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有一男子叫林某。他先后在两家豪华车 4S 店进行试驾。在试驾奥迪时,他撞毁了 3 辆车以及展台。次日,他在奔驰 4S 店又撞坏了两辆车。这导致造成了近 80 万元的损失。
两次事故恰好是同一名交警来处理,他怀疑存在人为故意的可能。
警方询问时,林某承认两起事故皆为他有意所致。林某因欠债被银行催收,他企图让 4S 店“被迫”雇佣他,以用工资偿还债务,为此制造了事故。
检察机关判定其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由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所以林某需要全额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最终,法院对其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8 个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