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安质站强化冬期施工监管,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该站对市本级以及经开区的冬季停工项目和冬期施工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检查。
酒泉市安质站为了增强酒泉市本级以及经开区在建项目在冬期施工时的质量意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督促相关制度规定的执行,确保各项质量管控和生产安全措施能够落实到位,从而守好筑牢工程质量防线和安全生产底线,在 11 月 20 日到 21 日期间对市本级和经开区的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
酒泉市安质站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依据该通知要求钢结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各项目的冬施措施;钢结构的吊装情况;混凝土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电气火灾的治理情况;煤气煤烟中毒的防范措施;生活区及食堂的消防安全管理;值班值守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
检查组要求参建各方务必保证冬期施工的质量。对于那些不适合在冬期进行的施工作业内容,以及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工程,都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要按规定配足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包括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滑防寒等。同时,督促操作人员规范佩戴使用这些用品。要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护。还要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强裸土覆盖以及易起尘物料覆盖等防尘措施。并且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冬防”工作。
此次检查的目的是加强冬期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钢结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要保障务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贯彻执行酒泉市住建局《建筑工地停工期间十条监管措施》的要求,并且要落实好停工期间的值班值守、全封闭管理以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