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店铺将单层空间改二层涉嫌违建,相关部门就法律适用问题产生争议

   日期:2024-07-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498    
核心提示:走访:临街商铺大都建夹层

事件

无锡市惠山区城管局接到市民投诉,称该区域一店铺将原有的单层空间装修成两层空间,涉嫌违法建设。经查,该店铺原设计为单层空间,层高6米钢结构阁楼夹层,租户在装修时将室内空间分成两层。店铺所在的商业街为同一开发商开发,原设计为单层挑高设计,多数店铺基本都是后期装修增加挑高。城管部门调查后认为,该建筑为既有建筑,在单层挑高空间加建夹层的行为不涉及加建、扩建,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能作为违法建设查处。有关部门对既有建筑加建夹层是否合法存在争议。

商铺加建夹层并不罕见,有市民对这一做法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出质疑。相关部门表示,加建夹层必须向政府申报,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参观:街道两旁的大多数商店都有夹层

记者看到,在悦华路一带,几乎所有临街的商铺都有夹层。有的夹层是钢筋水泥的,屋内有专门的楼梯可以上去。天花板和墙面抹灰得很仔细。有些五金店的夹层楼面比较简陋,要爬上一个焊接的铁梯,才能到达夹层基础,夹层基础是用巨大的铁管做成的,中间有石头或铁柱支撑,里面堆满了各种货物,一些铁质的货物堆起来很重。“这个很稳,不会出什么问题的”,一位店主告诉记者。

商家:建夹层让生活更方便

这些夹层是如何修建起来的?月华路一家五金店的老板告诉记者,这些夹层大部分是店主自己修建的,有些是之前的店主已经建好的,至今已经两年多了。“这家五金店的夹层大概有40平方米,相对于其他店来说比较大,上面摆放着各种货物。下面有很多铁柱支撑着夹层,整个铁架结构看上去还挺结实的。”至于此次修建是否已经向相关部门上报,店主表示并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悦华路上的部分夹层是开发商在楼盘建设时就规划好了的,开发商向相关部门报完建设后才开始建设。但大部分夹层都是比较简易的自建夹层,事先并没有规划好,也没有相关的建设审批手续,一些业主甚至不清楚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审批、向哪个部门办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家告诉记者,建阁楼主要是为了方便业主的生活,希望政府能制定一个标准,规定阁楼建多高、超过多少高度都可以。

重点

对于既有建筑增设夹层的合法适用问题,相关部门存在两种不同看法。

观点一:在既有建筑上加建夹层,属于违法改建、扩建行为,应遵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观点二:在既有建筑上加设夹层,属于装饰行为,应受住房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约束。

多数回应:私自建造夹层是违法的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加建夹层或多或少会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影响,也会给房屋的防火带来问题。如果有夹层,那么开发商加建的夹层是合法的。相反,如果建设规划中没有夹层,那么加建夹层就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该部门回应称,由于涉及安全、消防、公平等问题,原则上不接受房屋建成后加建夹层。

西山区现存建筑安全隐患及社会监督、公众举报渠道的公告,将违法改建、扩建(包括加楼层、加夹层)等行为纳入了受理举报范围。

相关案例

1.广东嘉宝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丁世杰、李玉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2020)粤04民终2346号)。本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15日、7月14日、7月10日,嘉宝华公司就涉案商铺加建夹层问题分别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行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三家机构答复函称,涉案商铺报建时并未设计夹层,加建夹层时亦未给予建设批准。商铺加建夹层不符合规划技术要求,无法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因此该夹层属于违法建筑。

2.任伟权诉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陈楚生房屋登记管理纠纷(房屋登记)案二审行政裁定((2021)粤71行终402号),2009年11月26日,原广州市规划局作出穗规函[2009]9934号,认定首层商铺夹层为违法建筑,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3、2022年8月19日,顺德龙江综合执法处接到举报,称龙江镇亚洲国际材料交易中心C区一商铺违法搭建夹层。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前往调查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综上所述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住房安全监管和既有建筑加建夹层的审批。

建筑加建夹层的行为不能单纯根据表面上的《城乡规划法》和《房屋装修规范》来判定,而是和夹层的测量面积有关。加建夹层后如果增加了面积,属于违法行为;不增加面积的,属于违法。增加面积后,该街区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经济指标钢结构阁楼夹层,都违反了《城乡规划法》。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该建设工程已经竣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除不改变房屋外观和用途,仅涉及内部结构加固、改造和室内装修的改造工程外,其他工程均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在建筑物上加设夹层的行为,并不改变建筑物外观和用途,只涉及内部结构的修改,属于装修行为,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在既有建筑物上加设夹层的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那么,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装修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呢?根据无锡市现有住宅装修装饰工程管理有关文件规定,住宅装修活动适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非住宅装修分为专项装修和一般装修:专项装修需在开工前向当地工程建设审批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一般装修改造实行装修登记承诺制,向物业服务公司或当地街道(社区)申请登记。

暗示

既有建筑增设夹层应加强建筑安全管理。

无锡市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住宅装修期间,禁止拆除、改造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或抗震、防火设施,禁止超过设计标准和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禁止进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住宅装修投资额或建筑面积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标准的,按住宅装修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非住宅装修管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建造夹层必然需要对现场现有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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