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检验批相关事项:项目、容量、抽样数量全解析

   日期:2024-11-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91    
核心提示:检验批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检验批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可按钢结构制作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应按相应的铝合金结构制作或安装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抽查10%,不少于10件

抽查20%,不少于10件

其他主要控制项目

检查全部

检查全部

检查全部

一般项目

检查全部

抽查20%

抽查20%

3、地下防水

3.1 检验批的划分

(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结构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断面分批检验;

(2)特殊施工方法的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断面、变形缝等施工断面划分检验批次;

(3)排水工程和灌浆工程应各为一批检验。

3.2 检验批容量及最小抽样数量

项目

检验批容量

最小样本量

详细结构

检查全部

防水混凝土分项

混凝土裸露面积

根据混凝土裸露面积,每100平方米检查1个点,每个点10平方米,检查不少于3个点。

水泥砂浆防水层分项

建筑面积

根据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随机检查1个场地,每个场地10平方米,检查不少于3个场地。

卷材防水层击穿

铺装面积

根据铺装面积,每100平方米检查1个点,每个点10平方米,检查不少于3个点。

涂料防水层破损

涂装面积

根据涂装面积,每100平方米检查1个点,每个点10平方米,不少于3个点。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分项

敷设面积及焊缝数量

根据铺装面积,每100平方米检查1个点,每个点10平方米,不少于3个点;焊接检验应根据焊缝数量,检查5%的点,每条焊缝为1个点,且不少于3个点。

金属板防水层项目

敷设面积及焊缝数量

根据铺设面积,每10平方米检查1个点,每个点1平方米,检查不少于3个点。焊缝表面缺陷检查应随机检查焊缝数量的5%,且不少于1个焊缝;每条焊缝应进行一处检验,点检总数不应少于10处。

锚喷支护分项

艳米

根据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结构,每20延米随机抽查1点。车站每隔10延米随机抽查1个点。每个点面积10平方米,检查点不少于3个。

地下连续墙分项

槽截面

每连续5个罐段应抽查1个罐段,且不得少于3个罐段。

盾构隧道分项

环数

每连续5环抽查1环,且不得少于3环

沉箱分项

混凝土裸露面积

根据裸露混凝土面积,每100平方米检查1个点,每个点10平方米,不少于3个点。

逆向构造结构子项

混凝土裸露面积

根据裸露混凝土面积,每100平方米检查1个点,每个点10平方米,不少于3个点。

渗漏排水及盲沟排水分项

艳米

10%随机检验,包括两轴或10延米之间1个位置,且不少于3个位置

隧道排水及隧道排水分项

艳米

10%随机检验,包括两轴或10延米之间1个位置,且不少于3个位置

塑料排水板排水分项

铺装面积

根据铺设面积,每100平方米检查1个点,每个点10平方米,检查不少于3个点。

预灌浆和后灌浆分项

加固或堵漏区域

工程加固或堵漏区域每100平方米抽查1处,每处10平方米,不少于3处

结构裂缝灌浆分项

裂纹数量

按裂纹数量随机抽查10%的裂纹,每条裂纹检查1条,且不少于3条

4、具体结构

4.1 检验批的划分

每个子工程可按照与生产施工方法一致、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班次、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断面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次。

4.2 检验批容量及最小抽样数量

最小抽样数量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确定。

5、砌体结构

5.1 检验批的划分

(一)所用材料的种类和同种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砌体不超过250m3;

(3)主体结构砌体为一层(基础砌体可算一层);当填充墙砌体量较少时,可多层组合。

5.2 检验批容量

砌体立方量

5.3 最小取样数量

对砌体结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批次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每个抽查项目的最小样本量不得少于5个。

6、钢结构

6.1 检验批的划分

序列号

子项目

划分原则

原材料及成品

原则上应与各子工程的检验批次一致,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和投入材料的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次。

钢结构焊接工程

按相应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次的划分原则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紧固件连接工程

按相应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次的划分原则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钢件加工工程

对于钢结构制造项目或钢结构安装项目,可按相应的检验批次原则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钢构件装配及预装配工程

根据钢结构制造工程检验批次的划分原则,可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位分为一批或多批检验。地下钢结构可根据地下层数不同分为检验批次

多层、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可按楼层或施工断面分为一批或多批检验。地下钢结构可根据地下层数不同分为检验批次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

可按变形缝、施工断面或空间刚度单位分为一批或多批检验。

金属异型板工程

可按变形缝、楼板、建筑断面或屋面、墙体、楼板等分为一批或多批检验。

10

防腐涂料、防火涂料

根据钢结构制造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次的划分原则,可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6.2 最小取样数量

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确定。

7、钢管混凝土结构和型钢混凝土结构

7.1 检验批的划分

参照混凝土与钢结构的划分原则

7.2 最小取样数量

钢管混凝土结构按《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确定;钢管混凝土结构可按《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建筑规范》GB50901-2013确定。

8、铝合金结构

8.1 检验批的划分

序列号

子项目

划分原则

原材料及成品

应与各子项目的检验批次一致,也可根据来料的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次。

铝合金焊接工程

铝合金结构制造或安装工程应按相应检验批划分原则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

紧固件连接工程

应根据铝合金结构生产或安装检验批次相应的划分原则,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铝合金零件加工

根据相应铝合金结构制造项目或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次的划分原则以及来料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铝合金部件组装

应按铝合金结构制造项目检验批次划分原则,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铝合金部件的预组装

应按铝合金结构制造项目检验批次划分原则,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铝合金框架结构安装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位分为一批或多批检验。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断面分为一批或多批检验。

铝合金网架结构安装

应按变形缝、施工断面或空间刚度单位分为一批或多批检验。

铝合金面板

应根据变形缝、施工断面、轴线等分为一批或多批检验。

10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

(一)设计、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幕墙工程,每5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为一个检验批。面积小于500m2的,应分为一批检验。每批检验每100m2不少于1个点检验,每个点不少于10m2。

(2)同一单位的不连续幕墙工程应分为单独批次进行检验。

(三)特殊形状或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次的划分,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和幕墙规模协商确定。幕墙工程。

11

防腐处理

应按铝合金结构检验批次划分原则,分为一个或多个检验批次。

8.2 最小取样数量

按照《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测定。

9、铝合金结构

9.1 检验批的划分

序列号

子项目

划分原则

方木和原木结构

材料及构件的质量控制以方形木结构房屋或木结构房屋为一批检验;构件生产、安装质量控制以全屋一层或变形缝间一层为一批检验

胶合木结构

材料及构件的质量控制以一间胶合木结构房屋为一批检验;构件生产和安装的质量控制应以全屋一层或变形缝间一层为一批检验。

轻木结构

轻型木结构材料及构件的质量控制,对每栋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轻型木结构建筑,按同一检验批次进行。同一建设项目。小于3000平方米的,按一批检验。是一个检验批次。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时,单独视为一个检验批次;轻型木结构生产、安装的质量控制应以房屋一层为检验批次。

木结构的保护

按检验批次可分为方木及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或轻木结构。

9.2 最小取样数量

按照《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测定。

10. 建筑地面

10.1 检验批的划分

应按各层或各层施工断面(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次。高层建筑标准楼层可每三层分为检验批次(三层以下按三层计算)。

10.2 最小抽样数量

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少于3个房间的,全部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楼层细分工程子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按每批检验的房间总数进行随机检验。如果少于4个房间,如果少于4个房间,则应全部检查。

10.3 检验批容量

按自然房间(或标准房间),走廊(过道)延长10米为一间房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算)、礼堂、门厅按两轴线一房间计算。

11.抹灰

11.1 检验批的划分

(一)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平方米应分为1批检验,小于500平方米的面积也应分为1批检验。

(2)相同材料、技术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房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平方米计算为1个房间)应分为1个检验批次。 50间以下的房间也应划分为1个检验批。

11.2 最小抽样数量

(一)每个室内检验批次至少抽查10%,且不少于3个;少于3个的,进行全部检查。

(2)每个室外检查地块每100平方米至少随机检查一次,每个位置不应少于10平方米。

11.3 检验批容量

室内抹灰以自然房间(或标准间)为主,室外抹灰以房间为主。

12、外墙防水

12.1 检验批的划分

外墙面积一次检验500㎡~1000㎡。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也分为一批检验。

12.2 最小抽样数量

每检验批次每100平方米至少随机抽查1个点,每个点不少于10平方米,且不少于3个点;应检查所有节点结构。

12.3 检验批容量

根据外墙面积。

13.门窗

13.1 检验批的划分

(一)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木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100件应分为1个检验批,不足100件的也应进行检验。分为一批检验。

(2)同一品种、型号、规格的特种门每50台为1批检验,50台以下也为1批检验。

13.2 最小抽样数量

(一)木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门窗玻璃每检验批次不少于5%抽查,且抽查不少于3扇。如果窗户数量少于3个,则应进行全部检查;高层建筑外窗每批检验一次。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6瓶。数量少于6瓶的,全部检验。

(二)特种门每检验批次不少于50%随机检验,且不少于10瓶。数量少于10瓶的,应进行全部检验。

13.3 检验批容量

根据桶数计算。

14. 吊顶

14.1 检验批的划分

每50个同类型吊顶工程(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平方米计算)应分为1个检验批次。 50间以下的房间也应分为一批检查。

14.2 最小抽样数量

每检验批中不少于10%随机检验,且不少于3个。检验少于3个的,应进行全部检验。

14.3 检验批容量

按房间数量。

15、轻质隔墙

15.1 检验批的划分

同类型轻质隔墙工程(大面积房间及走廊划分为30平方米轻质隔墙)每50个房间分为1个检验批次。 50间以下的房间也应分为一批检查。

15.2 最小抽样数量

(1)板式隔墙:每批检验不少于10%,随机检验不少于3个房间。如果少于3个房间,则应全部检查。

(2)骨架隔墙:每批检验不少于10%随机检验,且不少于3间。少于3个房间的,全部检查。

(3)活动隔断:每检验批次至少抽查20%,抽查不少于6个房间。如果少于6个房间,则应全部检查。

(4)玻璃隔断墙:每批检验不少于20%,随机检验不少于6个房间。如果少于6个房间,则应全部检查。

15.3 检验批容量

按房间数量。

16、装饰板(砖)

16.1 检验批的划分

(一)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室内装饰板(砖)工程(大面积房间、走廊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计算)每50个为1个检验批次。 50间以下的房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查地段。

(二)相同材质、工艺、施工条件的室外装饰板(砖)工程,每500~1000平方米应分为1批检验钢结构工程检验批,不足500平方米的也应分为1批检验。批。

16.2 最小样本量

(一)每个室内检验批次不少于10%随机检验,且不少于3个,不足3个的,全部检验。

(2)每个室外检查地块每100平方米至少随机检查一次,每个位置不应少于10平方米。

16.3 最小样本量

室内按房间数计算,室外按面积计算。

17.幕墙

17.1 检验批的划分

(1)设计、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相同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分为一批检验,小于500㎡的面积也分为一批检验;

(2)同一单位的不连续幕墙工程应分为单独批次进行检验;

(3)对于特殊形状或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次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和规模,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幕墙工程。

17.2 最小样本量

(1)每个检验批每100平方米至少随机抽查1个点,每个点不应小于10平方米。

(二)特殊形状或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协商确定。

17.3 检验批容量

按面积。

18. 绘画

18.1 检验批的划分

(1)室外涂装工程每栋建筑内涂有相同涂料的墙面每500㎡~1000㎡应分为一批检验,小于500㎡的面积也应分为一批检验;

(2)室内涂装工程,每50面涂有相同涂料的墙壁(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每间30m2涂装面积计算)分为1个检验批次。 50间以下的房间也应分为一批检查。

18.2 最小样本量

(1)室外涂装工程每100平方米至少检查1个面积,每个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二)内墙涂装工程每检验批次不少于10%抽检,且不少于3个,不足3个的,全部检验。

18.3 检验批容量

室外按面积计算,室内按房间数计算。

19、膏体及软包装

19.1 检验批的划分

同类粘贴或软包工程每50个房间(大面积房间、走廊按建筑面积30m2算1个)为1个检验批次。 50间以下的房间也应分为一批检查。

19.2 最小样本量

(1)贴合项目每检验批次不少于10%随机检验,且不少于3个,不足3个的,全部检验。

(二)软包装项目每检验批次不少于20%随机检验,且不少于6个,不足6个的,全部检验。

19.3 检验批容量

按房间数量。

20. 详细信息

20.1 检验批的划分

(一)同类产品每50间(间)分为1个检验批,50间(间)以下也分为1个检验批;

(2)每个楼梯应分为一个检验批次。

20.2 最小样本量

(一)橱柜制作安装工程,每检验批次至少随机抽查3间(位),少于3间的,全部抽查。

(二)窗帘盒、窗台、散热器罩制造、安装项目,每批检验不少于3间(处),不足3间(处)的,全部检验。

(三)门窗罩制造、安装项目,每批检验不少于3间(位),不足3间(位)的,全部检验。

(4)护栏、扶手生产安装项目,应对每批检验的所有护栏、扶手进行检验。

(五)花艺装饰制作安装工程,每批室外检验均应进行全检;每室内检查批次至少随机抽查3个房间(处),不足3个房间(处)的,应全部抽查。

20.3 检验批容量

按房间或位置的数量以及按单位计算的楼梯数计算。

21. 屋顶

21.1 检验批的划分

每个子工程应按屋顶面积500m2至1000m2分为一批检验,屋顶面积小于500m2的,应分为一批检验。

21.2 最小抽样规模

(1)基层及防护工程各子项目每批抽查次数按屋顶面积每100m2抽查1次,每点10m2,且不少于3个点。

(2)保温隔热工程各子工程每批抽查次数按每100平方米屋顶面积抽查1次,每点为10平方米,且不得少于超过3个点。

(三)防水密封工程各子工程每检验批次的抽查次数。防水层每100平方米屋顶面积随机检查1处,每处10平方米,且不少于3处;接缝密封防水每隔50m随机检查1处,每处长度5m,且不少于3处。

(4)瓦、盖板工程各子工程每批抽查次数按每100平方米屋顶面积抽查1次,每个抽查点为10平方米,且不得少于超过3个点。

(5)详细结构工程各子工程的每批检验均应进行全面检验。

21.3 检验批容量

按面积。

22、建筑给水、排水、采暖

22.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给水、排水、供热工程子项目应当按系统、区域、施工区段或楼层划分。子项目应分为若干检验批次进行验收。

23. 通风与空调

23.1 检验批的划分

分项内各分项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验收。

23.2 最小样本量

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测定。

24.建筑电气

24.1 检验批的划分

(1)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中子工程的检验批次,应以主变配电室为1个检验批次;对于有多个分变、配电室且不属于分单元项目的分项工程,应分别视为一个检验批次,其验收记录应导入到各变、配电的相关分项中。房间。工程验收记录中;当各分变电站、配电房属于各子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时,应将其所属的子工程分别视为一个检验批,并以其验收记录作为分部工程的验收记录。工程验收记录,并应将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总后,纳入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2)供电干线安装工程中子工程的检验批次按供电段数和电气竖井数划分。

(三)电力、电气照明安装工程子项目检验批次,边界划分应与建筑、土木工程项目边界划分一致。

(4)自备电源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中的子项目分别作为一批检验。

(5)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中子工程的检验批次,人工接地装置和采用建筑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分别视为一个检验批次,大型基础可按块分为若干块。检验批次;防雷引下线安装工程, 6 首层以下建筑物应作为一个检验批次。高层建筑中用均压环隔开的层数应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屋顶安装的接风口应视为一批检验。建筑物的总等电位连接应视为一个检查场,每个局部等电位连接应视为一个检查场,电子系统设备间应视为一个检查场。

(6)户外电气安装工程中子工程的检验批次,应按照庭院规模、运行时间顺序、功能区块等划分。

24.2 最小样本量

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测定。

25.墙体节能

25.1 检验批的划分

(一)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方式的墙体,每500至1000平方米面积分为一批检验钢结构工程检验批,小于500平方米的面积也为一批检验。

(2)检验批次的划分也可以按照与施工工艺一致、便于施工和验收的原则,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商定。

25.2 最小样本量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19确定。

26、幕墙节能

26.1 检验批的划分

(一)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规范的幕墙,每1000平方米幕墙面积分为1批检验。 1000平方米以下的面积也为一个检查批次。

(2)基于与施工过程一致并方便建设和接受的原则,建筑部门和监督工程师也可以同意检查批次的批次。

26.2最低样本量

根据“建筑节能项目的建筑质量接受守则”确定。GB50411-2019。

27。门和窗户节能项目

27.1检查部

(1)将制造商的相同材料,类型和型号的门和窗户的每200个单位分为一批检查批次,少于200个单位也被视为一批检查批次;

(2)每50个单位的特殊门和相同材料,同一制造商的类型和型号的窗户分为一批检查批次,少于50个单位也被视为一个检查批次;

(3)根据建筑单位和监督工程师的特征和数量,可以根据其特殊形状和特殊要求的门和窗户进行检查批次。

27.2最小样本量

根据“建筑能源节能项目的建筑质量接受守则” GB 50411-2019确定。

28.屋顶节能项目

28.1检查部门

(1)对于使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实践的屋顶,扣除天窗和照明屋顶后的屋顶区域被分为每1,000平方米的区域。小于1,000平方米的区域也应分为一个检查批次。

(2)基于与施工过程一致并方便建设和接受的原则,建筑部门和监督工程师也可以同意检查批次的批次。

28.2最小样本量

根据“建筑节能项目的建筑质量接受守则”确定。GB50411-2019。

29。地面节能项目

29.1检查部门

(1)检查批次可以根据施工部分或变形接头进行分配。

(2)当该区域超过200平方米时,每200平方米可以分为一个检查批次,而小于200平方米的区域也是一个检查。

(3)具有不同施工方法的地面节能项目应分为单独的检查批次。

29.2最小样本量

根据“建筑能源节能项目的建筑质量接受守则” GB 50411-2019确定。

30。供暖能源节省项目

30.1检查部门

可以通过系统,地板等进行加热系统的储能项目。

30.2最小样本量

根据“建筑能源节能项目的建筑质量接受守则” GB 50411-2019确定。

31。通风和空调节能项目

31.1检查部门

可以通过系统,地板等进行通风和空调省能源项目的接受。

31.2最小样本量

根据“建筑能源节能项目的建筑质量接受守则” GB 50411-2019确定。

32。空调和供暖系统冷和热源以及管道网络节能项目

32.1检查部门

可以为冷源和热源系统以及室外管道网络分别执行用于冷和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道和供暖系统的管道和管道系统的储蓄项目。

32.2最小样本量

根据“建筑能源节能项目的建筑质量接受守则” GB 50411-2019确定。

33。发电和照明节能项目

33.1检查部门

检查批次接受建筑物分配和照明节能项目的检查批次应按照GB50411-2019的规定实施。如果有必要重新划分检查批次,则可以根据系统,地板和建筑物分区将其分为几个检查批次。

33.2最小样本量

根据“建筑能源节能项目的建筑质量接受守则” GB 50411-2019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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