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30日举行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并决定该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实施。
5月8日,国家新闻办公室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对推动民营经济向更高水平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影响长远,有助于进一步稳固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并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在确保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推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机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确保“非禁即入”原则得到贯彻。以平等利用生产要素为例,法律明确国家要确保民营经济主体能够依法平等地获取和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各项要素以及公共服务资源,实现“一视同仁”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同等保护范畴内,明确指出民营经济实体及其管理者的个人权益、资产权益以及经营决策自主权等正当权益,均享有法律保障,并着重强调“禁止侵犯”。
郑备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于当下,并着眼于未来,旨在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一方面,该法着重于激励和扶持。例如,设立“投资融资推动”、“科技创新”等专门章节,助力民营企业投身国家关键战略与重要项目,在战略新兴产业、前沿产业等领域进行投资与创业,并激励其在促进科技创新、培育新型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亦重视对其引导与规范。推动民营企业优化治理架构与管理制度,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促进民营经济的稳健成长及民营企业家群体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