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路灯、庭院灯、配电箱招标公告
1、招投标项目:路灯、庭院灯、配电箱材料的供应及安装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位于安徽省五羊县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在招标区B区、D区设有路灯127套、庭院灯40套、配套配电箱2台。
2、路灯高度为9米,不含底座模板和预埋螺栓(投标时提供底座模板图纸)钢结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要求灯杆内部电缆和电器,电缆的起始范围为穿刺线夹(不含)。庭院灯的高度按3m制作,灯泡为LED-60W,庭院灯的底座与路灯的底座相同。提供五个灯泡,以防磨损(3 个路灯炮、2 个花园灯泡)。配电箱内五路的时控开关分开控制,箱内雷击浪涌和断路器不加安装,预留卡槽。详见附图(下载地址:附件中相应招标项目的重要公告)。
3、路灯图纸的样式和制作要求仅供参考,供应商必须提供自己的样式、技术参数等,以满足使用要求。
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08:30。
3、报名联系人:董事长办公室:胡玲燕13918635063;张烨 13918635063;
四、开标地址:合肥市双丰开发区洪陆大厦B采购中心,开标前投标人到二楼洽谈室签到。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20000元)(转让或现金,开户银行名称:安徽宏鲁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绥西路支行,账号:3139186350633001601)。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六、投标说明: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报价:
2.1 投标人报出的价格应包括可能涉及的全部产品成本、运输及杂项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费用、机械费用、税金和其他费用。投标价格以人民币报价和结算。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列出投标产品(增值税专用)的含税单价。本报价单作为投标人评标的依据,但不能限制投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2.2 投标人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在独立确定投标价格的基础上,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解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市场情况不明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投标人应承担责任。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方按要求及时制作产品并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安装调试合格后钢结构售后服务承诺书,应按合同价款的95%付清;剩下的5%作为保修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无息还清。
4、质量要求:相关材料、电器、电缆等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投标时,将提供相关设备保修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供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运输至沃阳经济开发区项目所在地,运费、货物保险、管理费、装卸费、包装运输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七、招标文件及要求:
1、提供投标产品详细型号、样式图纸、相关技术参数、电气品牌、资质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
2、投标人需携带:
2.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复印件(三证一体)(加盖公章)。
2.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
2.3 投标报价单(至少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