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驻乳山人民法院院长谢彦林(左二)到驻乳山街道新浜村农业合作社检查蔬菜大棚情况。李泽西 摄
“感谢法官让我们顺利获得受损温室的保险赔偿,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近日,驻乳山街道新浜村农业合作社社长老李来到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驻乳山人民法院,向谢彦林院长表示感谢。
老李说的这个案件是一起农业保险事故纠纷案。案件起源于今年年初的一场大雪……
“老李,雪下这么大,蔬菜大棚怎么样?”年初,武汉连续两天下大雪。想到前几天才回访的蔬菜公司和农户,谢彦林的心就隐隐作痛。
“谢法官,这次的大雪压垮了农业合作社所有的大棚,370栋钢架大棚全部受损。我们已经向保险公司说明了情况钢结构蔬菜大棚,也航拍了大棚受损的情况。农民和蔬菜企业遭受巨大损失。”
武汉市蔡甸区竹乳山街道是当地蒺藜、西瓜等蔬菜、水果作物的主要生产基地。连续几次大雪对合作社的温室造成严重破坏。保险公司预付部分款项后,提出农业合作社可以先自行修复温室,保证农业生产,修复后再协商赔偿。
这是关系到蔬菜企业和菜农生产的大事,不能有任何疏忽。谢彦林立即来到新浜村查看现场。放眼望去,积雪已经有5厘米多了,田间小道旁到处是被雪覆盖的破旧大棚。谢彦霖心中百感交集。
“情况确实很严重,必须尽快对温室进行修复,避免对春播造成影响。修复过程中一定要保留更换温室膜、钢管等的收据,并通知保险公司温室修复后,公司及时了解修复情况。”用谢彦林的话来说,根据建议,农业合作社开始了温室的改造工作。
但温室重建后,农业合作社与保险公司就具体赔偿金额发生争议。保险公司对合作社修复温室所使用的钢管是否是翻新旧管还是新购钢管有异议,不愿理赔。随后合作社将保险公司诉至蔡甸区法院。 370栋钢管大棚的钢管规格和数量各不相同,合作社在修复时没有进行相应区分。如何帮助双方解决纠纷,成为摆在谢彦霖面前的首要问题。
“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确实有道理,具体损害的举证责任在于合作社。虽然纠纷必须尽快解决,但案件事实的认定不能马虎。”
诉前调解阶段,经过谢彦林耐心、详细的法律解释,合作社提出对钢架温室(含棚体、膜)每亩建设成本进行诉前评估。为确保鉴定事项顺利进行,谢彦林带着同事、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农业合作社社员、保险公司董事等3次来到蔬菜大棚,一一核实大棚的建设和修缮情况。
诉前鉴定结果得到了,案件办理进一步推进,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
“确定全损后,棚钢材残值归合作社所有,保险理赔金额应从棚钢材全部残值中扣除。”保险公司坚持按照这个标准计算理赔金额。
农业合作社不同意这一赔偿方案:“保险合同规定,保险金额按工程造价的60%约定,确定全损后,从剩余部分的60%中扣除保险理赔金额。”钢材的价值。”
为了彻底解决纠纷,恢复双方信任,谢彦林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负责人并表示:“合作社基于对您的信任钢结构蔬菜大棚,先修好了大棚。随后对您进行了评估。”温室也确认了损失,如果这个案件能够得到圆满解决,合作社将继续承保,也可以作为矮山地区保险理赔的示范案例,这对你们来说也是一个积极的宣传。”
与此同时,谢彦林联合村委会等调解员对合作社相关人员进行劝说:“虽然你们提前航拍了大棚受损情况,但没有完整保存整修的相关凭证。综合考虑,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尽快得到补偿,以支付温室改造费用。”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在全损情况下,保险公司按照新建温室的建设成本减去约定的钢管残值进行理赔。农业合作社也同意继续向保险公司投保。
至此,一场涉农纠纷终于顺利解决,蔬菜公司和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保险公司也重新赢得了农协的信任,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信誉。矮山地区的保险业务。
踏上田间小路,再次来到新浜村,谢彦林看到崭新的钢架结构蔬菜大棚连成方形,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的“波浪”。远远望去,就像一片蓝色的海水,大棚里长着一簇簇的蔬菜。菊花、攀爬豆等各种蔬菜、瓜果都在快乐地生长,营造出一片丰收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