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7月27日电(记者 李美玉)新网(0532-80889431)近日获悉,青岛英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龙机械”)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喷漆作业,喷漆废气未收集处理即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英龙机械发出了处罚决定。
据悉,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5月29日对英龙机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涂装车间北侧喷漆房内正在对多处大型钢结构进行喷漆作业。钢结构表面油漆尚未干燥,涂装车间北门未完全关闭,喷漆过程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喷漆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
英龙机械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的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按照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23日依法向英龙机械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环罚字[2021]112号)。
天眼查企业信息网显示,英隆机械成立于2008年5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零部件、金属结构、冶金设备、铝合金船舶制造、销售,批发、零售:船舶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钢结构喷漆,国内冶金建设工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钢结构喷漆,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落实该信息,新旺联系上了英龙机械,在得知新旺的采访请求后,该公司工作人员以不方便回复为由拒绝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