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在要将我市 2024 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在各个案件中的履职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优秀:
1.内蒙古祥鹿律师事务所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轮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3.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4.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承办了某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
内蒙古瑞安律师事务所参与的某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及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内蒙古瑞安律师事务所参与的某专用钢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以及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该专用钢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8.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某轧钢厂破产清算案
9.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某餐饮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10.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某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合格:
1.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图书经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内蒙古瑞安律师事务所参与的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及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该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4.信泽法园律师事务所某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5.内蒙古中策破产清算公司某冶炼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示期有五个工作日包头建筑钢结构公司,从公布那天开始计算。如果管理人对自己被评为不合格有不同意见,那么在收到通知后的五天内,可以向案件所在地的法院书面提交复议申请包头建筑钢结构公司,由案件所在法院的破产审判团队主管领导和破产审判业务庭负责人组成复审小组来进行审核;而对于被评为优秀或合格的管理人,是不拥有异议权的。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