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最受关注的工程事故非清华附中倒塌事件莫属!
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一处施工现场钢筋倒塌。事故直接造成现场作业人员10人死亡、4人受伤。
一审15名相关人员被判刑,项目负责人服刑6年!项目总监5年!建筑工人3年零6个月!
二审法院不予采纳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这一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还没有消失。昨天,四川阆中又发生一起模板倒塌事故。
8月22日晚18时30分左右,四川阆中市七里新区一栋商住楼内,在浇筑3号楼与1号楼之间大门结构梁混凝土时,出现模板倒塌。 23日,四川省阆中市应急办张主任告诉记者,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3人轻伤、1人重伤,均无生命危险。目前,他们已全部被送往阆中市人民医院救治。 。
倒塌事故现场
张主任告诉澎湃新闻,该项目于2015年初开工,事故发生时,3号楼与1号楼之间的门结构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施工模板突然倒塌。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复杂,作业区域狭小,现场救援难度较大。目前,“宏云江山国际”现场施工负责人已被警方依法控制。目前事故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
倒塌事故现场
倒塌事故现场
预防四种常见塌方事故的“宝藏指南”
当现场某一结构(设备)存在重大隐患且破坏力超过安全临界力时,即事故发生前一刻,现场会出现局部损坏、变形、变形等异常现象。结构(设备)的裂缝或物理物体的扩大。表面剥落、异常声音、振动、晃动、颤抖等现象都是事故即将发生的信号。
科学证明,结构(设备)在应力作用下的安全状态是由结构(设备)本身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决定的。这三个条件也是防止倒塌事故物质措施的基本要素,必须满足。因此,必须掌握事故发生规律,关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警惕钢结构水塔支架设计,总结经验教训,在施工前预见性地考虑采取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并在施工中认真落实。下面,小编总结了几种常见的单一事故预防措施,希望能够帮助微粉大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防止脚手架倒塌
1)多层、高层建筑使用的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臂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悬挂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高度超过50m的吊篮脚手架等还应进行专门的结构设计和计算(承载力、强度、稳定性等)。
2)架设、拆除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搭设脚手架所用的材料、扣件、型材等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使用前应检查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脚手架结构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搭设。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并与建筑物绑扎,保持框架允许的垂直度和整体稳定性;按规定绑扎防护栏杆、立网、兜网等防护设施。有探针板和间隙板。
5)脚手架搭设应分段验收,确保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施工期间(特别是大风、雨雪后)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建立严格的脚手架使用管理制度。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经专门检测部门检验,初次检验合格后,发给使用合格证。
7)附属升降脚手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升降设备和防坠落、防外倾、同步预警监控等安全装置。钢结构的垂直支撑主框架和水平支撑框架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有卡扣。零件与钢管连接。升降架时应统一指挥,并加强检查,防止碰撞、阻力、冲击和架体倾斜、晃动。若发生危险,应立即停机检查。
8)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宜双排搭设。立杆接头段应错开一级。根部应放置在长垫或支撑物上,扫地杆应按规定绑扎。支撑灯杆的地面应平整、压实,防止因地基下沉而使灯杆悬空。
9)悬臂脚手架底部的悬臂梁宜采用型钢。使用符合强度要求的嵌入式卡环将悬臂梁牢固地固定在梁面或楼板上。根据架设框架的高度,按设计要求使用斜梁。拉动钢丝绳作为局部卸载装置。
10)吊篮脚手架宜采用定型框架式吊篮架。吊篮构件应采用钢材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结构材料制成,其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吊篮应采用受控的起升制动装置。合格的起重设备和防倾翻装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认证。
11)施工中使用的悬臂式物料转运平台应进行设计计算。平台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使框架受力,必须独立搭建;平台两侧悬挂的斜拉钢丝绳应与建筑物绑扎以承受应力;应严格限制平台负载。
12)使用过程中所有起重设备及混凝土泵管与脚手架之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振措施,防止脚手架因振动、冲击而失稳。
13)拆除脚手架时应制定并说明安全措施。不应先拆除连接墙杆。应按顺序从上到下逐层拆除。脚手架拆除现场应设置警戒区。
2、防止高层、大型模板支架及各种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移模板)倒塌
1)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编制模板支架安装、拆除方案并有效实施;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资料应当组织专家评审。所谓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是指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的模板支撑系统。大于15kN/m。
2)进行高、大型模板支撑的设计计算,主要内容为:支撑静载、动载承载能力计算;模板底板及受力木衬板的抗弯、抗剪、挠度计算;支撑梁(大、小水平杆的抗弯、抗剪、挠度计算);顶进钢管的强度计算;紧固件抗滑移力的计算;模板支架整体稳定性计算。
3)根据设计方案和规格设置模板支架,包括材料、规格、立杆支撑、支撑、扫杆、立横拉杆间距、立横剪式支撑安装、紧固件数量等脱模剂涂装、模板支撑等应符合设计方案和质量安全规范,确保模板支撑的整体稳定性。只有在模板支撑检查合格后才能浇筑混凝土。
4)模板支撑的支撑柱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严重腐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竹材料不得用作立柱;超高、超重、大跨度的模板支撑宜采用加强型支撑。支撑系统必须保证其强度和刚度。支撑柱基础应牢固、平整、密实,模板支撑系统沉降(包括梁起拱)应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支撑柱接头应正确,根部应加垫板。斜撑与立柱应牢固连接,形成一个整体。
5)制作滑模所用的材料、构件、千斤顶等设备应有质量证明书。操作平台各部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液压滑模应统一指挥。操作平台应限制施工荷载,严格控制混凝土脱模强度不低于0.2MPa;滑动操作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工作资格证。
6)模板支撑不得直接承受混凝土输送泵管的附加冲击振动力或塔吊卸料斗的冲击力,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7)模板支架浇筑混凝土时,应先浇柱、梁、楼板(屋面板),后浇悬挑梁、檐板,防止偏载引起支架失稳。
8)严格控制模板支撑所承受的荷载。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当超载、偏载、外力冲击、振动等因素导致模板支撑不稳定,出现倾斜、下沉等危险情况时,应将作业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确保人身安全。安全,然后采取适当的消除措施。
3、防止建筑物(包括临时设施)倒塌
1)保证建筑材料和构件的质量。
2)按技术图纸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规程组织施工。技术复杂、30m及以上高空建筑工程、大跨度建筑工程结构、城市房屋拆迁爆破工程的施工方案应当经过专家审查。争论。
3)严格控制混凝土和砂浆的配合比和计量。
4)严格的工程检验和测试制度,确保工程结构的强度和安全性能。
5)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的绑扎符合质量要求,混凝土及时养护,拆模时间按设计要求掌握。
6)钢结构:钢结构的材质、型号、规格、加工和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一次、二次焊缝必须采用金属探伤机进行检验。
7)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各类临时施工设施建成后,应当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安全监察员签字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应搭建临时工棚、围栏,并用水泥混合砂浆抹灰。严禁使用泥浆砌筑。砖柱间距不宜大于5m。严禁在围栏上架设屋顶。临时设施墙基附近应设置排水沟。
9)施工现场设置的灯塔、水塔、水泥罐等临时设施的结构和基础必须坚固、安全。高度超过5m的塔架应设置斜支撑或缆风绳。
10)临时施工设施1m范围内不得挖沟或堆放残土、建筑材料及构件,防止临时施工设施失稳、倒塌。
11)发现临时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排除或采取加固措施。
12)严格控制建筑物的施工荷载。地面或屋顶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或其他材料时,应严格控制数量和重量,防止超载;桩数较多时,应计算荷载,并对楼板、尾板底部进行临时支撑加固,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防损坏建筑构件。
13)在建建筑内严禁任何人居住,施工现场临时施工设施与在建建筑应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14)防止外力对建筑物造成碰撞、剧烈振动和损坏。
15)拆除旧建筑时,应当制定拆除安全措施方案,并指派专业队伍进行拆除。严禁采用挖空、推倒等拆除方式。
4、防止基坑(槽)土方塌方
1)基础施工挖填应编制深基坑(槽)安全坡、土墙支护、高切边坡、桩基及地下开挖工程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所谓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或深度小于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高切边坡是指超过30m的岩质边坡或超过15m的土质边坡;必须计算并实施土墙支撑;土方的挖、填方必须按照施工程序组织。
2)根据基础开挖深度和土质、地下水位,严禁设置安全边坡、增设实体墙支护、挡土墙、设置土钉或锚杆支护等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开挖负坡土。沃尔的非法工作行为。
3)土方开挖前,必须确定地下管线、人防构筑物等地下物体以及废井、坑的埋深、位置和防护要求钢结构水塔支架设计,制定防护措施。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土方开挖时,应有专人严密观察、记录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位移情况。
4)地下水位高于工程基础底部或地表水导致土墙渗水时,应采取降水、排水措施;若遇到流沙土,应采取压紧、堵漏、拦阻等特殊安全措施;拆除固定墙体支撑时,应按说明进行。回填土自下而上逐层清除,边拆除边填充,防止边坡塌陷或损坏邻近建筑物。
5)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地区进行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商定施工技术方案和排水方案。施工深基坑(槽)、基桩以及在基础内进行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监督、指挥。
6)在基坑(槽)、边坡、基桩孔附近堆放土、物时,应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少量建筑材料堆放距离土墙不小于1.5m。挖出的剩余土应堆放在距土墙1m处,高度不得超过1m。
7)基坑(槽)3米范围内不得有重型车辆通过或存放重物、重型设备;附近有建筑物(包括墙体等临时设施)的,应当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8)雨季施工时,基坑(槽)周围应采取阻水、排水措施。若基坑内有积水,应采用潜水泵排除积水:冬季开挖、填筑时,应对基础表面进行保温覆盖,并在解冻期间进行检查。土墙是否会因融化和失去凝聚力而面临倒塌的危险?
9) 附近有打桩机、运输车辆或爆破产生的振动力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对土墙进行加固。
10)施工作业时,应经常检查基坑(槽)土墙的安全状况,发现裂缝、剥落、位移、渗漏、土墙支护及邻近建(构)筑物失稳等情况,发生危险时,应及时撤离基坑(槽)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排除措施。只有危险消除后才能继续作业。
预防倒塌(倒塌)事故,做好质量安全监管:
1)认真参加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含计算书)的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履行审批和监督实施职责。
2)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技术交底、技术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根据政府和建设单位的授权,监督项目相关各方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
4)深入施工现场做好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检查、检验、签证制度。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5)发现可能引发倒塌(倒塌)事故的险情时,必须认真分析原因,有关人员要积极研究提出消除和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必要时,主任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同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人员。待危险消除后才能批准复工。
倒塌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监测人员发现土体、建筑物出现裂缝或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迅速撤离。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土石方、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被埋、压伤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当值班。除立即分步向主管部门报告外,还应保护好现场,并在确认前保护好现场。在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的前提下,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者。
3)当小部分土方塌陷时,现场救援队的专业救援人员应使用铲子挖掘土方,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整栋建筑倒塌,造成重大事故时,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将统一领导指挥,各相关部门协调行动,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救援必须使用起重机、挖掘机,现场必须有指挥和监督,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压伤的人员。
4)抢救的伤员必须由现场医务室医生或急救中心救援人员抢救。伤者必须用担架抬上救护车。重伤者必须立即吸氧和输液。到达医院后,组织医护人员全力救治伤员。
5)确认全部人员已获救后,对受伤人员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直至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6)对于因土方崩塌、建筑物倒塌而死亡的人员,善后工作组将负责死者家属安抚、残疾人安置、财产理赔等工作。
总之,一切预防措施都要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完善、有经验总结。必须结合实际,自始至终,不断完善、提高,才能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