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庆光彩业一期、二期摊位改造项目
2、招标人:安庆市裕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类别:工程建设
4、项目地址:安庆光彩大市场一期
5、项目简介:安庆光彩甲、乙期档口位于安庆经济开发区安庆光彩大市场一期,紧邻同安路,位于光彩一期西门同安路南北两侧,总建筑面积2374.68平方米。本次改造估算投资约70万元。
6、招标范围:夹芯板屋面、店铺玻璃门、石膏板隔断、钢结构防火涂料、消防管网等均在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自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并经承包方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止。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每延误一天,应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8、地块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地块,即整个项目为一个地块。
9、招标方式: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对申请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考察后,进行招标。前期已通过考察、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单位,可凭单位授权委托书直接报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同一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不同投标人委托的方式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
4.资质等级: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装饰装修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钢结构专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具有上述资质的单位还须具备消防专业资质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屋面质保期,或引入消防专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参加报名;
5、对拟任项目经理的要求:由于该项目工程量的不确定性,要求拟任项目经理近两年在安庆地区有同类项目业绩,有固定的施工队伍;
6、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文件须有效且信誉良好;
7、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行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付款方式等。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详情见招标文件要求。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人(不计利息)。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全部工程完工并经承包人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付款方式:
①.本项目不需预付款;
②当工程总量完成50%时,按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支付进度款;
③.工程竣工并经承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工程价款的50%;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工程价款的70%;竣工结算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金额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④.中标人支付进度款、尾款时,须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合同标的须与开票单位一致,否则不予付款。付款时,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工程质量保证期:贰年,自工程经承包方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 所有定金及进度款均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4.投标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本次招标项目拟定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3、公司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国家及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驻项目经理近两年在安庆地区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已验收合格,并提供合同副本、竣工验收报告副本等证明材料;
7.如符合优先录取条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以上投标申请文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完毕,每页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9.装订要求:活页装订;
10、以上信息必须完整、有效,并在考察过程中核实其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供的任何信息有虚假、隐瞒、欺骗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永远不得参加安徽南翔集团的投标活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钢结构屋面质保期,包括法律责任。
5. 时间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17:30。
2.预计投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8:40—2016年5月27日10:30
3、预计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10:30
6、招标原则:清单报价方式,技术标合格,商务标最低总价中标(恶意投标除外)。实际完成工作量按中标人实际单价结算。
七、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报名地址:安徽南翔光彩投资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安庆光彩大市场一期E区7号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