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了“1.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现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报告。
2022 年 1 月 18 日 18 时 10 分左右,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 588 栋进行电梯增设项目时发生了安全事故。工人曹*基(已死亡)在收拾工具准备下班之际,从二层廊道平台坠落到地面,坠落高度为 4.32 米,致使头部、胸部受伤。后经送往医院救治,但于 1 月 19 日 6 时 55 分因救治无效死亡。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成立了巴州区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 588 栋电梯增设项目“1.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依据“四不放过”以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进行勘验,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明确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了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以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基本情况
[id_6123694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 91511381MA6299H52F;企业住所位于阆中市七里工业园区迎宾大道;法定代表人是李顺贤;成立日期是 2016 年 7 月 7 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如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需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特种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可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程概况、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巴中市巴州区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 588 栋 1、2、3 单元合装业主电梯增设项目的承包工程范围包含地坑的相关工作、井道钢结构的相关事宜、廊道的相关事务、电梯设备的安装工作、电梯设备的调试工作、电梯设备的登记办证工作以及甲方委托的该工程相关设计等建筑行政审批方面的事宜。本工程电梯的提升高度为 24 米。增设电梯入户时采用平层入户的方式。廊桥从 2 层、3 层、4 层、5 层、6 层、7 层、8 层、9 层与楼栋相连接,一共有 8 个廊道。这些廊道的总长度为 49 米。该建设项目的发包人为巴中市巴州区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 588 栋楼的 1 单元、2 单元、3 单元合装业主。施工单位是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齐创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是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四川加钢结构电梯,它与发包人巴中市巴州区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 588 栋楼 1.2.3 单元合装业主签订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规定由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承担巴中市巴州区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 588 栋楼 1.2.3 单元合装业主电梯增设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工作。并且,该公司要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事宜,同时承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2 年 1 月 18 日 18 时 10 分左右,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人曹*基(已死亡)。当时他在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 588 栋楼的电梯增设项目现场收拾工具准备下班。接着他从二层廊道平台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为 4.32 米。之后他头、胸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然而,经抢救无效,他于 1 月 19 日 6 时 55 分死亡。
三、事故报告及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之后,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的巴中办事处马上向巴州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报告。巴州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立刻派遣执法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实地的勘察。在 2022 年 1 月 19 日 6 时 55 分的时候,巴中市人民医院南坝医院宣布曹*基经抢救无效死亡,接着巴州区应急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就对这起事故展开了调查。经公安部门现场勘察、调查走访后,排除刑事案件。
区应急管理局和西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了督促协调。用人单位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积极行动,与死者家属展开协商。在 2022 年 1 月 19 日,该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 82 万元。事故的善后处置迅速且有力,没有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
四、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死者为男性,64 岁,名叫曹*基,居住在四川省阆中市妙高镇灵壁垭村。
五、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之后,巴州区应急管理局安排了执法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的情况具体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18 时 30 分左右发生了事故,事故发生地点是巴中市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质量协会小区。施工现场未发现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六、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未在电梯廊道两侧设置临边防护。死者在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带,未佩戴安全绳,这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缺位情况,没能及时察觉并消除事故隐患;也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让他们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这些就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后认定,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1.18”事故是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此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且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确认,此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的规定,作出了如下处理建议。
(一)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没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四川加钢结构电梯,使其未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致使发生了死亡一人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巴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陈*臣是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巴中市巴州区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 588 栋楼 1 单元、2 单元、3 单元合装业主电梯增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其未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也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从而导致发生了死亡一人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巴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陈*臣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鉴于曹*基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行政责任。
八、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建议四川迪斯卡电梯制造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的教训,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到位;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让员工的安全意识得以提高;强化日常的安全巡查工作,增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好。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同时辖区政府也应加强对辖区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警示教育,也要加强对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的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巴州区质量协会大楼红军路588栋电梯增设项目
“1.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