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建局6月17日发布通知 8月1日起提升围挡品质

   日期:2025-04-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25    
核心提示:户外广告钢结构各市、区住建部门及工程安监机构应加强对工地围挡的抽查,对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在建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彻底的,约谈施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并纳入信用评价。

6 月 17 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了一则通知,内容是关于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以及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工作的。该通知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围挡高度

围挡示例(4米高)

喷淋

工地在周边围挡内侧进行设置。每隔 2 米设置 1 个雾化喷头。雾化喷幅半径不小于 1 米。

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在围挡总长中所占的比例不小于 40%。

强化监督

附原文:

通知内容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要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工作。

苏建函质〔2021〕199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户外广告钢结构,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对我市在建工程的整体形象进行美化和提升。同时,要有效遏制施工扬尘给城市空气质量以及人居环境带来的影响。依据《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固定式围挡设置要求

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若工期不在三个月以内,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围挡设置或整改;半年内无围挡拆除计划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也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围挡设置或整改。

围挡高度有不同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的围挡高度是统一的 4 米,而特殊工程项目能够依据需求提升设置高度。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围挡高度为 3 米。

喷淋。工地在周边围挡内侧进行设置,每隔 2 米设置 1 个雾化喷头,雾化喷幅半径不小于 1 米。喷射水雾的方向是朝向项目内部,并且向上倾斜 45 度。出水口末端的短管长度为 0.2 米,出水口高度与围挡顶部保持平齐。

施工围挡需连续且整齐,要牢固且美观,顶面需齐平。施工现场需处于封闭状态。围挡的外侧要加挂绿色仿真草皮,其表面的色泽应均匀且统一。

公益广告方面,围挡的外立面应当设置公益广告户外广告钢结构,主要以单排白色雕刻字的形式呈现。公益广告在围挡总长中所占的比例不小于 40%,其内容要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美德、苏州人文元素以及卫生健康等。并且,这样的公益广告能够满足文明城市等常态化管理的要求。在工地围挡的日常管理中,还应该积极配合最新的管理要求以及各类创建活动的要求。

围挡设置需采取有效且稳固的措施,以充分保障其安全性,要确保在极端大风天气下也能安全可靠。钢结构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维护保养、安全检测以及材料和施工质量的验收等方面,都应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以及《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等相关规定。市政工程围挡转角位置应采用格栅形式,减少来往车辆视野盲区。

二、移动式围挡设置要求

我市行政区域内有一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工期在三个月以内。同时,还有临时作业点区域。

2.围挡型式。采用移动式高水马围挡,围挡高度为1.8米。

3.围挡颜色。同一工程项目水马围挡颜色应统一。

三、相关工作要求

重视规范施工工地围挡设置的重要意义,包括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以及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要正确认识工地现场围挡有效管理的重要作用,即减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的影响。积极推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的全面提升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地现场围挡管理。需按照本通知要求设置围挡。当围挡出现破损、污染、积灰、积尘等情况,以及雕刻字出现污染、掉落、笔画缺失等现象时,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修复和保洁,以确保围挡干净整洁美观。

各市、区住建部门以及工程安监机构要强化监督。他们需要加强对工地围挡的抽查工作。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在建项目,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如果整改不彻底,就约谈施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要是拒不整改或者情节严重,就责令停工并将其纳入信用评价。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围挡示例(4米高)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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