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99.7米高钢结构公共建筑消防验收及整改意见详解

   日期:2024-12-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03    
核心提示:住建主管单位组织了四位消防验收专家,对该工程进行了消防验收,经过验收,专家组对建筑专业提出了28条整改意见,消防设施提出了23条整改意见。7、未见地上4层、5层竣工图,应校核防火分区面积是否超规范。

某地拟建钢结构公共建筑。地下层为车库,地上1至4层为餐厅和宴会厅,4至26层为酒店。建筑高度99.7米,建筑面积4.32万平方米。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聘请消防设施监测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出具消防设施合格报告。随后,建设单位组织5家责任方对该项目进行了泄压自验收,并出具了消防检查报告。自验收合格的竣工报告应当报房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房建管理单位组织4名消防验收专家对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后,专家组提出建筑行业整改建议28条、消防设施整改建议23条。

1.建筑学专业

1、钢结构防火处理不符合要求。 (应提供钢结构防火处理的全套施工工艺记录、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同时提供非膨胀阻燃剂应用厚度的证明文件应提供涂层)

2、所有装修材料均应提供检验报告,并保证符合设计燃烧性能等级要求。

无窗房间的墙壁和地板均未采用A级材料装饰。

走道吊顶两侧设有木工板,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A级。

防火卷帘不应用木板等可燃材料装饰。室内消火栓箱门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饰。

3、建筑幕墙每层外缘应设有高度不小于0.8m的实体墙。幕墙与各层、隔墙之间的缝隙应用防火密封材料密封严实。

建筑物内的电缆井(桥内外)、管道井等应在各楼层采用不燃材料或不低于该楼层耐火极限的防火密封材料封堵。

穿过防火隔墙的管道没有被堵塞;客房走廊和客房的洞口没有被堵住。

室内消火栓箱隐蔽安装时,应在箱后采取技术措施,以免削弱墙体的耐火极限。

4、附属于建筑物的变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层与其他部分分隔。 (配电室内不宜设置其他功能;隔墙上的一些孔洞未堵塞到位)。

5、地下室夹层与地下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之间无防火分隔。 (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等)

地下室夹层、锅炉房等区域的防火隔墙不建至楼板底面。

6、部分夹层疏散距离超标。客厅(宿舍)不宜设在地下室。

7、若无地上4、5层竣工图纸,应检查消防保护区面积是否超出规定。

8、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无宽度不小于1.0米的防护悬挑物。

9. 封闭的楼梯间 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壁上不应有其他门、窗或开口。 (6#楼梯间等,及楼梯间隔墙宜采用不燃材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10、发电机房内的储油间应设有防止意外漏油的设施。

11、有的防火门没有铭牌、没有身份证、没有安装闭门器或顺序器。防火门铭牌上没有生产日期、批号等。

有些防火门的上门框没有灌浆。

有的地下室防火门尺寸过大,应查看检验报告。同时,防火门上部与墙体之间的防火隔断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如厨房、洗衣房、发电机房等)

大多数防火卷帘没有手动拉链或温控释放装置;部分温控释放装置尚未安装调试。

一些防火卷帘在下降测试中脱轨。

防火卷帘不应采用异形卷帘(西门厅中庭)。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不采用两级下降方式。

12、疏散路线不应少于3级台阶。 (楼梯间前室到楼梯间的位置)

13、部分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规范的最小净宽度要求(1.2米)。

上楼梯间疏散门可开启部分的净宽度不应小于规范的最小净宽度要求(0.9米)

14、首层防烟楼梯间前室门不采用乙级防火门。

15、建筑物室内外设置供人员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与环境不同的消防设施的标志。

消防水泵适配器应设有永久标识牌,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同时应设置在距建筑物外墙相对安全的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当需要与建筑物外墙留有一定距离时,一般不小于5m,受布局条件限制时,可采取防护悬挑和棚屋等防坠落防护措施。

16、室内消火栓箱内无消防水带、水枪;没有灭火器。

17、码头试水装置或试水阀排水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消防给水系统试验装置处应设置专用排水设施和孔板出水口,末端试水装置处排水立管直径不应小于DN75)

18、车库疏散坡道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19、未装饰部分喷嘴选择不正确。 (应使用直立喷嘴)

20、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防尘罩未拆除。

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功能不完善。未切断强电、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未强行点亮;普通电梯不返回首层开门停用、消防电梯不返回首层开门使用等。

23、从接线盒、线槽等引至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等的线路应采用金属软管保护。 (防护不完善,如防火门监控系统、地下室防火卷帘布线等)。

24、灯光疏散标志设置在走道拐角区域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米。

25、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燃气管道上无自动切断装置。

26. 一些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失效。地下室部分安全出口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27、东核心楼梯间部分楼层未设置正压送风口。

28、完善和统一竣工图。

2、消防设备设施:

1、消防泵、应急照明等双电源配电箱、柜宜采用2路供电,正常使用时,双电源转换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设备层排烟风机双电源箱电源尚未发货)

2、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图设计有较强的启动照明功能。现场检查发现,灯具选型、管道布置与设计不符。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纸设计隐蔽管道为柔性金属导管,外露管道采用金属线槽保护,金属管道或金属线槽应采取防火措施。现场检查显示,该管道为JDG​​管道,外露线槽及金属管道均无防火措施。

4、有的烟雾探测器离横梁、墙壁太近。

5、桥架穿过楼板,强弱电井隔墙不被遮挡。楼板、隔墙、桥体之间及桥体内部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密封材料密封严实。应提供防火密封材料;并提供密封材料符合性证明文件。需要一一核对。

6、屋顶高位水箱附近无显示装置。请检查溢流管是否太小。屋顶消防管未保温。水箱处屋顶女儿墙内侧无梯子。

7、屋顶喷水灭火系统稳压泵始终启动,气压罐压力表无压力值。

8、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不符合要求。请一一核对。

9、客房若采用侧向式喷​​头消防棚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应提供相应的喷水强度验证,并提供设计单位的相关意见。

10、消防泵主循环管中间缺少阀门,需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添加。

11、设计的室外消火栓增压系统不能稳定压力并自动启动室外消火栓泵。要求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修改图纸。

12、消防炮无相应的水泵启动措施和压力设定。每个减压阀组都需要根据设计要求调节阀后压力。消火栓、喷水灭火系统泄压压力设置不正确,设计单位需进行设计确认。

13、排烟风机应与风机进口处的排烟防火阀联锁。当阀门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所有排烟风机均未设置。

14、侧壁设置排烟口。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排烟口应大于净高的1/2。标准层的排烟口属于同一防烟区。当排烟口开启时,相应的排烟风机应同时开启。

15、常闭排烟防火阀应设有就近开启装置和联动装置,打开同一防烟区内的常闭排烟防火阀(或常闭排烟口),并在同一防烟区内启动相应的排烟风机。同时。

16、消防电梯共用前室增压送风系统风量不符合要求。请查明原因,并由检测单位出具相应的检测结果。

17、地下车库消防1区、消防3区无送风系统(坡道设置防火卷帘)。请与设计单位核实。系统末端出风口风量过小。排气管穿墙部分密封不良。应按设计要求划分防烟区域,并增设防烟竖墙,使排烟口位于储烟仓内。

18、风管穿越防火隔断、地板、防火墙时,所经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2.0m以内的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隔断的耐火极限。现场未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安装距离距隔墙不宜大于200mm。进出空调机房的风道必须安装防火阀。需要一一核实。

19、地下室空调主机房排烟口未设有就近手动开启装置,打开常闭排烟口时排烟风机不启动。不符合事故通风要求。手动启动按钮应安装在室内外方便的位置。

20、锅炉房送风管穿过隔墙且隔墙未建至梁底的,无防火阀。事故通风不与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相连。手动启动按钮应安装在室内外方便的位置。

21、配电室设有气体灭火系统,并应按要求设置后续通风系统。没有找到相应的设施。穿过隔墙的风道、桥不被堵塞。手动启动按钮应安装在室内外方便的位置。

22、三层联动实验中,应急照明未启动消防棚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强电未切断,排烟口未启动,防火卷帘未顺利下降。

23、三楼过道排烟风机控制箱双电源切换故障。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热播视讯

推荐视频

    Copyright © 2017-2021  二手钢结构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鄂ICP备2025106939号-1