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当事人于2021年9月28日向天津东疆海关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一批货物出口,申报编号为***,共申报两件货物。第一件为钢桩,申报商品编码为730890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数量为509820公斤,申报总价为517523.38美元。第二件为钢桩,申报商品编码为730890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数量为1367790公斤,申报总价为1367790美元。
东疆海关查明,实际货物全部为螺旋管,第一项货物实际税号应为73063090(出口退税率0),第二项货物实际税号应为73053900(出口退税率0),沧州****集团有限公司出口货物申报虚报税号,影响了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罚款99.8万元。
简要描述;简介
案情并不复杂,两件货物均被申报为钢桩,税号相同,海关查验发现均为螺旋管,税号不同,这个很老实。不过第二件货物的重量和价格均为1367790,每公斤1美元,还是有点随机,有点像手机号码的前7位数字。
由于虚假申报影响退税,罚款是申报价格的10%-50%,按188万的10%估算,相当于110多万人民币。因为有《行政处罚法》第32条,实际罚款99.8万,算是保命条款了。不然就成了失信企业,一旦成了失信企业,就很难再往前走了。
分析原因
从去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取消之后,很多企业就开始想着先改税号。我觉得这个想法没有错,因为有些企业确实报错了税号。但是钢结构支柱用螺旋焊管,为了退税而刻意改税号,就是本末倒置,不可取。因为报的就是证据,你之前的记录都在那儿,如果现在突然改税号,难免会引起怀疑。
有些企业比较谨慎,虽然想归入有退税的税号,但还是向海关申请初裁,这样海关如果归入可以退税的税号就好办了。下面两个初裁还是让海关很为难,两个描述一模一样,归入不同的税号7306.30(圆形)和7306.61(方形)。袁芳怎么想的?没说是方形还是圆形,还是看图吧。申请初裁还是明智之举,但海关还是能看出企业的小心思。
相关号码:R-2-1391863506339
确定税号:73066100
产品名称(中文):铁柱
产品名称(英文):IRON FENCE POST
产品名称(其他):
产品描述:铁柱,性能及用途:用于修建花园围栏,由铁制成,原材料是热镀锌卷钢管有缝焊管,每根用塑料袋包装,然后用纸箱或塑料袋包装每根然后放在托盘上。
归类意见: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该产品应归类于税号73066100。
发证机构:石家庄海关
相关号码:R-2-1391863506338
确定税号:73063090
产品名称(中文):铁柱
产品名称(英文):IRON FENCE POST
产品名称(其他):
产品描述:铁柱,性能及用途:用于修建花园围栏,由铁制成,原材料是热镀锌卷钢管有缝焊管,每根用塑料袋包装,然后用纸箱或塑料袋包装每根然后放在托盘上。
归类意见: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该产品应归类于税号73063090。
发证机构:石家庄海关
我能理解退税突然没了,尽管公司说产品有多重要多先进;但分类就是分类,想改就得走对路,比如先看看专业分类师怎么说,如果完全没有可能,就别想分类了,要么改产品属性,要么研究税收政策。
最后,我们来看看产品分类决定(裁定)
相关号码:D-1-139186350633
确定税号:73063090
产品名称(中文):镀锌钢结构管件
产品名称(英文):
产品名称(其他):
产品描述:本产品为两端带接头的圆形截面焊管,接头采用无缝钢管制作。规格:长度2900~5800mm,壁厚2寸管壁厚1.2mm,4寸管壁厚1.8mm,6寸管壁厚2.0mm。材质牌号为Q195、Q235(GB/T700-1988标准)。加工工艺:(1)镀锌钢管生产;(2)钢管切割;(3)钢管头部修整;(4)加工接头:准备毛坯→切割→用车床进行外形加工→钻孔→接头热镀锌→焊接坡口加工(焊接件镀锌);(5)焊接制成成品;(6)整理包装。作为铜矿坑道中使用的支护结构体系,防止坑道内松散石块坠落、坍塌。 大尺寸用作隧道顶部和底部的支柱,小尺寸用作连接和辅助支撑,采用肩式接头,采用抱箍式连接件连接,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意调整,产品可反复使用。
归类意见:该产品加工工艺及状态符合税则注释第73章总注释中“管”的描述,按照总分类规则1,应按其基本特征(主体为圆形截面焊管)归入税则号7306.3090。公告2009-005(归类决定编号:Z2009-040)
发证机关:海关总署
从分类确定的加工工艺来看,并不简单钢结构支柱用螺旋焊管,加工接头,铜矿巷道支护,但也没有超出第73章总注中“管”的描述:
同心空心产品,在整个长度上具有相同的横截面积,并且只有一个封闭的空间,内外表面形状相同。钢管的横截面积主要为圆形、椭圆形或矩形(包括正方形),但也有等边三角形或其他正凸多边形。整个长度上具有圆角的非圆形横截面积的产品和带有凸缘端部的管应归类为管。它们可以抛光、涂层、弯曲(包括盘绕)、攻丝以及无论两根管子是否连接、钻孔、缩腰、扩口、锥形或翻边、接箍或环状。
相关号码:D-1-139186350633
确定税号:73063090
产品名称(中文):脚手架支撑
产品名称(英文):
产品名称(其他):
产品描述:本产品为焊接钢管,截面为圆形,外径为48.3mm,壁厚为4mm,钢管外壁印有“EN39”钢印,每根管长6米,用于搭建建筑脚手架。元素含量为碳0.15%,硅0.2%,锰0.89%,磷0.031%,硫0.028%。
归类意见:该产品为税则号表中所列产品,按照第一条通用分类规则,应归类于税则号7306.3000[7306.3090(2014年版)],公告2008-083号(归类决定编号:Z2008-150)
发证机关:海关总署
此脚手架支架为钢管,与下图73.08项中的“管状脚手架”不同,商品名称非常相似,但有本质区别。虽然73.08项也有支架、立柱的描述,但商品名称不是法律依据,还需考虑商品性质。
最后看一下欧盟钢桩
HS 编码:7308.90.98
BTI 参考: DE12569/16-1
它们是圆柱形钢制品,长度可达 25 米,直径约为 7 米,侧面有梯子,上端有一个带栏杆的平台。这些产品用于建造海上风力涡轮机,旨在用螺栓固定在基础柱(所谓的单桩)上,而基础柱不属于本 vZTA 的一部分。 - 申请人信息 - 教育 请参阅附件。此类产品在关税代码 7308 9098 00 0 下归类为“其他钢结构部件”。
图片是这样的
项目 73.08 实物参考
项目 73.06 实物参考
从另一个角度
如何分类改号逃税行为
分类成本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