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5:00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含底价):
特别说明:拆迁物品归买家所有。除拆除建筑物等外,买方还必须将所有建筑拆除垃圾运离拆除现场并清理现场。涉及所有费用和各种安全责任。它们也由买方承担。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加底价拍卖。
三、展览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标的物所在地
4、注册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企业,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特别提醒:投标人应提供复印件和按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
1、即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下午16:00,到我公司(福州市大路248号)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时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存款收据及信用中国截图。备注:①住房城建部门出具的证明为电子版的,彩色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代替上述“原件”; ②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如拍卖信息填写附件样本所示;
2、交易完成后,买家付清全部货款并与委托人签订《拆迁合同》后,委托人出具退款同意书,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原价退还交易中心保证金退还流程通道;
6、特别提醒: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委托人可以在拍卖前暂停或推迟拍卖。拍卖师不得反对,保证金由寄存单位无息退还。 2、押金返还方式:公示期为拍卖结束后五日内。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由存款单位无息退回原账户。竞买人缴纳全部相关费用后,拍卖标的的拍卖保证金将由拍卖师凭本公司与业主签署的书面文件退还至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算利息)。 )。
附:保证金支付账户(您可以选择以下开户银行)
咨询热线:13918635063(邓兵) 13918635063(谢)
公司地址:福州市大路路248号
福州正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1 日
拍卖规则
第一条 为保护委托人、竞买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拍卖规则作为通则,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和招标须知。
第二条 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即视为认可本规则及竞买须知钢结构拆除合同,并视为自愿接受本规则、竞买须知及本次拍卖信息的要求。
第三条 拍卖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产权转让给价高者的买卖方式,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完成竞买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竞买登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符合要求后,投标人将收到投标号牌,并凭该号牌参与投标。如竞买人无违法行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按照《拍卖公告》的规定予以退还(特别提醒:保证金不能抵扣应付金额)。
第五条 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实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及涉及的实物以委托人交付买受人时的状况为准。若对象交接时的状态与当前情况不同,则以交接时的状态为准;所标注面积及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若标明面积及数量与实际数量有差异,无论差异大小,成交价格均不予提高或降低。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必须到现场考察实物,对拍卖标的物有详细的了解。在参与竞拍之前,他必须对拍卖标的物有清楚的了解。竞买人一旦举牌接受竞价或加价,即表明其已充分理解该拍卖标的的所有规定、协议和条件,接受该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卖后不留遗憾。拍卖过程中,请遵守场地秩序,文明礼貌,不得恶意串通、垄断、干扰其他竞买人竞投。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次拍卖为底价拍卖(即委托人对拍卖标的有底价),并以递增价格拍卖方式进行;若投标人的最高出价未达到底价,则该投标无效,无法完成交易。无论拍卖是否成功,底价均不会公布。拍卖期间,拍卖师有权调整起拍价和加价幅度;投标人的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投标人举牌响应,表示投标将提高一级;口头竞价和同时持有号牌的,不受提升等级的限制;出价最高者和宣布交易的拍卖师为买方。同时,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拍卖方式;采用其他拍卖方式的,拍卖师将在拍卖时另行公告。
第七条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并按照本次拍卖会《竞买须知》的规定按期缴清款项。支付相关资金后,您将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订《拆迁合同》(合同样本见《竞买须知》附件)。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后悔、拒绝付款或者拖延付款。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取消买受人的资格,重新拍卖拍卖标的。原买家应支付第一次拍卖的剩余金额。本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重新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的,差额由原买受人补足。
第九条 拍卖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情况,拍卖师有权予以平息。
第十条 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由福州正源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别规定和拍卖说明
1、投标报名程序
1、有意竞买人须先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完成竞买登记并及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登记:竞买人应按照《拍卖公告》要求进入场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有效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予以保留,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投标人 注: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为电子版的,应彩色打印并加盖本公司公章,而不是“原件”; ”)。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投标人;注:住建部门颁发电子许可证的,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而不是“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代理机构参加投标的,还须出具授权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授权书须按所附样本填写)。
⑥信用中国截图
3、特别说明:竞买人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经拍卖现场核实其提交的材料及资质符合竞买要求后,方可参加竞买。
2、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含底价)
3、拍卖时间:2023年4月20日15:00
4、拍卖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对投标人的特别关注
1、委托人(即金溪县诚明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拍卖人对拍卖所涉及的实物瑕疵不承担责任;委托人和拍卖师不对其质量、性能、状况等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拍卖标的及涉及的实物以委托人交付买受人时的状况为准。若对象交接时的状态与当前情况不同,则以交接时的状态为准;所标注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所标注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无论差异大小,成交价格均不作增减。
2、竞买人必须到现场检查实物,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及其拆解费用作出自行判断。拍卖结束后,无论拍卖标的的实际价值及其拆解费用如何,成交价格均不增减。竞买人未实际察看标的物实物而进入拍卖场举牌竞投的,视为已实地察看标的物并对其进行了详细了解。
3、被拆除的物品归买受人所有。除了拆除建筑物外,买方还必须将所有建筑和拆除废物运离拆除现场并清理现场。还需要承担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和各种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家承担。
4、买受人拆除标的物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前钢结构拆除合同,技术人员应制定拆除方案,并制定拆除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各项安全防护和应急预案。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5、买受人拆除标的物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买方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同时,买方还应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6、买方不得使用未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拆除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日常施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性能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7、买受人应在拆迁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火灾、盗窃、职业危害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交易中心无关。
8、买受人拆解、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侵犯委托人及他人的权利,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运输建拆垃圾。
九、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中所称“公章”、“印章”均指加盖单位的“公章”。
10、买受人按照公布的《拆迁合同》样本(见附件)与委托人签订拆迁合同。
11、竞买人应服从拍卖现场管理,在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离开场地或随意走动,不得食用影响拍卖场卫生环境的食物。场地;拍卖结束后,必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离开场地。不服从拍卖现场管理人员的,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6、支付交易价款、履行合同及保证金、拍卖佣金。买方为完成投标的人,买方应按照以下协议付款:
1、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在签订《拆迁合同》后(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同时将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2、履约及保证金:买受人应向委托人缴纳履约及拆除施工保证金20万元,在签订《拆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同时支付给委托人。拍卖完成)指定账户。
3、拍卖佣金:买受人按成交价的5%向拍卖师支付拍卖佣金,并在拍卖当日以现金、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拍卖佣金。
4、买家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否则,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单方面取消买受人的资格,并按照《拍卖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七、拍卖标的的交接。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并移交。买受人按时支付全部价款(包括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按照以下协议办理拍卖标的的交接手续:
1、买方按时支付全部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拆迁合同》。
2、委托人按《拆迁合同》签订之日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标的物交付后,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的保管等一切责任。
3、买受人应当及时接管标的物(如及时签订拆迁合同,及时接管标的物)。否则,视为买方自动放弃出售货物的权利及所支付的款项(包括投标保证金、成交价款、合同履行及保证金)。 、拍卖委托),标的物由委托人单独处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应当按照《拆迁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标的物的拆解和运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家自行承担。
八、附件为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的组成部分。
9、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拍卖场公告为准。
10、竞买人代表应按时入场,办理竞买登记,领取竞买号牌,拍卖结束后将号牌交回本公司。
十一、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未尽事宜,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2. 附件
①《拆迁合同》样本
授权书样本
福州正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1 日
拆除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宅:
经过公开拍卖,乙方取得了本合同项下建筑物的拆除权。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拆解标的物:
2、合同履行及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作为合同履行及拆除施工的保证金。作业过程中如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将在乙方拆除作业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支付的押金。
3、甲方按本合同签订之日的情况将标的物移交给乙方。标的物移交后,乙方承担包括标的物保管在内的全部责任。
4、乙方除拆除标的物外,还须将所有建筑拆除垃圾运离拆除现场,并清理现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销售、运输拆迁材料所涉及的税费)以及各种安全责任也均由乙方承担。
5、拆除期限:乙方应在接管标的物后十五天内完成拆除工作,将所有建筑拆除垃圾运离拆除现场,并清理现场。若因天气、下雨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施工,甲乙双方协商推迟工期。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押金。
6、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前,技术人员应当制定拆除方案和拆除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
7、乙方拆除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乙方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同时,乙方还应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8、乙方不得使用未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其拆解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每天施工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性能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
9、乙方应在拆迁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乙方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火灾、盗窃、职业危害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
10、乙方拆解、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侵犯甲方等人的权利,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拆迁废物。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签订本合同有关的拍卖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