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期间,上海振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因环境污染被群众举报;2019年7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伊始,针对该公司环境污染的投诉频频出现。
检查组指出,振华集团隶属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而长兴基地是振华集团最大的生产基地,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西南部,占地约5000亩,主要从事各类港口机械及钢结构生产。公司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长兴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首轮中央环保督察中,督察组将群众反映的一批涉及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的环境问题移送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上海市崇明区通报,对该公司废水排放超标、私设暗管、利用雨水口排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改正;同时,振华集团已制定VOCs管控方案,试点车间VOCs管控方案将于2016年底完成,整体治理项目正在实施中。但此次督察发现,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本就没有得到有效整改,环境违法行为依然突出。
现场堆放的油漆桶。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环境问题突出,违法行为频发
督察组称,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已被上海市和崇明区生态环保部门罚款14次,责令改正1次,包括露天喷漆罚款6次、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罚款4次、违法排放废气罚款2次、未经批准建设罚款1次、通过雨水口违法排放污水罚款1次、无组织排放责令改正1次。这些环境违法行为既包括未经批准建设项目等程序性问题,也包括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无组织排放等管理性问题,还包括无证违法排放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甚至类似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其中上海振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公众反应最为强烈的是基地的空气污染问题。基地约60%的喷漆作业是在室外进行的,每年要用掉约240万升油漆、60万升稀释剂。这些室外喷漆工序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危害。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时还发现,基地仅有30台焊接废气收集装置,只能收集处理整个基地3%的焊接废气;现场检查时,这些仅有的焊接废气收集装置均处于闲置状态,并未正常使用。
忽视群众利益,厂群矛盾突出
检查组称,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厂区周围300米内居住着197户居民,最近的一户与厂界仅隔着一条小河。据崇明区信访办等部门提供的材料,由于地理位置接近,基地镀锌车间排放的废气经常导致附近村民家中的桌椅上、屋外的车辆上沾满难以清洗的粉尘。喷砂车间的铁珠曾数次砸碎居民家中的玻璃,致使附近居民多次报警,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检查组查阅了近年来群众信访投诉材料发现,自2017年以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与周边群众的矛盾不断激化。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周边群众对基地环境问题投诉83次,涉及项目审批和水、气、危废、噪声、光等环境污染问题。这些投诉均为生态环境部门查处过并多次要求企业整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但振华集团缺乏社会责任感,不仅不从自身找原因,不积极整改环境问题,还找借口推卸责任,甚至指责一些投诉是恶意举报、无理指责。
法律意识淡薄,态度傲慢
由于群众反应强烈,厂团矛盾不断激化。2019年5月,崇明区信访部门向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了《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环境污染信访专题报告》。崇明区委主要领导通过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办将《专题报告》转交给振华集团主要负责人。
针对该《专项报告》,振华集团向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办发出了书面答复。在答复中,振华集团对崇明区信访部门未经事先通知就发布内部《专项报告》的做法十分不满,认为区生态环境部门为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查,过于频繁地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就进行处罚,属于“一刀切”的做法。指责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在未与企业事先沟通的情况下进行“擅自”处罚,是“官僚作风和地方主义问题”。
检查发现,早在2002年,原上海市环保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已对长兴基地总装现场初期雨水收集、涂装过程大气污染防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振华集团并未落实。17年后其在复函中仍认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不切实际、无法实现。
检查组认为,振华集团作为中央企业,政治站位低,环保法律意识淡薄上海振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不配合地方生态环保部门的正常监管;缺乏社会责任,对周边群众的正常诉求漠不关心,长期忽视环境保护;长期没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只强调客观原因和历史原因,缺乏从主观内在角度查找问题、进行整改,绿色发展对于这家公司来说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上海市各有关区县、部门要敢于实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严肃查处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程,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督查组要求上海市各有关区县、部门要坚决落实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分企业,督促严格执法,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