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电网获悉,9月5日,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该项目计划投资额为96619306.67元。
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其中:本期规模为400吨/日,配备400吨/日焚烧炉一台、7.5MW纯凝式汽轮机+7.5MW发电机一台。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1391863506300516001
一、招标条件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赤峰市发改批复[2022]216号,招标人为宁城神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宁城县天一镇敖海营子西坡
2.3项目计划投资额:96619306.67元
2.4 建设概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其中:本期规模为400吨/日,配备400吨/日焚烧炉一台、7.5MW纯凝式汽轮机+7.5MW发电机一台。
工厂总用地面积:31330.4㎡;
全厂总建筑面积:16271.48㎡
主厂房总建筑面积:10661.16㎡
机械炉排焚烧炉:1×400t/d;
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26.4t/h,6.5MPa/450℃;
烟气净化处理线:采用“SNCR炉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吹系统+活性炭喷吹吸附+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7.5MW汽轮发电机组
2.5 招标范围:
施工工作:
项目用地红线外1米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烟囱、引风机房、装料坡道、综合水泵房、污水处理站、机械通风冷却塔、生产/消防池、氨罐区、油罐区、地磅基础、地磅房、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综合管架、厂区道路、全厂照明、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全厂消防系统(其中特种消防为纳入暂定估算)、厨房预处理系统、生产及生活给排水管网系统、厂区建筑物电缆沟、管沟、沉降观测点;全厂钢结构供应及安装(含防火防腐涂料、二次深入设计)、全厂围护系统采购及安装(含二次深入设计、屋面及墙面防水保温) 、排气水系统、各种变形缝、采光窗、煤气塔等)、全厂门窗采购及安装(含二次深入设计,窗户必须有纱窗)、全厂装修及装饰(包括二次深度设计赤峰钢结构防腐,其中包括精装修临时估价),全厂防水、防腐、保温(含垃圾池、渗滤液池、污水处理站区、渣池内壁防水、防腐工程纳入临时计价) )、全厂开挖回填及地基处理(属于桩基标段的除外)、全厂各种检查井及污水井、沟渠及盖板、设备基础及二次灌浆、各类水池、预灌浆、埋管、预埋件、预埋螺栓及螺栓固定支架、暖通空调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区域)等,以及本节最终提供的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内容由投标人。
安装工程:
本阶段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系统安装工程均由投标人负责接收、储存及安装(投标人负责接收并储存投标人委托安装调试供应商的设备及系统) )。接口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详情请参阅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2.6 工期要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总工期为478日历天。计划2023年10月10日开工(以监管开工令为准),2024年11月30日实现垃圾收集,2025年3月30日全部工程竣工。工厂满负荷试运行72+24小时,整个工厂移交给试生产。
2.7 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合格,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设计值,工程达标投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应标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5 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承担过一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或机械炉排炉垃圾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单炉容量不小于400t/d的电厂。项目运营绩效; (证明文件:作业履约需提供履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履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须反映履约时间和合同范围,绩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6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或机械炉排炉垃圾发电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运行业绩单炉不小于400t/d的装置,并担任上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专业资格赤峰钢结构防腐,并担任管理人员的建筑企业。具有完整的生产考核证书(B级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证明文件:运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使用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业绩合同或使用证明需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一级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重要提示:单炉400t/d以上机械炉排炉的垃圾发电厂主体建装工程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中必须明确表明锅炉炉型为机械炉排炉。不能明确标明锅炉炉型或锅炉炉型。非机械炉排炉灶不符合要求。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全流程网上招标)。
4.2 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程序申请信息存储和CA证书(对于详情见4.5)。
4.3完成信息录入数据库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6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20日8时30分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招标信息及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过期后将不再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随时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投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复、澄清或修改文件。若不采用最新答复、澄清,或修改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