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九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计划(2015-2020年)》(九办字〔2015〕77号),依据相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现发布九江市2020年度第三期“诚信红黑名单”,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对负有失信行为直接责任的注册从业人员实行市场禁入、行业禁入,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失信行为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取消其注册资格。人员荣誉称号将被撤销,取消其参与评奖、表彰的资格。
对有履约能力但拒不履约的严重失信主体,予以限制出境、限制购买房产、乘坐航班、乘坐高等级列车及座位、旅游度假、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九江现代钢结构,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我市将按照中央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九江现代钢结构,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便利,对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和个人实行严格约束。
1. 红色名录
A级纳税信用企业(10家)
江西晶盛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旬阳区)
九江市友美药业有限公司(濂溪区)
九江现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
江西英泰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柴桑区)
九江天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修水县)
江西千色无机新材料有限公司(武宁县)
江西蓬安实业有限公司(德安县)
九江华达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共青城市)
永修龙腾新材料有限公司(永修县)
江西德益兴油茶油开发有限公司(都昌县)
2. 黑名单
1.纳税不良记录企业名单(60家)
(二)典型失信债务人名单:(附具体信息)
自然人(共23人):舒思武、周刘飞、殷江华、刘泽民、孙子清、包成、陈德东、邱宏宇、周伟、王红英、刘俊杰、周日龙、段菊珍、黄元、刘日林、李火杰、何美华、丁振峰、柯长英、陈雪梅、于振洲、杨高峰、谢光华
发证机构:九江市文明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