包括投票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名单、分配金额等,并公示不少于5日);
(三)施工合同;
(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5) 加装电梯付款发票。
10、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安全的
投资安装电梯的业主为电梯的共有人,可以共同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并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