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住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意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中共潍坊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率先垂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潍坊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党委《关于带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加快推动住房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健全和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机制,把改革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潍坊 钢结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住房建设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将党中央在住房建设领域的决策部署纳入督导工作事项,定期研究调度报告,确保党中央的命令、禁令得到贯彻落实。立足规划推进住房建设领域改革,大胆创新探索潍坊 钢结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着力调动住建系统党员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住建系统党建体制机制一、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结合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通过理论中心集体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做好创新理论武装党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和履职能力。以高质量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为契机,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试点,通过大讨论、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推动廉洁教育常态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式”,深入推进住房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保障各项改革安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优秀人才培养。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力度,选拔2000年以后出生的优秀专业技术干部,优化局系统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更好适应住房建筑业发展需要。围绕海绵城市建设、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深入开展“深耕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人才”活动,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加速集聚,推动全市住房建筑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差异化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干部队伍管理的“新引擎”。每个季度都会公开展示业绩并颁发旗帜,鼓励整个团队比拼赶超,争创一流,用考核推动各项工程。争创一流工作、第一名。
二、完善房地产开发新模式体制机制,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科学准确调整政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因城施策,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及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工作箱”,优化首次购房认定,扩大首次住房信贷政策覆盖面。树立“一步进、一步深”的思想,继续搭建房产展销平台,组织一系列团购、房产展示活动,不仅帮助企业卖房,还为企业洽谈价格。业主,让企业真正盈利,买房真正实惠。以高效服务促进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有效释放。
(二)加快优质住房建设。积极顺应发展趋势,响应市场需求,按照“试点引导、逐步推广”的原则,引导房地产企业积极开展商品房销售试点,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以“让人民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充分发挥省市优质住房试点的引领作用,新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全部按照以高质量住房标准,加快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房地产业平稳过渡到新的发展模式。
(三)系统防范市场潜在风险。做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继续储备“白名单”项目,严格关闭和管理“白名单”项目贷款资金,督促新融资开发项目加快建设进度、还款银行贷款按照合规程序办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进一步增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归集、支出和使用的针对性,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三、完善支撑现代化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建筑业做优做大做强
(一)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结合企业资质等级、产值规模、科技投入、卓越示范、信用评价等因素,培育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引导基础好、实力强的建筑企业通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产权置换、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形成大型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共享,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支持专业化、创新化发展。加快发展寿光防水、临朐铝材等传统特色产业,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建筑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建筑行业上下游“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在技术研发、绿色建材、构件生产、工程机械、机电设备、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设备安装、装修装潢、劳务输出等方面发展错位、良性竞争。加大推广力度,引导专精特新企业与大型国有企业、实力企业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三)延伸建筑产业链。鼓励建筑产业链企业积极发挥协同效应,不断拓展产业链高附加值业务领域,向科研、设计、施工、城市运营、咨询服务等方向转型延伸。推动建筑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企业利用联合体参与桥梁、隧道、综合管廊、地方铁路、水利工程、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明确用地供应方案、建筑方案、施工条件等装配式建筑比例等相关要求,并在土地使用合同中落实。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和推动提高建筑质量政策落实,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鼓励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优质住宅建筑和新城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
(五)提高智能化建设水平。大力培育智能建筑基地,引导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智能建筑产业园,将智能建筑产业园、智能建筑工厂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开展智能化建设工程和企业示范试点,积极培育智能化建设龙头企业。推动智慧施工、智慧工地等项目建设,鼓励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数字化集成设计、施工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等智能建造技术,零部件智能化生产、智能化施工管理。 。
(六)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依托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建筑产业党委、山东省海外工程发展联盟、胶东五市建筑产业协会发展联盟等平台载体,大力开拓外地建筑市场,积极参与“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双湾”“对话会”平台,不断加强与中东等国家的交流合作,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 “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地区,及时组织推介会,为本市企业走出去建设铺平道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建筑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等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支持。
4.完善提升城市功能质量的体制机制,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一)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围绕群众出行难点、痛点、拥堵问题,有序规划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结构,打通每条道路。努力打通不连通道路,疏通瓶颈道路。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合理设计路段,严格落实无障碍建设要求,保护步行道、自行车道等慢性空间和路权。计划到2035年,改造扩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150公里以上,逐步构建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网络。继续推进高铁和站南片区建设,加快清平路跨轨立交等重点工程竣工投产,规范片区运营管理,不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能源水平和质量。
(二)继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认真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遵循“两山四廊五楔、两轴一带多中心”的城市功能发展格局,突出人文导向,遵循体检先行,实施“市各级统筹、区级细化、项目实施”传导调控机制,协调实施主体、居民等多元主体,统筹实施“城市生产生活更安全、花草树木更绿”的“五个更新” ” 的行动“城区更加繁茂,河湖更加清澈,街巷更加烟熏,书生气更加浓郁”,加快城市功能转型,着力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该项目将推动生态质量进一步优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三)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围绕路径创新,按照“优先蓄渗、增存效、智能联调、润城”的总体思路,创新“泛海绵”规划管控体系,实施各分区指标要求,落实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制度规划、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五个层面,推动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做精做细,系统建立长效机制系统用于全区域推广。全力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工程建设,将中心城海绵城市标准面积增加到130平方公里,实现中心城建成区标准面积65%以上区域;到2030年,实现80%以上城市建成区达标目标,努力打造缺水城市海绵建设北方“潍坊模式”。
5、完善推进村镇建设体制机制,创建宜居乡村、工业乡村、美丽乡村。
(一)加快小城镇建设。继续深化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建立小城镇创新提升重点项目调度制度,指导协助县市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堵点问题,逐步形成北方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以羊口镇为代表的县城副中心,寿光市经济增长极快;加快临朐县寺头镇、昌乐县二波镇等中西部地区特色专业镇建设。引导诸城市新兴镇以玉米淀粉深加工产业链为重点,不断延伸链条、补充链条、优化链条、强化链条,加快东西部小城镇产业集群建设。
(二)加强住房安全管理。要始终站在人民立场,加强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巩固和扩大农村危房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到户住房安全保障脱贫攻坚,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C、D级危房动态清理。继续深化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检查机制和网格化动态管理体系,推进乡村建设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数字化监管,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工程措施,进一步促进城乡房屋建设安全。强化管理,强化落实地方监管责任,确保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
(三)促进名镇名村可持续发展。加强17个历史文化名镇村、36个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和开发,实现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坚持以保护规划为基础,采用微改、刺绣、补补等方法,小规模、循序渐进地开展保护、利用、更新和完善工作。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鼓励和支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促进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及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并形成“保护——开发利用——保护”的良好循环。
六、健全优化居住服务保障体系和机制,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推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重的住房体系。坚持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并重,以政府为主体,为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群体和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租金补贴为主体,解决新市民、青少年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加大保障性住房融资和建设力度,优化住房保障供给结构,推进精准定向、分类政策,满足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业内工薪阶层合理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为公民“有住处”和“住所”。宜居呈现新局面。
(二)加快建立准入保障机制。结合潍坊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候补人数、公民收入、生活水平、房价等因素,动态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保障科学合理确定安全目标和安全标准。完善准入审核、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租金补贴发放、使用和监管机制,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动态数据管理和实时审核。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健全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营造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工作环境。
(三)继续规范物业服务水平。加大物业服务培训力度,邀请专家开展民法解释、物业纠纷解决、社区安全管理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数字赋能,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逐步扩大物业服务信息化覆盖范围,持续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配送等领域延伸,打造多元化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群众需求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居住生活需求。
7、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体系,筑牢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底线
(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压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分级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绩效视频记录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坚持市场与现场“两个联动”,完善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预警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房屋和施工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全覆盖、智慧监管。
(二)加强工程质量控制。继续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建筑材料监督检查,强化抽检、征收行为管控,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市场秩序。聚焦渗漏、开裂、隔声等工程共性问题,完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推动质量行为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采用成熟先进的新工艺、新技术开展“安静住宅”建设试点,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三)推行“先查房、后关房”。认真执行省、部级住宅房屋验收交付标准,加强入户工程验收比对审查,建立入户验收、比对审查、业主开放的规范要求。通过质量信息公示、建立工法(交房)样板间、全面推行“工地开放日”、“收房前检查”等措施,强化过程监管,提高工程质量,降低质量投诉率,以及住户对住宅项目验收情况的比较审查。
(四)推进工程档案数字化。继续完善城建档案网上归档管理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数字图纸全过程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督导通过帮助工程建设项目参与单位及时上传和整理工程建设相关节点的城建档案。建立网上档案管理系统,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审核、整理城建档案。接收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