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 月 26 日,浙江嵊州市的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是关于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 8 号景观桥局部垮塌事故的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1 年 8 月 11 日,在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内的 8 号景观桥出现局部垮塌情况。此次垮塌导致了 486.99 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且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八座桥梁位置示意图
事故调查组认定,艇湖城市公园内的 8 号景观桥发生了局部垮塌。其原因是桥梁扩大基础在河水的冲刷作用下,3 号墩地基(持力层)被掏空,同时 2 号和 4 号墩地基(持力层)局部也被掏空,从而导致基础沉陷,进而造成上部混凝土拱圈断裂,最终引发了桥梁垮塌。这是一起因违反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而造成的一般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项目关联单位:
建设管理: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暂名)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
建设单位: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嵊州绿城越剧小镇投资有限公司
接收单位:嵊州市商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嵊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桥梁勘察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设计招标代理单位: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设计单位: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浙江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事故经过:
2021 年 8 月 11 日傍晚时分,3 号桥墩开始逐渐下沉。同时,对应上部结构的栏杆发生了断裂。随着 3 号桥墩整体沉陷,2 号和 3 号孔的上部结构出现垮塌情况,且垮塌方向是自北向南。
18 时 58 分,公园巡逻人员迅速向经营管理公司领导进行报告。接着启动了应急预案,立刻开始疏散人员,同时布设了临时围护。之后及时向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了现场的情况。随后紧急闭园,并增派了巡逻人员华建钢结构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了看管措施。
8号景观桥墩局部垮塌(3号墩)
引发桥梁局部垮塌的直接因素:
1.设计单位水文分析判断有误
设计单位也没有对桥梁勘察报告中预防冲刷的建议给予足够的重视。
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艇湖公园桥梁图纸及计算书,其中未呈现水文计算以及预防冲刷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且对水文的分析判断存在错误。
2.设计单位应用地勘报告错误
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将《浙江省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桥梁)岩土勘察报告(详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成果运用错误,把 Q8 - Q8’(太白桥)工程地质反向采用了,使得 3 号墩扩大基础底支承在了粉质粘土与砂砾卵石的交界面上,并且基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不够;设计图纸没有对基坑回填提出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而导致扩大基础的抗冲刷能力降低了。
3.基坑施工回填方法不当
在扩大基础的施工过程中,没有对地基的承载力再次进行测量;在基坑回填的时候,没有按照规范去做压实度的检测,所以基坑回填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8号景观桥立面图
8号景观桥方位图
事故的间接原因分析:
(一)设计单位
公园内 8 座桥梁的规模和结构形式为大中型桥梁,这超出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范围。
2.未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导致桥梁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二)施工单位
私自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将拱圈回填料用砂石来替代级配碎石,没有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来执行;没能察觉到设计文件和图纸中存在的差错,也没有及时给出意见和建议。
(三)监理单位
未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地基验槽,也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地基验槽。对施工单位在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方面把关不够严格。
(四)设计招标代理单位
这种对设计单位资质的设定是错误的。
(五)接收单位
对桥梁缺少日常养护,无巡查养护记录。
(六)图审单位
未发现设计单位执行工程技术标准存在问题。
(七)建设单位
将工程设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八)代建单位
未严格履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九)招标管理机构
未发现并纠正设计招标文件存在问题。
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设计单位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来执行。这使得桥梁出现了重大的质量缺陷。并且该公司超越了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去承揽工程。因此,它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职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同时华建钢结构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公司要依法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也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职权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同时该单位需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没有严格依照图纸的要求以及技术规范来进行地基验槽。对于施工单位未能执行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理单位把关不够严格。因此,该监理单位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职权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并且该监理单位要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设计招标代理单位为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该公司在对设计单位资质设定方面出现错误,且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职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同时其需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图审单位浙江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察觉到设计单位在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方面存在问题,因而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职权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置;同时,其需对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代建单位嵊州绿城越剧小镇投资有限公司,没有严格地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对于本次质量事故是负有责任的。建议委托方依据《代建委托合同》中的相关条文来进行处罚,并且要依法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管理部门及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对于桥梁管养的责任界定不清晰,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市纪委监委已经针对有关责任人员展开了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